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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情夫長相廝守 她把一根半尺長釘釘入丈夫頭頂 若非蒼蠅難發覺

(說歷史的女人——第1422期)

引言:愛情,總是令人沉醉。有人為了愛情犯傻,有人為了愛情犯罪,比如今天我們要講的這個愛情故事,一個美貌的已婚女子愛上了一個男子,最後為了與情夫能夠長相廝守,竟然一時犯傻把一根半尺長的鐵釘釘入丈夫頭頂,掩蓋在厚厚的髮髻之下,若非蒼蠅真是難以發覺。

她原本以為這樣就會神不知鬼不覺,安葬丈夫,就能開啟新生活,但是人算不如天算——

《明史》裡記載了這麼一個離奇的案件:

在明成華三年,邢宥到潤州府巡查工作。

邢宥當時的官職是巡撫直隸督察院左僉都御史,實際邢宥在治學、政治上,都頗有成就,其治學文章都收錄在《湄丘集》中,更是有“海南三賢”(另兩位是海瑞、丘濬)的美譽,其人在明史中有專門的記載,評價也極高,比如評價其“詢官治,察民穩,獎廉能”,具體在此不再贅述。

邢宥到潤州府檢查工作的時候,正好趕上了這年的中秋節。

中國人對於中秋節一向比較重視,既然上司來了,潤州府的知府就在當地一家飯店安排了一個比較家常的節日家宴,宴請邢宥一起過節。

吃飯的間隙,忽然聽到附近傳來婦人哭聲,悽悽切切的,很掃人興。

潤州知府等頗為擔心,怕惹邢宥不悅,要派人去制止。

但巡撫大人邢宥卻揮手製止,說:“切莫說話,用心靜聽。”

眾人不解,只好陪著巡撫大人邢宥一起聽那婦人的哭聲,聽了半晌,也沒聽出所以然來。

但邢宥卻令潤州知府去打聽一下,這是何人在哭。

潤州知府不知巡撫大人邢宥到底聽出了什麼,只好照做。

結果派出的人很快就打探清楚,回來報告,原來哭泣的婦女是汪氏,她哭的原因是丈夫去世了。

她丈夫叫溫煥,是臨街雜貨鋪的小店主。

巡撫大人邢宥聽罷後,沒再說什麼,繼續和諸位把酒言歡,吃喝談笑,眾人不明就裡,但是大家都覺得邢宥對此事頗有看法,但他不說,也沒人知道他肚子裡到底在想什麼。

酒宴散後,各自回家。但是天色微亮,巡撫邢宥忽然喊來自己的親信前去抓捕汪氏歸案受審。

親信很快就把汪氏抓到大堂,巡撫邢宥看了看汪氏,這女子年齡大約三十出頭,細腰白麵,雖著孝服,但依然掩蓋不住幾分嫵媚之色。再看她的眼睛,雖然紅腫,但卻不像哭腫,而像揉腫,眼神之中的悲傷之情更是輕描淡寫。

邢宥觀察已畢,問道:“你丈夫為什麼去世了?”

汪氏說:“昨天是中秋節,我和丈夫在家吃飯,丈夫忽然中風而死。”

巡撫邢宥繼續平靜地說:“中風並非要命的急病,完全可以請醫診治,何以會登時斃命呢?”

汪氏哭訴道:“大人所言極是,只是我丈夫發病時乃是夜裡,我一個女人家,不敢外出,只好拜託鄰居幫忙通知親戚,結果等大家趕來的時候,我丈夫已經死了。”

巡撫邢宥忽然怒喝:“你這刁婦,你丈夫乃是死於你手,還敢在此糊弄本官。”

汪氏立即喊冤,還說巡撫誣陷於她。

巡撫邢宥見此,慍怒說:“你這婦人之心,外人恐怕不能證明,唯一能證明的只有你的丈夫。”

說完,令晉縣丞帶著仵作前往汪氏之家,也就是罪案現場,進行檢查。

仵作開啟棺材,對汪氏丈夫溫煥進行了一番檢查,竟然沒有發現一絲異常。外傷沒有,連內傷也沒有,比如中毒之類的痕跡。

仵作彙報後,晉縣丞捉急了。

因為,晉縣丞很清楚,既然巡撫邢宥派他來現場,自然是有用意的,而今仵作竟然什麼都沒查到,這可如何回去交差呢?

晉縣丞只好讓仵作再次檢查,並且下了死命令,若查不出什麼,定要給他好看。

仵作也鬱悶,雖然不滿,但是也不敢違抗命令,只好拿出平生經驗再次認真檢查,可是依然沒有查到什麼可疑。

仵作這次,也不彙報,又把屍體翻來覆去地看。

就在此時,忽然飛進數只蒼蠅,飛了一陣後,都落在了死者的頭部。

仵作的職業敏銳性提醒他,立即檢查頭部,他開啟死者溫煥的髮髻,撥開頭髮,看到了令人觸目驚心的一幕:在死者溫煥的頭頂上,露出了一根釘子的釘蓋。

仵作立即用鉗子,夾住釘蓋,拔出釘子,竟然是一根半尺多長的鐵釘,因為釘子太長,釘入頭頂之後,已深入大腦,故此致其死命。

仵作立即稟告晉縣丞,晉縣丞見案件有重大突破,立即興奮地回稟巡撫邢宥。

巡撫邢宥見事情正如自己所料,而且如今已經是鐵證如山,立即再審汪氏。

汪氏見證據擺在面前,竟也沒有狡辯,反而很坦然地說:“我丈夫就是我謀殺的,我謀殺他是因為他總打我,可是憑力氣,我自然打不過他,就趁中秋夜把他灌醉,然後把他四肢綁住,再把釘子釘入他的頭頂。釘釘子的鐵錘,就在我家的大門背後。如今大人高明,既然查出,我甘願認罪伏法,接受凌遲之刑。”

巡撫邢宥見多識廣,一聽便知:謀殺丈夫溫煥,絕非汪氏一人,定有他人相助。乃喝令汪氏快說出同謀之人。

但是汪氏死活咬定是自己一人所為。巡撫邢宥無奈,只好動刑強逼。但令人意外的是,既是殘酷的夾指之刑,依然沒有撬開汪氏的銀牙。

如果按照大明法律來判的話,汪氏謀殺丈夫的罪行有兩條判決依據,結果皆是凌遲:

其一是《大明律·刑律·人命·謀殺祖父母父母》的規定:

“(謀殺丈夫),已殺者,皆凌遲處死。”

其二是《大明律·刑律·人命·殺死姦夫》的規定:

“其妻妾因奸同謀殺死親夫者,凌遲處死。”

案件審到這裡,巡撫邢宥對汪氏是兩種心情,一種是對她謀殺丈夫的行為之不可原諒,一種是她獨自承擔罪行的精神略生敬佩之意。

那麼怎麼辦呢?直接根據《大明律》判決汪氏凌遲之刑嗎?

不!巡撫邢宥覺得這樣做,是不公平的。

因為理性告訴他,案件必須公正審理。

因此,邢宥首先很確定,謀殺溫煥,絕非汪氏一人,因為把釘子釘入頭頂,如此手段,如此狠辣,絕非汪氏一個女人可以完成,必然有人幫忙,就算不實際操作,也有人出主意。

那麼怎麼找到汪氏的同謀呢?巡撫邢宥設計了一處戲。

巡撫邢宥按照大明律判定汪氏凌遲之罪,並且選了一日進行行刑。

不過這一天,邢宥並沒有坐在行刑時的監斬臺上,而是坐在行場旁邊的一個酒樓裡。在這個酒樓的包間,他站在窗前,對刑場上的人一覽無餘。

觀看行刑的人很多,各種表現的人都有,有的唾棄,有的丟石子,也有的對汪氏表示同情。直到即將行刑時,忽然有一個年輕男子擠過人群,來到前面,對著汪氏喊道:

“你走好,黃泉路上你不孤單,會有人送你的。”

這個情景,被巡撫邢宥看在眼中,立即令人將那年輕人抓捕到堂。

經審訊,該年輕男子叫章成,是個絲綢販子。

他和汪氏相識,是因為汪氏常來他的絲綢店買絲綢。

不過汪氏的丈夫是開雜貨鋪的,收入也只夠維持生活,哪有更多的錢買昂貴好看的絲綢呢?這一切,都被精明的章成看到了,又見汪氏姿色動人,遂就送了汪氏一些絲綢。

時日一長,兩人漸生感情,便發生了姦情。

一開始,兩人的感情或許並沒有多麼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的感情越發深厚。原因是汪氏家裡並沒有錢,但她卻穿著漂亮昂貴的絲綢衣服,丈夫溫煥懷疑這些絲綢來路不正,就經常狠狠打她,結果是遭受毒打的汪氏來到絲綢店章成那裡時,章成就非常心疼地給她的傷口上藥醫治,這些諸多的細節讓汪氏徹底對章成產生了死心塌地的愛情。

汪氏再也不想和丈夫溫煥在一起生活了,她想和情夫章成長相廝守,可是,她怎麼才能跨過丈夫溫煥這個絆腳石呢?

章成在外經商,閱歷豐富,早年就聽說過釘子釘入頭頂可致人死命的案例。不過他對汪氏講的時候,並沒有指示汪氏如此行動。他當時講的時候,也只是當做一個談資來講的。但是汪氏卻記在心上,最後在中秋夜付諸了行動。

按照汪氏的計劃,她是為了與情夫章成長相守,才把一根半尺長的釘子釘入丈夫頭頂,如此丈夫很詭異地死了,她就能過上另一種有愛情的生活。

倘若不是巡撫邢宥聽到她的哭聲,當地潤州府方面也不會懷疑什麼;

倘若不是那幾只蒼蠅的出現,仵作也很難發覺疑點的突破口。

倘若……

遺憾的是事情沒有假設,事情的所有真相,最後都被巡撫邢宥給扒了出來,最後只剩下定刑,巡撫邢宥選擇了《大明律·刑律·人命·殺死姦夫》條款之規定:

“若姦夫自殺其夫者,姦婦雖不知情,絞。”

但如今的情況與該條法律剛好相反,是姦婦殺了自己的丈夫,而姦夫不知情,那麼該怎麼判呢?

巡撫邢宥認為章成雖沒參與,卻有教唆謀殺人之嫌疑,在當時教唆謀殺人也是死罪。加上,巡撫邢宥又站在道德高度認為邢宥這個人比較寡情,遂判其絞立決。

在法律面前,汪氏和章成的愛情故事,最終成了一曲悲歌!

(作者:案先生,女,80後,專欄作家)

參考資料:大明律、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