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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古代東西方爵位,都是"公、侯、伯、子、男",這是巧合嗎?

周王朝是之後許多朝代中懷揣著復古思潮的仁人志士,都想要恢復的一個王朝。例如韓愈、朱熹等在唐代和宋代都提出過復古風潮,其中既包含著對於文章詩詞創作的復古,也有著對於周朝禮儀的復古訴求。周禮是周天子為了規範貴族以及平民的行為所制定的一套行為準則。

周禮透過對人的行為約束,從而對人的思想思維也造成了一定的規範與約束。在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周平王遷都的影響,周天子的威望在諸侯中逐漸降低。同時也因為諸侯對於自己國家利益的不斷索求,他們透過互相之間的交易、征伐、侵佔、暗中勾結等手段。

最終達到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的目的,將本就不多的周朝王畿土地侵佔,甚至對於周天子的權威而視而不見,這就是所謂春秋無義戰的來源。也正因如此,後世研究周朝至春秋戰國這一時期的歷史學家也稱這一時間段為禮崩樂壞。在周禮中最吸引大家注意力的便是他的爵位制度。

周朝對於貴族爵位的規定分為五等,公、侯、伯、子、男,諸侯國的各個統治者之間的爵位是有不同的,比如說魯國和宋國,他們的魯公與宋公便是公這一級別,而在後世大名鼎鼎的齊桓公一開始卻只能被稱為齊侯。

這是因為與魯國與宋國相比,齊國的先祖與周王朝的周王室的血緣更加疏遠,甚至齊國的祖先並不是周王室的血緣親人。分封制、宗法制以及禮樂制相互配合,使周王室對於天下的掌控能力更加強大。像齊國這種先祖不是周王室親人的,從周禮的出發點來看,其實是不能得到爵位的提升的。

但我們後世卻發現,齊桓公公子小白能夠被冠以侯的名號與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的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北杏、葵丘會盟之後,齊桓公大有挾天子以令諸侯的勢頭。他用溫和的手段讓天子不得不同意提升自己國家的爵位等級。

這種以血緣定親遠近疏爵位高低的方法,是周朝對於自己權利鞏固的一種手段。不過值得耐人尋味的是,中國古代的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這五等,而在西方貴族爵位也有公、侯、伯、子、男這5種等級的爵位。

周朝的爵位分封制在規定不同貴族之間的等級秩序之外,也給予了這些貴族們一定的自主權,比如歷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話“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就代表小宗族的領導人,比如說各諸侯國的王公貴臣在自己所屬的封地中是有極大的自治權的。

周天子不能直接過問這些國家內部的事情,而只享有對這些諸侯的支配權。而西方公侯伯子男的這種貴族等級差異中,貴族更像是君主的下屬。他們也有自己的封地與莊園,但是與中國古代的貴族相比,卻更缺乏自我統治的權利。

例如在都鐸王朝時期,亨利七世去世之後,他的長子黑太子本應繼承王位,但是由於個人原因,最終由他的弟弟也就是後來的亨利八世繼承。雖然哥哥曾經是英國王室的太子,但是繼承後的英王卻可以對與其聯姻的貴族家族進行統治。

這種支配貴族的權力在亨利八世統治階段進行了強化,這其中最為顯著的表現便是天主教與新教的鬥爭。亨利八世本人支援新教,想要推翻羅馬教皇對自己國家的一定支配權利,特別是在對於婚姻配對上面對國王的約束力。

但是在亨利八世去世之後,後來繼位的瑪麗一世又恢復了之前偏向天主教的國教傳統。令人感到吃驚的是,瑪麗去世後,她的妹妹繼位為伊麗莎白一世,則再次推翻了姐姐對於宗教的偏向,倒向了新教。在這個宗教偏向相互鬥爭的過程中,英國貴族權力被王室進一步的壓縮。

總結:公、侯、伯、子、男5個等級之間雖然有顯著的差距,在財產的擁有以及封地的獲取方面有著不一樣的待遇,但是國王對他們的控制力卻是越來越加強,與中國古代周王朝對其下屬諸侯國的威嚴喪失有著明顯的不同。因此我們可以直接說兩個國家之間這種爵位等級的相同,只是一個巧合,那就是翻譯的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