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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帶娃與人口角,丈夫一腳將對方踹成輕傷二級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印慶梅 徐瑩瑩 記者 王曉宇)妻子小芳帶著孩子在小區玩耍時,因孩子之間爭搶玩具,大人之間發生口角進而發展到廝打。聞訊趕來的丈夫大強衝動之下,直接一腳踹向與妻子爭執的一方,結果將對方肋骨踹斷,構成輕傷二級。這是發生在連雲港東海縣的一幕,近日,當大強拿到不起訴決定書時,向檢察官深深地鞠躬感謝,一直壓在他心底的石頭也終於落了下來。

2021 年 6 月的一天晚上,小芳和母親帶著孩子在自家小區廣場玩耍時,小區鄰居大文帶著孩子和好友大玉也在一邊玩,由於兩家孩子爭搶玩具產生矛盾,各自護孩子的四個大人首先發生口角,繼而引發抓扯、踢打,雙方身上均掛了彩。

眼看事情就要過去,聞訊趕來的小芳丈夫大強到現場後,二話不說,上去就是一腳踹向了大玉的腰部,就是這一腳,直接導致大玉肋骨骨折,後經鑑定為輕傷二級。

2022 年 1 月 4 日,東海縣檢察院受理了大強涉嫌故意傷害案。經審查發現,該案系瑣事口角引發,雖然大強的行為構成了犯罪,但大玉處理糾紛的方式不當進一步引發矛盾升級,對案件的發生存在一定責任。同時大強在事發後,悔罪態度十分誠懇,有積極賠償意願。

承辦檢察官認為,如果對大強直接定罪起訴,將不利於雙方矛盾的化解,於是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將 “ 衝動地一腳 ” 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調解過程中,承辦檢察官不僅向雙方進行了釋法說理,還對雙方以武力解決問題的錯誤方式給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進行了批評。

最終,大強賠償了大玉醫療費等各項費用,雙方握手言和。1 月 20 日,東海縣檢察院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大強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近年來,因瑣事口角引發的輕傷害刑事案件屢有發生。東海縣檢察院不斷更新司法理念,堅決貫徹少捕慎訴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運用檢調對接機制有效修復雙方當事人關係,減少矛盾對抗,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