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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態的審美,你以為裹腳只有爛肉和膿血?遠非如此

“冰姿拮,金蓮襯,小小凌波羅襪。”——宋·田為《江神子慢·玉臺掛秋月》

三寸金蓮,一個在古人看來形容女子小腳美麗的褒義詞,在現代社會卻是切切實實的貶義詞,因為古代女子的小腳背後,是殘忍的封建壓迫和父權社會下的畸形病態審美。古代病態的審美,你以為裹腳只有爛肉和膿血?遠非如此。

裹腳的來源

造就女子“三寸金蓮”的是殘忍的裹腳習慣,對於這種流行於漢人之間的陋習的形成時間,有好幾種說法,分別是五代說、南唐說以及南宋說。

不過,至今學術界還是大多還是認為裹腳形成於南宋時期,畢竟這種說法有著實際地下文物作為印證,更具有說服力。

裹腳的風氣一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才被徹底平息,明智未開的近代,廣大農村地區依舊流行給家裡的女孩子裹腳,在他們看來,裹腳之後的女子走路搖搖擺擺,慢慢悠悠有一種婀娜多姿的風姿。

而這背後,是封建時代傳承上千年的“男尊女卑”的腐朽思想作祟,只有結束封建時代的新中國建立,才真正從文化和政治方面對這種風氣進行徹徹底底的整治。

在我國福建省的福州市的南宋墓中,專家們曾發現過六雙纏足鞋,這被認為是至今為止發現的最早有關纏足的文物。

這六雙鞋,每一雙都是長約13。3釐米到14釐米,寬約4。5釐米到5釐米,尺寸一眼看上去就能知道,這並非一個正常成年女性的鞋子大小。

裹腳的發展歷史

纏足雖起自於漢族,卻不止於漢族。宋朝滅亡之後,蒙古人入主中原建立了大元王朝。蒙古人在草原上長大,進入中原農耕之地自然要學會適應農耕文化,他們充分地吸收漢文化,來補充自身的不足。

在吸收的內容裡,難免會有一些不良的習慣,纏足就是其中之一。蒙古人不僅不反對纏足,反而認可中原人的這一陋習,秉持著一種欣賞的態度,這實際上是被漢文化所逐漸同化的一種表現。

到了明朝時期,宋明理學成為統治者宣揚的官方哲學,該學強調“存天理,滅人慾”,禁錮人們,特別是女子的思想。

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之下,纏足風氣尤甚,甚至出現了所謂的“賽足會”,將那些纏足的女子集中在某塊地方,伸出腳來比一比誰的“三寸金蓮”更好看,然後讓男人當評委,最終評定出誰的小腳最好看。

公元1636年,滿族人入關,建立大清王朝。與元朝相比,同樣是異族統治,卻表現出來完全對待纏足完全不同的兩種態度。

要知道,滿清人對漢人的統治是一種奴化統治,他們摒棄漢文化的一些習俗,比如強迫漢人們剃髮,這在漢文化中大逆不道的行為,因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可滿清人顧不得這些,要求天下之人和他們一樣,剃髮留長辮,實際上代表的是一種屈服於滿清政府的象徵。

除開留長辮,還有一項就是禁止纏足,清廷曾多次下令禁止民眾纏足。但纏足之行畢竟在漢人身邊流傳已久,始終得不到徹底的禁止,就這樣一直儲存到了民國時期,反倒愈演愈烈。

民國政府是基於近代西方思想而建立起來的,對於纏足這種惡俗自然是持有摒棄的態度,在1912年3月11日,還專門頒佈了著名的《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可惜他們強大的影響力僅在於城市,廣大農村地區的人民根本就得不到這種新思想的洗禮。

如何進行裹腳?

對於裹腳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點,十分的殘酷。首先會讓小女孩坐著,先上一盆熱水,將她們的腳泡軟,然後開始強行用手扭腳,任憑女孩哭天喊地,也不會停下。

隨後再向扭曲的女孩腳中撒上明礬粉,既可以達到防菌的效果,也可以使腳上的面板收縮,以便於後面的裹布。

其次,裹布一定要裹至最大程度,特別是除大腳趾外的其它四個腳趾頭,用力地將將它們往裡裹,布將腳緊緊地纏住之後,再利用針線縫合。

再者,就是進行“裹瘦”。前面把腳趾頭往裡裹還不夠,只是減少了腳的長度,“裹瘦”的目的就是讓腳的寬度儘可能地變短。

最後,即“裹彎”,整體上再進行一次裹腳,經過這最後一道後續之後,才能夠形成真正的三寸金蓮。

裹腳不止是給女孩帶來爛肉和膿血這麼簡單,最重要的是這種外部行為對她們內心的傷害,以這種方式來壓制女性,實在是封建時代的一大瘤疾。

總而言之,纏足作為一種陋習。現代社會絕對不會容忍這種不良風氣繼續出現,女性的身體健康也是對國家發展非常重要的一環。同時,我們也必須明白,泱泱華夏,陋習雖不少,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始終佔據在國民心中。

參考資料:《淺析中國近代史中女性裹腳的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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