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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諸生家,傳禮來久”:魏晉時期的門閥為何能累世壟斷官位

門閥,本意即“門第閥閱”,指的是累世權勢顯赫的世家大族。這些世族不僅是代有高官的顯貴之家,也是文士輩出的書香門第,同時擁有眾多的門生、故吏,因而其家族才能長期把持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權,累世不絕。

一、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的出現與興起

中國歷史上的門閥社會,一般是指東漢後期到隋唐時期以屢代迭出高官的世家大族為顯著標志的歷史階段,其中尤以魏晉時斯計程車族門閥最為興盛。中國傳統社會向來以家族為本,強烈的血緣紐帶和宗族觀念,是門閥存在的重要基礎。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的出現與興起,濫觴於兩漢蓬勃發展的地方宗族勢力,同時又有著特殊的歷史背景。

兩漢時期,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一批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地方宗族勢力在全國各地蜂擁崛起。這類宗族團體皆以某一地方大姓為標識,內部聯絡緊密,具有深厚的宗族鄉里基礎和龐大的組織結構,且擁有相當的政治、經濟實力和一定數量的私人武裝。

同時,由於這類宗族往往在一郡的區域內形成自身累世且盤根錯節的勢力,因而又具有非常濃厚的地方色彩。魏晉時期計程車族門閥,正是從這種地方宗族勢力的基礎之上發展而來的。

二、西漢對地方豪強勢力進行抑制和打擊

日漸膨脹的地方宗族集團,對於亟需加強中央集權的統一帝國來說,無疑構成了相對立的力量。因此,西漢中央政權不遺餘力地推行加強集權的各項措施,對地方豪強勢力進行抑制和打擊。

以漢武帝時期實施的刺史制度為例,州刺史所謂六條“問事”,其一便是針對地方強宗田宅違制、以眾欺寡,此外還要對地方官勾結豪強的行為進行監督。西漢時期著名的酷吏王溫舒、尹賞等擠,便多以鎮壓地方勢力著稱。

儘管地方豪強的勢力頑強存在,但由於中央政府的嚴厲打壓,特別是當時只要精通儒學經典,出身不同的儒生也可以透過察舉和“皇帝徵召”等方式進入政權,因而地方豪強勢力始終難以控制仕進選舉的渠道。

三、東漢時期地方宗族的地位則與先前迥然有別

在東漢政權的建立過程中,聚集宗族賓客而起事的眾多地方豪強勢力,成為光武帝劉秀賴以建國的中堅力量。

這批著姓豪強不僅是擁有自己的莊園和武裝的地方實力派,大多也屬於具有一定文化修養計程車大夫出身。他們成為東漢政權的基石以後,也就意味著地方豪強勢力不僅擁有頗為顯赫的政治地位,同時也開始在學術領域內佔據一席之地。當這些豪強大族不單單是武斷鄉曲,而使用政治和文化上的影響力參與甚至操縱政權的時候,門閥的端愧就開始出現了。

東漢政權在官員檢選和仕進上,基本沿襲西漢的察舉制度,其各級地方行政機構中的僚屬,以及各地遴選的秀才、孝廉、賢良、文學等,照例均由地方行政長官從本地人中徵辟。在農耕社會中,民眾長期生活在相對固定和封閉的地域裡,其聚族而居的習慣,使得彼此間具有強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具有較強凝聚力和實力的大族,往往成為支配鄉里的重要力量,進而可以對地方政治施加影響。

四、地方大族在東漢以後逐漸轉變為門閥

由於地方豪族勢力的膨脹,其宗族子弟往往享有優先進用的權力,從而逐漸形成在州郡僚佐中的權重之職多為本地豪族壟斷的局面。

一般來說,各級地方長官皆由中央任命,因而其任期是固定的,但地方僚佐則多為世襲,所以某一個或少數幾個地方豪族只要世代充任州郡僚佐,便自然能夠在實質上控制地方政權,成為一方顯赫與人望所在,從而形成“世仕州郡”的局面。

地方大族在東漢以後逐漸轉變為門閥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正是由於其對於文化和學術領域的掌控。陳寅恪先生指出:“在六朝初期,所謂高門,不必以高官為唯一之標準……或以具備高官及才學二條件者,為其理想之第一等門第。”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以儒學為主的經學便在傳統學術中佔據最重要的舞臺,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儒家思想也成為了社會的最高行為準則。法律的制定和貫徹要受到儒家道德綱領的制約,各種政治制度及其執行也須遵循儒家所稱頌的禮制。在政治生活中,自上而下的各級官吏有在儒家思想的指導下處理政務,才能得到認可和升遷。同時,無論是以察舉、徵召還是學校形式培養官吏,學習、掌握和運用儒家學說都是讀書人的必由之途,正所謂“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

五、門閥累世壟斷官位

東漢時期是經學空前發展的階段。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產生出一批以經術、德行著稱的所謂“名士”,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望。范曄對東漢“名士”的評價是“刻情修容,依倚道藝,以就其聲價”。所謂“道藝”,也就是經術。有家學淵源的世家大族在學術上往往是父子相傳,旁及門生、賓客,私家學術相當興盛。因而當時研習經學者,除了依靠官學,更多的則是依託於地方大族的私家教育。

東漢時期東漢末年的世大族中,汝南袁氏、弘農楊氏和潁川荀氏都是始於經學世家。以“四世三公”的袁氏為例,袁安的祖父袁良,因精研《孟氏易》而著稱,仕宦為中書舍人,袁安則“少傳良學”,後乃進位司徒。其子袁敞、袁京皆習《易》而仕進,孫袁湯也是“少傳家學,諸儒稱其節,多歷顯位”。魏晉時期的門閥也莫不如此,即便是晉皇室的司馬氏亦是“本諸生家,傳禮來久”。家教學的方式強化了師徒之間的紐帶,大族依靠教育手段加強了自身的勢力網路,文化與學術逐漸為其所壟斷。

另一方面,國家和社會輿論對儒家所強調的“德行”的高度提倡,促使士人不僅要加強自身的道德實踐,還必須重視鄉里的公認。在受儒家思想所支配的基層社會中,考察一個人的“德行”,宗族鄉黨的評議往往是最具有公信力的。

郡縣長官徵辟僚佐的重要標準,即是依據鄉里的“鄉論”,而“鄉論”又往往為地方著姓大族中的代表人物所控制。從某種意義上說,門閥之所以能累世壟斷官位,正是因為它壟斷了文化,並且有力的影響、導引著社會輿論,從而控制了官員的選拔仕進道路。

總的來說,魏晉時期的門閥享有仕宦、門蔭及釋褐上的各種特權,為其家族累世參與政權提供必要的制度性保證,而且往往是有著經學世家或文化世家的背景,家學門風對於門閥是必不可少的。門閥還格外重視士籍,強調婚姻須門當戶對,由此形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利益集團。

門閥制度從法理上和觀念上將社會劃分為不同階層,造成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姓氏家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要遠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特長,限制了社會流動,阻礙了傳統社會的發展。不過,門閥社會下日趨制度化的執行機制,使得政局維持動態的穩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會動盪。同時,由於禮法文學是士族賴以存在的文化特質,所以門閥社會中的文化藝術成就是頗為突出的。

魏晉時期雖然在政治上呈分裂格局,在思想文化上卻表現出“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繁榮面貌,士族則是推動文化事業進步的中堅力量。此外,門閥社會中所提倡的門風和習俗,也對後世的倫理道德產生了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