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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隨情夫私奔,丈夫乾脆將其賣給情夫,被岳母告發,結局如何?

本文系時拾史事獨家原創稿件,未經授權嚴禁轉載

作者:細雨絲竹

#古案卷宗#

凡是有錢的單身漢,總

娶位太太,這

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

”這句傳世名言是英國19世紀初期作家簡•奧斯汀名著《傲慢與偏見》的開篇,在現代的任何地方都未必適用了,但一定適用於奧斯汀同時期或更早的東方社會,例如我們的明朝。非但如此,古時不那麼有錢的單身漢也總得娶位太太,為了延續家族香火。

明憲宗成化年間(公元

1465-1487年

),湖廣男子李聰幫弟弟李勉張羅婚事。他們的家底不算殷實,不過議婚還算順利。李家上一輩有個堂房姑姑李氏嫁到許家,育有一女許氏,跟李勉年齡相仿、門當戶對,一個貌端體健、一個娟秀可人,正好親上加親。李勉向許家交付二兩銀子、一匹青布為財禮,把許氏娶回了家。岳母李氏歡歡喜喜地送女兒出門,期盼她在李家過上安穩幸福的小日子。但事與願違,許氏和李勉婚後過得磕磕絆絆。原因何在呢?

“說什麼郎才女貌?我偏說盲婚啞嫁!”李勉對哥哥李聰嘀嘀咕咕,“我與她性情不合,家長裡短都說不到一塊兒。更麻煩的是,我只想踏踏實實地守好這一畝三分地,她卻老惦記著讓我拿出些本金,開一間小糖食鋪,她來經營。她做糖果麵點的手藝固然不錯,但鋪子是咱們小戶人家隨隨便便就敢開的麼?倘若折了本,如何是好?”李聰對弟弟的想法表示支援,教他不要慣著媳婦。

許氏開店不成,對李勉愈加不滿,也很不甘心,每日操持家務之餘,就去城裡的

“廚役市”,同前來僱請臨時廚師的人家洽談,毛遂自薦,攬得一些製作糕餅糖果及麵食的活計,掙錢貼補家用,順便攢一點私房錢。某一天,富商劉家要大辦三天流水席,派夥計劉成到“廚役市”請幾個廚師幫忙。許氏應募前往。劉成從她做的糕餅裡揀了“雞酥餅”、“花糕”各一小塊嚐了一嘗,驚覺是平生吃過最美味的,就各樣夾了一碟子,獻給主人劉泰品嚐。劉泰一吃,果然口感豐富,香而不膩,別有風味,忙問是誰做的?

“從廚役市請來的許姓婦人。”劉成不經意地回答,“手腳極利索的,生得又幹淨齊整。”劉泰不由地萌生興趣,親自到廚房會見許氏。

許氏正在聚精會神地做“烙面角兒”(類似於煎餃)備用,十根玉簪花瓣似的手指輕輕地一揉一捏,眨眼間,潔白有型的“角兒”雪片般紛紛飄落於案上……劉泰看著她專注的神情,眼前一亮,忍不住說話:“不如多做些個,明日就用現成的煎,倒還省事。”

“那就沒有鮮味兒了。”許氏不知他的身份,頭也不抬地迴應,“現做現煎才好,我們熟手做起來費不了多少力氣。”

劉泰心下又添三分敬意,讓劉成做介紹,與許氏相互認識,敘談幾句,竟然頗為投合。一連三天,眾賓客對許氏做的麵食讚不絕口。劉泰每每抽空找許氏閒聊,交談甚歡,簡直是一見如故。

劉泰是外地人,孤身在此打理家族生意,應酬比較多,五日一小宴,十日一大宴,自從認識許氏,舉凡宴客所需的麵點糕餅,他全部交給許氏辦理。許氏亦不負所托,料理得十分周到。一來二去,兩人情投意合,在劉成的掩護下,假借

“業務合作”之名私下往來

時光一天天流逝,劉泰逐漸無法忍受這種偷期密會的日子,跟許氏商議:

“我在老家有原配發妻,這一點並未對你有所隱瞞。那是父母做主,我同她素不相投,就像你和李勉一樣,只因不能忤逆父母,又須盡一份傳宗接代之責,不得不成婚。但她在老家替我孝事父母、撫兒育女,我如今若無故休棄她,實在於心不忍,只不接她過來就是了。你如果嫁給我,雖無正妻的名分,然而在這裡你卻是實質上的女主人,更兼把糖食鋪經營起來,誰都不敢委屈你。你道好不好?”許氏同意。於是,一場“奪妻”行動緊鑼密鼓地展開了。

許氏若無其事地回到李勉家,悄悄地收拾好個人財物,選了一個李勉兄弟都不在家的日子,由劉成接應,連人帶行李一併躲到劉泰家裡,開啟蜜裡調油的同居生活。劉泰資助許氏開辦了糖食鋪,僱幫工在外拋頭露面接待顧客,許氏隱身幕後當老闆,把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就這樣瞞天過海過了半年,李勉兄弟到底查出了許氏的下落。

劉泰出面找李勉談判:“你跟許氏是強扭的瓜不甜。假如你上衙門告她與我私通,大不了她和我各受數十杖。你雖則有權將她嫁賣給別人,至多索回當初訂婚花費的財禮。不如我加倍補償你,你寫一紙休書,與許氏解除婚姻關係。”李勉找哥哥李聰合計,兄弟倆一致認為這筆買賣非常划算:將來李勉另娶一個跟許氏身價差不多的女子,還能結餘不少財物,等於一頂綠帽換來一筆小財,何樂而不為?成交。

劉泰請朋友彭清做見證人,向李勉支付五兩銀子、一匹青布、一匹白羅,李勉在休書上簽字畫押。劉泰又給了劉成

120貫,作為答謝。

按說各得其所、皆大歡喜,可是,有一個人不樂意了

——

此人是許氏的母親李氏。

李氏將李聰、李勉告上衙司,指控他們把李勉之妻許氏賣給他人為妾。此時,李勉恰好去外地辦事,不在家。李聰否認自己收受過劉泰的財物,反訴李氏誣告。事情鬧得很大,當地衙司一查,感到此事大傷風化、影響惡劣,不處理不行,判處劉泰杖七十、彭清笞三十;劉成杖一百,外加三年

“運輸水和炭”的勞役;許氏杖九十,暫歸其母家居住,等李勉回家,再將許氏交還李勉,聽任李勉“嫁賣”;許氏之母李氏誣告李聰,處以杖一百。不清楚當中哪一方不服,官司打到了大理寺。

大理寺卿王槩一看:好傢伙,一鍋亂燉!條分縷析下來,王大人覺得別的倒也罷了,唯獨把許氏交還李勉“嫁賣”這一條無論如何都不對勁:“你聽憑李勉嫁賣許氏,他必定把許氏‘嫁賣’給劉泰,那不是成全許氏、劉泰的姦情嗎?”王槩在明朝已經算是“婦女之友”,但在維護封建倫理道德方面立場極其頑固,兩度駁回地方衙司的結論,要求重擬判決。可是究竟該怎麼處理呢?王槩其實也想不出好辦法。難道要勒令李勉、許氏維持婚姻關係、不准他們離婚?慢說《大明律》沒有這種規定,就人情常理而言也說不通。李勉咬定自己頭頂青青大草原、跟許氏說破天都過不下去,非離婚不可,王槩又能如之奈何?

“此事怪我沒有考慮周全,忽略了令堂的感受。”劉泰拍拍額頭,笑著對許氏說,“她老人家想著,‘我把女兒嫁給李勉做媳婦,不過得手二兩銀子、一匹青布,李勉轉手把媳婦賣給別人,淨賺一倍不止,我太虧了!’——我這就給令堂送銀子去!哈哈哈,受杖輕重、劉成的三年勞役……都是銀子能解決的,令堂不在話下!”

“既然王大人不許這裡聽憑李勉改嫁我,咱們就請衙司判令李勉不得將我改嫁他人、只默許他休妻好了。他把我休回許家,家母情願做主將我嫁給你,那就誰也管不著了。”許氏替劉泰說出新計劃的下半段,二人相視而笑。

——

想象王槩的反應:

“罷、罷、罷

,我管不了,眼不見心為淨吧!

溫馨提示:

本文

在參考

明代王槩《王恭毅公駁稿》

相關記載基礎上,對細節空白進行藝術加工而成,敬請讀者惠鑑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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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細雨絲竹,又名淺樽酌海,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痴、考據癖,主要作品有唐代歷史背景推理+言情小說《神探王妃》、《魚玄機》等,均已出版或簽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