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曾在微博上瀏覽過一個熱門話題:為什麼你很難再對一個人心動了?
其中有一條高贊留言是這樣寫的:
大概就是覺得,把心放自己這裡最安全吧。
我猜,那些點讚的人,一定是被這句話戳中了心事。
年紀大了,並不是意味著“暮去朝來顏色故”,所以很難遇到心動之人。
而是你的熱情已不再,即使遇到了那個心動之人,你也不會像以前一樣放肆去追。
你會愈加小心,不敢吐露真實想法。生怕破壞了你們的關係,導致連朋友也做不成。你會不斷地旁敲側擊看對方的意思,但在推敲的過程中,你的熱情一點點被消磨殆盡。
最後漸漸沒了心動的感覺,也就覺得對方也不過如此,直至相忘於江湖。於人海中相遇,最後又將他歸還人海。
現代人談戀愛的成本太高了,所以大家都不願意反覆試錯。
我們需要花很多時間聊天、瞭解、見面、吃飯,可這對於每天被朝九晚五的工作壓得喘不過氣的人來說,這些時間太奢侈了。
愛情也許能帶來一時的快樂,但自己可以一直給自己快樂。何必呢?
畢竟我們都還是想把為數不多的熱情,留給值得的人。
在一次次受傷後你靜下來反思,甚至會自我譴責,心想,如果一開始沒有選擇開始,是不是就沒有那麼多傷痛。
你不再對誰奮不顧身,
只有自己能給自己安全感,賺更多的錢,才是最大的底氣。
有時候,我們寧願相信自己,也不願意去相信那種不確定的愛情。你不敢去賭,也不願意去賭,所以你也不再遇到愛情,也不再心動。
你在疼痛的成長中,學會了安撫自己的情緒,給自己穿上了堅強和獨立的盔甲,
底下的層層傷口,早就被時間治癒。
02
年輕的時候,大概我們想過要把青春獻給愛情,哪怕丟了這條命。
後來我們沒有守住所謂的愛情,也沒有死成,
青春替我們抵了命。
依稀記得年少時的悸動,那種心跳入耳、清風拂面的感覺,會讓人徹夜難眠。偷笑和痴笑,淚和光,一切彷彿是新生,世界竟如此美好。
那份記憶依舊在,而現實多了殘忍和瑣碎。
夜深,為他流淚,心痛,如此強烈,逼迫你建立一道道屏障,用麻木和苦笑應對生活。
後來的你,一個人上下班,一個人做飯給自己吃,週末和朋友小聚,或者獨自看一場電影,都挺愜意。
這個時候,你不再擔心會不會遇到心動的人,
反而害怕會有人打亂你生活的平靜和節奏。
即便一心給你介紹物件的人都在說,即將和你產生交集的人將會是萬里挑一的有趣靈魂,你還是覺得一個人的孤獨,好過兩個人的辜負。
成年人的愛情,光是邁出喜歡這一步,就需要耗費更多的力氣。
還有人之所以單身,是因為年輕的時候遇到過太驚豔的人,後來出現的都顯得黯然失色。
那個一直放在心裡的人,再看一眼還是會想擁有。
但是你對那個人的感情,卻也只能到“喜歡”為止,無法為“想擁有”做點什麼。
你們之間,差了點時機,差了點緣分,差了點可能性,決定權都在他手裡。這世上最讓人心灰意冷的,不是聽到他親口說出那句“我們不可能”,
而是你自己打心底就覺得你們不可能。
有一個搖滾青年曾說,最單純的喜歡就是,就算你拒絕了我,我對你也永遠沒有埋怨,但我不會再靠近了。
如果你有求於我,我依然會鞠躬盡瘁。
從今往後我會把喜歡藏起來,不再招搖過市,我會努力過得好,希望你也是。
03
楊宗緯的《其實都沒有》,是我單身那幾年,獨自開車時最愛單曲迴圈的一首歌。
初聽不識曲中意,再聽已是曲中人。
這首歌沒有提到一個“愛”字,愛而不得的人聽了,心卻被紮了個透。
很羨慕那些能夠一眼就白頭的少數人,不像悲慘的大多數,不管一起走過的時間有多久,最後還是會因為城市的風太大走散。
在你離開以後,我開始努力過回一個人的生活。以為只要時間足夠長,就能徹底抹掉關於你的記憶。
後來路過街角,像是聽到陌生人在喊你的名字,還是忍不住回頭,原來是聽錯了。
才發現所謂的“我以為”,不過是騙自己。
那些我們以為忘得掉的,卻在好端端的日子裡,因為一首歌、一杯溫牛奶、一句安慰……讓人猝不及防地哭出聲來。
年少時,總覺得只要足夠愛對方,就會有結果;但世事無常,
有些人出現,只是為了給我們上一課,就轉身走了。
“我也曾經憧憬過,後來沒結果,只能靠一首歌真的在說我”,我想但凡經歷過愛而不得的人,聽到這句都會有所觸動。
面對心愛之人想要表達千言萬語,卻如鯁在喉,最後只能無言沉默。
那些以為能忘掉的人並不是泡沫,早已成為心裡的一根刺。
有一個冬天的傍晚,我開車路過無人的街道,車載音樂播放的剛好是《其實都沒有》。
周圍一片蕭索,卻見一位老爺爺把一個熱騰騰的玉米饅頭掰一半,分給一位老奶奶。
他們衣著樸素,卻滿臉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