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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月薪300大洋,放現在能兌多少錢算一下才知道他多有錢

在我們印象中家道中落的魯迅先生,他雖然是大文豪大作家,但是卻從來沒有窮過。即使父親重病,祖父入獄,魯迅家也沒有到窮困的地步,光祖宅就賣了15000塊大洋。而他後來成名後,一個月的薪水也有300塊大洋。這些錢放在現在相當於多少人民幣?

但是在仙台的學校中,他看到了日俄戰爭的錄影帶,錄影帶中的中國人愚昧且呆滯,而日本人則對錄影帶中的中國人肆意嘲笑。這讓他意識到,學醫或許可以治一個人,但是卻治不了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於是他果斷棄醫從文,改學文學,並且開始了自己以筆為刀的一生。

新文化運動興起之後,魯迅由經過錢玄同的介紹,認識了陳獨秀李大釗等人,並且加入《新青年》,寫下了中國第一篇白話文小說《狂人日記》,從此世間多了一個筆名叫“魯迅”的作家。

在民國之前,清朝末年,一塊大洋大概價值800元人民幣;民國建立之後,一直到民國末年,大洋的價格貶值,從大約800元人民幣降到了400元左右。但即使如此,一塊銀元也可以吃一頓涮羊肉,或者兩餐西餐。

不過魯迅的薪水雖然高,卻交給自己的弟媳保管,因此魯迅幾乎很少花錢,主要的花費就是稻花村的點心,以及給貧困人群的捐款。但是平心而論,作為一代文豪,中國第一位諾貝爾文學獎提名者,魯迅先生絕對當得起這300塊大洋的月薪。

只要能從事正當的職業,利用正當的手段掙錢,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文人也有求財之路,就比如現代的許多作者,透過寫書成為“富豪”,他們將自己的文化積累變成了財富,卻落人口舌,被稱作“斂財”。其實作家也希望過上更好地生活,如果可以誰又想在窮困潦倒中度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