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到底用什麼衡量愛?”
“用分開後的痛感。”
在我的印象裡,分手大機率是一件雙方達不到平衡的事,所以伴隨而來的是卑微、憤怒也可能是遺憾。
像這樣:
我有時候會想,我們執著於一段關係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就算一些人能回來,感覺也不可能回去了,其實自己也是回不去的。
可事實是,人根本無法停止這段愛,只要ta還站在那就會義無反顧的去追隨,為此流的淚又算什麼呢,不過就是滿到溢位來的愛罷了。
我們總是捨不得逼自己一把,強迫自己在時間解藥裡走出來,然後光芒萬丈,卻總是沉溺於這不得勁的糾纏裡,覺得只要能和好,怎樣都行。
也可能是這樣:
在愛情裡總會有不可彌補的遺憾,越成長越是覺得不合適,分開後卻也覺得遺憾。
最終導致分手的原因並不只是一個“愛不愛”的問題,互相惦記卻依然不能在一起,或許是性格不合,或許是距離遙遠……
其實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談戀愛,總有些人喜歡在愛裡遮遮掩掩。
拋開不可改因素,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哪有那麼難描述。
我穿了新買的裙子,我化了一個小時的妝,我拖著上班疲憊的身子卻充滿活力地去見你,這就是愛啊!
愛不是不明不白,心情好想見你,心情不好也想見你,晴天想見你,雨天也想見你,見你從來不取決於外部因素,而是主觀臆斷,是我愛你的心迫不及待必須要見面來表達愛意。
可偏偏就有人,在愛裡總不痛快,講話也模稜兩可,整個人像一團軟弱無力的棉花,愛也軟弱無力,永遠一副無所謂的嘴臉對待著。
最後卻一臉措然,
“我愛你,為什麼要分手?”
亦或者從未動心,就在時間的發酵下決然脫身,怪罪你:
“你怎麼這樣,我們不合適,我們分手吧。”
但是你無法否認愛就是狂風暴雨,清醒的愛也好,沉淪的愛也好,哪怕你愛的喜怒不言語色,某一刻也會在你心裡掀起一股龍捲風。
所以就算分手,還是會在某個特定時間點想要試圖聯絡,挽回或者責備,問問近況或者表達心意。
但一個人成熟的標誌就是要學會接受失去,別聯絡,別想念,別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