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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廣州尼姑庵:表面修煉暗地斂財,軍閥、達官顯貴的“獵豔場”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話的意思是,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要強行施加到別人的身上,然而卻有人以逼著別人做他不想做的事情為了。大家都知道,佛門之地有“八戒”,不可吃肉、喝酒,不可迷戀紅塵、世俗,但偏偏就有人喜歡看和尚、尼姑破戒,明末農民軍領袖張獻忠就曾幹出過逼迫和尚吃肉的事情。

而在民國時期,尼姑庵的尼姑卻遭了殃,佛門之地並不清淨,只不過是表面修煉暗地斂財,軍閥、達官顯貴的“獵豔場”罷了。

達官貴人身份地位高,高高在上,有人勸風塵女子從良,有人逼良家婦女為娼,就喜歡反著來,特別有優越感。尼姑則是受了具足戒的女子,了卻紅塵事,斷絕世俗緣,誰成想尼姑奄有朝一日會淪為風月場所,讓後世瞠目結舌。

民國的廣州有“七大名庵”,分別是小北的藥師庵、都府街的永勝庵、仰忠街的蓮花庵、麗水坊的無著庵、應元路的昭真庵、豪賢路的白衣庵、大北直街的檀道庵。

其中藥師庵的庵主,原名全賴,原是蘇州名妓,因嫁給廣州鉅富周東生為妾而來到廣州,但周家發生變故後,全賴就卷錢跑了,進了藥師庵,原本這藥師庵還算清淨,並不富裕,因此“財大氣粗”的全賴就成了庵主,法號覺持。

由於在風月場所待過多年,覺持善於揣摩男人的心理,進入這藥師庵更是發現了新的商機,畢竟女人越是表現得出塵不染,男人卻越有褻瀆的快感。在覺持的“經營”下,藥師庵可不成了有名的供達官貴人、富家子弟的“獵豔場”。

妓通常有著悲慘的身世,要麼是被遺棄或賣掉而進了風月場所,成了老鴇的搖錢樹;藥師庵成了藏汙納垢之地,無非是換了個名頭,所做的事情是一樣的,庵的尼姑則成了庵主的搖錢樹。

在尼姑庵,同樣有三六九等之分,庵主為大,接著是為避世俗而入佛門的富家女子,庵主從她們手中得了不小的錢,自然願意給她們好的待遇,可以不削髮、不化緣、不念經等,由“扎褲尼”服侍她們。

然後是姿色不錯的尼姑,稱“妙尼”,她們要麼是被遺棄的女娃;要麼是被庵主買進來的,或者是遁入佛門的寡婦等,她們所賺得的錢財基本上是進了庵主的口袋;而庵主為了讓客人滿意,自然也是對這部分尼姑進行了培養,會詩詞歌賦、誦讀佛經,如何表現得像是遠離世俗的出家人等。

處在最低位置的便是“扎褲尼”,這部分尼姑沒有吸引人目光的外貌,年紀偏大,身無分文,在尼姑庵吃的差,還得幹粗活累活,不過庵主也不太擔心這群人逃跑,因為除了這能遮風擋雨的尼姑庵,她們無路可去。

在大文豪魯迅的《阿Q正傳》中,處於最弱勢地位的小尼姑是阿Q唯一敢欺負的人,阿Q是貧苦農民,受盡剝削壓迫,而他性格中又有恃強凌弱的特點,可他打不過其他人,撞上小尼姑就毛手毛腳,小尼姑反抗,阿Q卻哈哈大笑道:“和尚動得,我動不得?”透過比他更弱的人得到心理上的滿足,也反映了尼姑在當時那個年代的地位。

而透過相關歷史文獻,我們也可以知道在民國時期,戰亂叢生,窮苦人家無力把孩子撫養成人,因此不少嬰兒會被丟棄,但又因為男丁可傳承香火的封建觀念,被遺棄的女嬰要居於多數,而這些被丟棄了的孩子,只有極少數是被善良的人家所收養,平安長大,其他要麼沒能活下去,要麼就成了別人斂財的工具。

上世紀三十年代初,張槎首富陳恭受在廣東佛山修了佛堂,對外稱九蓮勝會,以“廣行善事”在社會上進行募捐,說辦育嬰堂和侍老院,據瞭解,育嬰堂收容了500多個棄嬰,但到1949年只有2人存活了下來;佛山解放後,陳恭受也就被處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