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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熊孩子”們一場遊戲,造成10歲男童十級傷殘

一塊石塊從天而降,

廣東韶關曲江一名男孩

被砸中頭部倒地不起。

一查究竟,

原來是幾個頑皮孩子闖的禍。

“熊孩子”玩扔石頭遊戲玩出禍,

男童頭部被砸引發侵權糾紛,

賠償責任該怎麼劃分、如何承擔?

物業公司對此該不該擔責?

記者今天從韶關曲江法院瞭解到,

該院依法審結該起健康權糾紛案件。

公共影片拍下現場:

10歲男童被從天而降的石塊砸中

據介紹,10歲左右的小男孩鄧某此前經歷的驚險一幕,被小區內安裝的公共影片完整地記錄了下來。

影片畫面顯示,2019年10月29日下午3點40分左右,身穿藍色上衣的男孩鄧某正從小區一處住宅樓走出,沒走幾步,就突然被一個從天而降的石塊砸中了頭部。

重擊之下,鄧某受傷倒地,任憑他怎麼努力,都沒辦法靠自己的力量爬起來。隨後,小區里正在玩耍的孩子們發現了這個情況,連忙跑過去扶鄧某起來,熱心的業主們看到後,也趕緊通知了物業工作人員、120救護車把鄧某送往醫院救治。

事發原因:

4個“熊孩子”樓頂玩扔石頭

2019年12月20日,鄧某住院治療了兩個月後終於出院了,而這次意外,給他的身體造成了不小的傷害。

經鑑定,鄧某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事發後,男孩的父親鄧某華報了警,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隨即,這場意外背後的真相也慢慢浮出了水面。

原來,事發當時,男孩鄧某本來正和他的朋友曾某等4人一起在住宅樓的樓頂玩耍。期間,

曾某等4人提議要玩扔石頭遊戲,並撿起散落在樓頂的水泥塊拋往樓下。

因為覺得這“遊戲”沒意思,而且還有點危險,鄧某沒有參與進去。

讓人沒想到的是,鄧某走到樓下通道的時候,就被另外四個小孩從6號樓頂扔下的水泥塊砸傷頭部。

被砸男童父母起訴索賠

法院這樣判!

鄧某父母認為,這次不幸的發生和曾某等4人的父母沒有盡到監管職責、小區物業沒有對社群進行有效管理有很大關係,於是要求曾某等4人的父母、小區物業承擔賠償責任,並因此和對方產生了糾紛。最終,鄧某父母決定起訴索賠。

法官介紹,認定侵害行為發生經過的主要證據有三份,分別是公安機關的調查筆錄、現場照片和現場公共影片。公安機關在事發的時候和事發之後對事故進行了調查,調查確定當時在樓頂玩耍的就是本案涉及的五個小孩,而且原告(鄧某)沒有參與扔水泥塊,扔水泥塊的是另外四個小孩。

結合現場照片、現場公共影片等證據,法官進行了詳細分析,並依法作出認定。原告被砸中時正好被公共影片記錄下了現場情況,公共影片放慢了看,可以看見砸中原告的水泥塊自上而下形成的拋物線,方向正是從小孩玩耍的6棟樓頂而來。

此外,法院認為,原告鄧某從樓頂走下來到被砸中,期間曾某等四人一直往樓下拋水泥塊,持續時間幾分鐘,鄧某下樓的時間和曾某四人拋水泥塊的時間吻合。砸中鄧某的水泥塊和曾某等四人在樓頂玩耍的水泥塊外觀相類似。結合日常生活經驗判斷足以認定砸傷鄧某的是曾某等四人。

法院認為,四個小孩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原告傷害,法律規定應由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小孩是直接侵權人,但在本案事故發生時尚未成年,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

其次,物業公司是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對小區開放給公眾活動的場所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發生事故小區的樓頂是開放給小區居民活動的,屬於小區公共場所,物業公司管理不善,首先是對樓頂散落的水泥塊沒有進行排查、清理,留下了安全隱患,為小孩往樓下扔水泥塊提供了便利條件;第二是小孩在樓頂往下面拋水泥塊,一直到砸中原告,時間也比較長,物業公司也沒有發現和制止;所以(物業公司)沒有盡到法律規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所以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上,曲江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鄧某及其父母要求曾某等4人及其父母、小區物業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請求合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援。結合案件事實、證據等,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本次事故造成原告經濟損失21萬多元,由四個扔水泥塊的小孩監護人(就是小孩父母)承擔80%的賠償責任,由小區的物業公司承擔20%的賠償責任。

四個小孩的父母和物業公司都是承擔20%的賠償責任,分別賠償42000多元給原告,而四個小孩的父母還要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針對未成年人高空拋物問題

家長要以身作則,

切勿出現錯誤示範;

還要做好教育引導,

灌輸安全觀念,

告知孩子高空拋物的危害性;

平時一定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生活習慣。

“頭頂”大事

關乎生命安全

拒絕!

高空拋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