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調休能否代替加班費?
認定勞動關係,這15個證據點要記住!
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冬春季節為職業病危害事故高發期,職業健康工作這樣做
用人單位委託經省衛生健康委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新招錄、新上崗、新轉崗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妥善處理...
山東2022年度聘任院士經費開始申報:每月生活津貼2萬元,同時發放科研補助經費10萬元
對山東省內企事業單位透過柔性方式引進院士開展合作並取得較好成效的,省財政將按照標準為院士發放生活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
因上班玩手機等多次記大過遭解僱
”還有網友認為,公司敗訴的重點在於拿不出員工擾亂會議秩序以及頂撞上司的有力證據,單憑上班玩手機這點不足以成為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
國美電器員工確認簽署承諾函,律師:此函簽署後具有法律效力,是企業的免責條款
年假沒來得及休,只能“過期作廢”?
性別、年齡、地域、婚否都是拒絕招聘的理由?這些就業歧視都違法
員工違反保密協議情節嚴重的,企業可以無償辭退員工嗎?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二年)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職場智慧監控引廣泛討論:企業“監控”應恪守法律邊界
熱評丨“996”和“007”違法 人社部、最高法為企業“劃紅線”
為此,需要著力糾正這些領域用人單位規避法定責任、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一步減少勞動糾紛,營造和諧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大局...
「我為群眾辦實事」今日值班律師:山東博駿律師事務所周媛
律師解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沒簽勞動合同後來補籤合同是否還有效?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到期前員工懷孕,勞動合同續簽還是續延?法律後果不一樣
2021年勞動法關於辭職的規定是什麼
工作年限是否就是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先森說勞動法
未籤勞動合同,如何拿到最大額雙倍工資?記住這兩點很關鍵
津貼翻倍、連發5個月,廣東這一舉措惠及你了嗎?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