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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害唐僧父母的兩個水賊,為何從犯被凌遲處死,而主犯卻可速死

《西遊記》附錄章節介紹了唐僧的出身背景,其中兩個水賊劉洪、李彪是重要的線索人物,尤其是劉洪,不但殺害陳光蕊,還霸佔了殷溫嬌十八年,可謂罪惡滔天、人神共憤。

不過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兩個水賊最終被捉住後,唐僧的外公殷開山殷丞相對這兩人的處罰有些不同: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眾訖。再把劉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

古代死刑最重的刑罰是什麼?當然是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執行方式是將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極盡痛苦而死。因此,被判凌遲處死的犯人,至少在皇帝和朝廷眼中是最十惡不赫的,比如歷史上著名的劉瑾、方孝孺、袁崇煥等,都曾遭受過這個酷刑。

這裡的李彪被"剮了千刀",很明顯就是被判了凌遲之刑,他的死,比起劉洪的"活剜心肝",不知道要痛苦千百倍,畢竟人的心肝被挖後,立即便死去,其痛苦程度並不那麼持久,因而從某種意義上說,殷丞相其實是重判李彪,輕判劉洪。

可是,我們都非常清楚,謀害陳光蕊夫婦的元兇首惡應該是劉洪,李彪只是從犯。原文雖未交代在去往江州的船上究竟是誰先提議殺人行兇的,但從後文中劉洪得了美人和官印兩樣最重要的"成果"來分析,首惡必定是劉洪無疑。

再從對唐僧一家人造成的傷害來看,劉洪顯然比劉彪更甚。他霸佔殷溫嬌十八年,玷汙了她的身體,這對殷開山和唐僧來說是無法忍受的恥辱,對復活的陳光蕊來說,更是難以承受的侮辱。可以想象,唐僧全家狠不得將其碎屍萬段。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劉洪除了殺人行兇,霸佔人妻,他還犯了更重的罪,那就是假冒朝廷命官。他在江州擔任主官長達十八年,這是個什麼概念,就是一個惡貫滿盈的水賊居然可以擔任一州之長十八年,這是大唐朝廷的恥辱,丟盡了皇帝的臉面,因此"唐王見奏大怒",竟"發御林軍六萬"前去擒拿。

然而,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恰恰讓劉洪躲過了凌遲處死的酷刑。大家可以設想一下,劉洪在江州為官十八載,在當地的勢力可謂根深葉茂,盤根錯節,而且最關鍵的是,江州的老百姓早已習慣了這位大人理政,突然說他是假冒的官員,而且隱藏了十八年,此事一旦公開,這對朝廷來說就是天大的笑話。

官場經驗極其豐富的殷開山深知其中的利害關係,所以對劉洪採取秘密處決的冷處理手法,凌遲處死動靜太大,抓住劉彪這個老百姓深惡痛絕的水賊,自然可以轟轟烈烈地明正典刑,可以起到震懾人心的作用。但公開處置劉洪,則會造成思想混亂、官場地震,這根本不符合朝廷的利益。

因此,聰明的殷丞相秘密把劉洪拿到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與小姐、玄奘,三人親到江邊,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燒了祭文一道。如此安排,既祭奠了死者、告慰了亡靈,又報了家仇、還了朝廷體面,自然是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