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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故事,賊喊捉賊

長山縣人石宗玉進士出身,他在新鄭當縣令的時候,碰到過這樣一個案件。說是有一位張某,在外經商突然得了病,既不能步行也不能騎馬,所以就僱了一輛人力車送他回家。回家時張某帶著五千錢,兩個車伕輪流推著他。

走到新鄭縣時,兩個車伕肚子餓了,於是就去集市上買東西吃。張某一個人留在車上,看著自己的錢財。就在這時,一位某甲路過車子旁,偷偷往車裡瞄了一眼正好看到了張某的財物。見四下無人,某甲便將張某的錢財一把搶了過去。

張某因為在病種,無力抵抗。某甲走後他使出全身力氣,緊追在某家身後。後來某甲跑進了一個村子,走進了一戶人家。張某不敢跟著進去,只好躲在短牆外往裡看。而就在這時,某甲放下搶來的財物,一回頭正好看到了張某。

誰曾想這位某甲仁兄,來了個賊喊捉賊。最後將張某綁起來送到了官府,反倒誣告張某是賊。石縣令問張某怎麼回事,張某將事情的經過詳細說了一遍,說自己冤枉。後來石縣令以證據不足,讓某甲和張某先行離開了。

離開時,某甲和張某都說石縣令不分青紅皂白。石縣令裝作沒聽見,不過突然想起來某甲欠賦稅沒交很長時間了。於是就派差役去找某甲催要,第二天某甲就帶著三兩銀子來到了官府。石縣令問他哪來的銀子,某甲說把家裡的衣物、傢俱賣了才湊夠的。並且說得頭頭是道,褲衩賣給了誰,壁櫥賣給了誰,說得是一清二楚。

石縣令問差役的頭兒,欠稅人當中有沒有和某甲一個村的。正好某甲的鄰居就在其中,於是石縣令就將其喊來,問他知不知道某甲的錢是哪來的?鄰居說不知道。石縣令說,你是他的鄰居都不知道他的錢哪來的,看來其中必有妖。

這時某甲害怕了,於是趕緊給鄰居使眼色,並說道:我將什麼什麼東西賣給了誰誰誰,你難道忘了?鄰居一聽趕緊應和說:對對對,是有這個事兒。石縣令一聽怒了,說:你和某甲肯定一起偷過東西,看來不動大刑你是不說實話了。說話間就讓人把刑具拿來。

鄰居一看縣令要動真格的了,於是趕緊說道:因為我們是鄰居的緣故,我不好說實話。現在縣令要動刑了,我就不得不說實話了。某甲的錢其實是搶張某的。鄰居說了實話,最終被釋放回家。

當時張某因為錢財被搶,還滯留在新鄭未走。於是石縣令就讓某甲,把搶來的財物都還給了他。這樁搶劫案,就這樣告破了。石縣令是個有心人,是誠心誠意為人民服務的好官。要是換做別的糊塗縣令,或許張某真就被冤枉了,畢竟他是個外來客嘛。即使不被嚴刑逼供,最好的結果也無非是各打三十大板息事寧人。歸根結底,張某這個外來客總是要受些委屈的。

這是蒲松齡先生《聊齋志異》中的一個小故事,雖然是個故事,但應該也是當時的見聞。《聊齋志異》不僅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更兼具一些史料意義。在法律不健全的古代,司法程式很簡單,官員會審案、破案的不多,要麼是各打三十大板,要麼是嚴刑逼供。石宗玉縣令應該算是那個年代會審案子的官員,百姓應該甚為愛戴他。

故事中的某甲,搶了人家東西還誣賴人家,況且張某還有重病在身。說實話這樣的人真該千刀萬剮,趁人之危、尖酸刻薄至極,非男人也。試想,如果石縣令不能明察秋毫,就不了了之。張某是否會病死他鄉、橫屍荒野?兩位車伕是否還願意送其回家?我想這些都是極有可能的。

這雖然是蒲松齡先生記述的一個小故事,但是生活中某甲這樣的人不少,而石縣令這樣明察秋毫的人並不多。很多時候,我們都習慣於被表面現象矇蔽,聽風就是雨。結果是一切真相大白後,再後悔也晚了。所以,平時還是謹慎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