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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的婚房熊磊爭得去嗎說白了法定繼承首選是“生我的我生的”

九江的婚房熊磊爭得去嗎?說白了法定繼承首選是“生我的我生的”

熊磊即將應對兩場官司,仍然能帶上公婆逛京城,只能說是心真大。對於九江的婚房,按照熊磊的說法,就是不蒸饅頭爭口氣,反正姚策死了,不能白白地嫁給他。

眾所周知,九江的婚房,是許敏夫婦賣了原來的學區房、又向老母親借了20萬才湊夠的首付買下的,以後精裝修都是許敏掏的錢,房貸也都是許敏夫婦按月償還。熊磊唯一掌握的證據,就是婚房落在了姚策的名下。

按照我們國人的習慣,兒子要結婚,父母都是先給買好房子。可這一做法,往往可能會導致“離的是自己的婚,分的是父母的錢”。當初,許敏夫婦之所以勒緊腰帶買婚房,是基於一種錯誤認識,那就是誤以為姚策是自己的親生兒子。毫無疑問,親生兒子繼承親生父母的財產,天經地義。

關於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問題,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第一繼承人是誰誰誰,第二繼承人是誰誰誰等,都是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但對於那些專業術語,我們老百姓看不懂。

怎麼說才能讓老百姓看得懂呢?這樣說白了吧,所謂法定繼承,首選的就是“生我的,我生的”。九江婚房不涉及上輩人“生我的”,只涉及父子兩代“我生的”。為什麼說九江的婚房熊磊爭不去,關鍵就是因為姚策不是許敏生的!

先別說這法那法,就說人之常理吧:自己養的28年的兒子不是親生的,兒子死了,兒媳強行霸佔婚房,逼得老兩口老無定所,法院能判給兒媳嗎?這就是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