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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國的首腦皇帝,由普魯士國王擔任,由他的家族世襲大家好。

德意志帝國的首腦皇帝,由普魯士國王擔任,由他的家族世襲

大家好,很高興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內容士關於德意志帝國的。德意志帝國的首腦皇帝,由普魯士國王擔任,由他的家族世襲。皇帝的稱號主要為了爭取南德意志人。對許多德國人來說,這個稱號象徵著老帝國舊的中世紀傳統的復活。但如用“德國皇帝”稱號,那就意味著正式承認普魯士國王居於帝國內其他國王之上,對此巴伐利亞和符滕姆貝格國王不願贊同。威廉只得宣佈為“德意志皇帝”,這個稱謂只能與德意志民族聯絡起來,而不能與領土統治權聯絡起來。皇帝代表帝國,有權宣戰,媾和,結盟,接受和委派大使,任命宰相以下所有官吏,可以隨意免除他們的職務。皇帝還是陸海軍最高統帥。在國內事務上他作為普魯士國王主持聯邦議會。皇帝被賦予召集兩個立法機構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開會或宣佈解散的權力。帝國法律由皇帝簽署正式公佈。

按照聯邦國家立法機構的模式建立了兩院制立法機構:上院聯邦議會代表各邦,下院帝國議會“代表人民”。前者體現君主權力,是帝國的最高機構,實際上並不起議會的作用。它對立法和政策有決定權,凡未經聯邦議會同意,任何法律都無效。它還對法律實施監督權。聯邦議會主席由宰相兼任。

聯邦議會是掩飾普魯士霸權的偽裝,因為在這個議會里各邦代表人數不等,是按各邦大小和強弱來決定的。在58個總席位中,普魯士佔17席,巴伐利亞6席,薩克森和符滕姆貝格各4席,其他邦3席至1席不等。議員按各邦政府指示統一投票。在陸軍、海軍、關稅和貨物稅問題上,普魯士如投票贊成維持現行制度,它的票就能起決定作用;而每項議案如有14票反對就被否決。這樣,普魯士對立法的任何修改都握有否決權。帝國議會即一般意義上的國會,按照普遍的、直接的、秘密的選舉制選出。但25歲以下男子、25歲以上領取貧民救濟金的男子、婦女軍人均無選舉權(在普魯士等幾個邦的邦議會選舉仍採用三級選舉制,而不是直接普選制)。

從表面上看,它具有真正立法機構的一切外部特徵然而它的權力非常有限。帝國議會不能組成代議制政府,不能自行透過一項對政府不利的法案,對宰相無任何行政監督權,對外交政策和軍事間題毫無發言權,還加上國會議員無薪俸。它的最大權力就是拒絕透過預算。宰相不是對國會負責,而是對皇帝負責,真正的統治權是由聯邦議會和普魯士政府分享的。

普魯士法學家、後來魏瑪共和國憲法起草者胡戈·普羅伊斯( Hugo PreuB,1860-1925)說:國會是“一個沒有政府的議會”,只好“發表獨白”。俾斯麥有一段時間像是想在國會多數派幫助下進行統治,立即引起極端保守派(如《十字架報》派)的憤怒。他很快放棄這一念頭,聲稱他反對英國或法國的那種議會制度。只是到了20世紀初,在布洛任帝國宰相時期之後,國會才開始發揮較有決定性的影響,即使在那時,它對國家的監督仍是十分有限的。

德意志帝國無內閣。僅有一名大臣,這就是帝國宰相。他本人又任命國家各部的負責人,他們僅是行政官員,對宰相負責。俾斯麥下面,不能有大臣,只能有助手。一再有人要求俾斯麥成立一個帝國內閣,均遭他堅決拒絕。他說他討厭浪費時間來說服同事、朋友和顧問們,說他的政策是明智的。帝國宰相由普魯士首相擔任,只對皇帝負責,主持聯邦議會。後來透過盧道夫·馮·本尼格森的一項修正案,規定皇帝批准的切法案必須有宰相副署方得有效。

俾斯麥幾次講話中已指出,由於皇帝有權任免宰相,皇帝代表了真正的實際權力,宰相副署並無意義。宰相的主要職責大多數不是作為帝國首席大臣而是作為普魯士首相來履行的。1872年俾斯麥曾作了一次試驗,把這兩個職位分開,他辭去普魯士首相,把這個職位交給了羅恩,但他很快得出結論,這個試驗是不成功的,於是又恢復了舊例。普魯士同帝國其餘各邦關係問題也許構成了最複雜的憲法問題。實際上普魯士同帝國其餘各邦的緊張關係主要反映了新的工商業階級同舊的但已現代化或資產階級化的容克地主階級之間的緊張關係,後者統治著普魯士王國。

普魯士不僅僅是組成統一帝國的各地域性邦國之一,它不像巴伐利亞、符滕姆貝格或巴登那樣是一個領土整齊劃一的邦,普魯士的領土、人口和權力是靠繼承、征服和併吞而得到擴大的。對西里西亞、波森和萊茵蘭的併吞以及1866年對更大地區的併吞,給普魯士帶來與“原先的”普魯士人在種族的構成、宗教和氣質方面都非常不同的成分。漢諾威人長期拒不承認對他們國家的併吞。因此,普魯士不是德意志諸邦國之一,而是“熔入一個統一國家的許多德意志邦國的集合體”,是“建成了的德意志民族國家內部的一個未建成的德意志民族國家”。

1848年的“革命者”(自由派)曾希望普魯士“合併”到一個更大的德國中去,而俾斯麥卻把德意志的非普魯士部分併入普魯士,以便建成一個更大的普魯士。俾斯麥在他的演說和政策中雖也強調過“德意志化”,但他基本上始終是效忠於普魯士的,特別在統一戰爭結束以後。俾斯麥藉助憲法在普魯士和帝國之間建立起一種有機聯絡,使普魯士控制整個帝國。有人曾把普魯士的霸權委婉地說成是聯邦制和中央集權制單一國家之間的中間道路,但從普魯士那根對帝國各邦勒得很緊的韁繩來看,談不上什麼中間道路。帝國的法律打有普魯士的印記,普魯士邦的法律和行政管理為其他各邦所仿效。德意志帝國是現代意義上的大普魯士,即是“一個以議會形式粉飾門面、混雜著封建殘餘、已經受到資產階級影響、按官僚制度組織起來、並以警察來保衛的、軍事專制制度的國家”。好的,今天的內容就是這些,歡迎大家訂閱我們,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好玩有趣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