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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農村才子的離世,讓所有人都沉默了讀完無數人醒悟了. . .

我想好好地愛他,不是出於道德,不是出於禮數,而是出於作為孫女的真心。

1

早晨醒來,照例先開啟手機,發現今天是重陽節,就突然想起爺爺。

說起爺爺,他是我們村裡有名的才子。

那個年代,讀書有成的人不多,爺爺有幸就是其中一位。畢業後,爺爺成了光榮的教師,從村裡的小學教到鎮上的初中,教過語文,教過歷史,還教過音樂,後來教地理直到退休。

退休兩年,因為教師緊缺,爺爺又被返聘回去,繼續教了三年地理,才光榮地辭別了教師生涯。

爺爺不僅會寫樂譜,他的二胡也拉得很好,老家的牆上至今還掛著他的那把二胡。我媽媽時常調侃我爸:“老爺子的音樂細胞怎麼就遺傳給你一點。不然等我們老了,可以去街邊賣藝!“

爺爺的毛筆字極好。以前過年,全村的對聯都是爺爺寫的。他還懂得易經,會看風水。這個跟他的教師身份不太匹配,但他樂意幫人。村裡誰家婚喪嫁娶,選良辰吉日,或者建新房時選奠基吉日,都會來找爺爺算一算。這一行,在農村已經成為很好的賺錢渠道,但爺爺從未收人分毫。

我時常為爺爺感到自豪。

2

然而媽媽每次都說:“小時候,他連抱你一下都不願意···”我知道媽媽當年受了很多委屈,一直隱忍到現在。但我還是打斷她:“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年幼的我並不記得爺爺怎樣輕視我。相反我記得他每次對我的好。上小學的時候,冬天很冷,爺爺給我買了暖和的大頭鞋,和弟弟、堂弟的一樣。只是我不喜歡,嫌棄是男孩子的款式,一直不願意穿出去。

爺爺在鎮上教學時,每週末回來都會帶瓜子和泡麵,當時這種垃圾食品是孩子們很喜歡的。我每次都歡喜得跟小夥伴們炫耀:“我爺爺給我買的。”至今想起來覺得好幼稚。

我還記得一個夏天,爺爺給我買了一雙款式很時尚的涼鞋,鞋幫是透明的淡紫色,鞋底很軟。當時穿著去上學,讓同學們狠狠羨慕了一番。還有那身棉質的體恤和裙子。純淨的米色,上面點綴著一隻只斑斕的蝴蝶,蝴蝶的身上還有金色的絲線繡上的斑點,閃閃發光。今天想來,無論是做工、面料還是款式都很好,即使在今天看來,也很漂亮時尚。

有一天,當我想起這些,就問媽媽:“我的那些衣服呢?”媽媽說是送人了。我當時還有些遺憾。那些是爺爺少有的疼過我的證據,對我來說很有意義。也許正因為關愛太少,所以每一次的好都顯得那麼珍貴。也許是年少的心不懂得怨恨,自覺地過濾掉了很多不快,以致於我想起這些的時候,心裡全是感激。

我感激他並不僅僅是因為他給我買東西,還因為他激起了我的好勝心。我急於證明:女孩並不比男孩差。整個小學,我都一直和堂弟一個班級。我是老師喜歡的優秀學生,他是整天心不在焉的差等生。

然而這並沒有讓我滿足,這種心理在中學時最盛。於是整個初中,我都在這種壓抑的心理下拼命地學習,在班裡一直保持第一名,直到有一天我成為全校第一名,我的名字張貼在光榮榜上。

爺爺來的時候,那些他退休前一起共事的老師都向他誇讚我。讓他驕傲的是我這個他看不起的孫女,而不是他疼愛有加的堂弟。那一刻我有了小小的勝利的喜悅。

然而那段時間,我過得並不快樂,我一直很有壓力,我害怕班裡的同學搶走我的第一名,讓自己很沒面子。也害怕全校第一名的頭銜只是一時的。心裡一直焦躁不安,與本該無憂無慮的年齡很不相符。不過我並不後悔,如果不是那時拼命學習,我也許上不了大學,也許早早地成了打工妹。所以我依舊感激他。

3

曾經我以為,這種感激和回家時的孝順乖巧就是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扯不斷的。可是在一朋友的婚禮上,我明白了不是這樣。聊天時,一位女朋友說,她十分鄙視那種不孝的人。她有一位如朋友般知心開明的奶奶和一位疼她但嚴厲的爺爺,她說的時候滿臉的幸福。

而一位男同學說:“我們這一代不會去虐待老人。但是跟爺爺奶奶親還是不親就有區別了。我爺爺生病的時候,我買了很多營養品去看他,但看完就走了。畢竟小時候疏遠了太久,沒有太多感情。出於道德才禮貌性地去看看他。但如果感情深厚那就不一樣了,我也許會留在身邊端屎端尿,端茶倒水,無微不至地伺候他。”

聽完他說的話,我終於明白了我和爺爺的這種關係。我給他買東西,給他端茶送藥。但是我卻找不到多餘的話跟他說,每次做完我應該做的就立刻走了,沒有想要多留一分鐘。儘管,我一直在努力地想要與他交流感情,努力地去關心他,可是我知道這種努力之下的表現不是發自肺腑的。

我跟他多了一些外人的客套,少了很多家人該有的隨意和親厚。這種差別在堂弟回來的時候,從他不停的嘮叨裡可以更明顯地覺察。

我知道:現在的我並沒有和堂弟爭寵的意思,他也沒有再輕視我的意思。我只是為看出這種差別而感到些許的不快和無奈。多年的疏遠並不能靠一時努力的親近而有所改變。但我還是努力著,即便是出於道德也好。

4

無論怎樣,國慶節回老家時,我還是提著大包小包的禮物去看爺爺奶奶。

進門後,發現只有奶奶一人,我便問:“爺爺呢?“

“他在睡覺。天天吃完飯就睡,能睡一天。“

從奶奶口中,我才知道爺爺每天除了吃飯,洗臉,刷牙,上廁所之外,其餘時間都在睡覺。我們在客廳裡聊天,也根本吵不醒他。奶奶走到床邊,大聲喊:“起來吧,倩倩來了。“

他耳朵已經聾得很嚴重,奶奶喊了許久,他才遲緩地問:“誰啊?“

奶奶又大聲重複了幾次,他還是沒聽見。待他自己慢慢走出來,看到我,才恍然大悟地笑著:“原來是倩倩來了。“說完,他就顫巍巍地去找吃的,拿水果,拿牛奶。我看見他佈滿青筋的手不停地在顫抖。

那一刻,我鼻子有些酸。原來他早已經不是那個才華橫溢的教師了,也不再是那個重男輕女,咄咄逼人的爺爺了。他真的很老很老了。

我們聊天,他因為聽不清,總是慢半拍,顯得那樣愚鈍。奶奶讓他戴上助聽器,他說:“戴上不舒服。“

我就扯著嗓子說:“爺爺,別總是睡覺,沒事兒練練你的毛筆字。“

“手抖得厲害,寫不了字。“

“正因為手抖,才要多練習,練練說不定手就不抖了。白天少睡點覺。“我只能說這些蒼白無力的話,想讓他有事可做。

“不睡覺,沒意思,天天就我們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我猛然驚覺,當我們享受著色彩斑斕的生活時,他們的日子是那樣枯燥無味。活著,只是那麼單純地活著,沒有生機,沒有樂趣。

雖然我不忍心用“行屍走肉“這個詞,來形容我的血肉至親。但那一刻,它清晰地出現在腦海裡,扎得我心疼。他以前是我們村的才子呀!如今卻活成這個樣子!

我看著他滿頭的銀髮,雪白的絡腮鬍,浮腫的眼泡,突然就想好好地愛他,不是出於道德,不是出於禮數,而是出於作為孫女的真心。

他已經80歲了,再過一個月就81歲了。我還能孝敬他幾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