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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家過了5個年,今年放我走吧”丈夫拒絕後,妻子離婚回孃家

年已經過了一半,不知道今年大家的年過的都好不好呢?

說實在的,但凡是成年人,肯定都有一個共同的答案,也不知道過的好不好,反正錢花了不少就是了。

回家過年首先就要準備一疊厚厚的“票子”,給父母,給老丈人老丈母孃,岳父母準備禮物,走親戚看朋友的,登了門免不了要帶上一些吃食禮盒,自己呢,早已過了收壓歲錢的年紀,見到晚輩還得往外面掏壓歲錢。

更別提過年前準備年貨各種的花銷,那是真的數都數不清,再加上逢年過節,家家戶戶茶餘飯後除了看春節聯歡晚會,那就是玩牌,玩的不管打小,反正就是一直往外面拿,一直拿,直到一個年過完為止。

也難怪有人說,一年苦到頭,就是為了過年時肆意的報復性消費。

年過得好不好,怕是隻有小朋友們才會真正發自內心地說,過年好,過年快樂,成年人的你啊你,都是建立在交際應酬的勞累和開支無度的花銷上的。

也許有些人會覺得這錢花的值,花了就花了,過年花錢就是開心,這也不失為一種快樂。但是對於大多數的成年人而言,過年的確是累的。

我有個朋友,在外頭工作了好幾年,一年到頭都不回家,過年肯定是他最盼望的事情,可是這兩天,他卻跟我無奈的發起了牢騷。

“花銷是數不盡了,這也都別提了,實在是太累了。我畢竟是真的長大了,家裡人也都把我當成成年人了,飯桌酒桌牌桌都少不了我,這幾天跟家裡的七大姑八大姨們都打了一圈麻將,去我女朋友家也是一樣,給我累得腰都疼了,頓頓喝酒頓頓都要應酬好多人,上班都沒有這麼累!”

他是今年才開始感覺到真正的累了,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都感同身受的,不過說實在的,這種勞累根本都算不得什麼,起碼痛並快樂著,有人陪伴也是一種熱鬧,起碼撐過那幾天,也就過去了。

但有那麼一群人,她們過年的累,是孤獨的,是無助的,是持續性的,從年頭到年尾,她們一直都在默默無聞地忙碌著付出著,並且沒有人能夠知道,沒有人能夠明白,因為所有人都覺得這份忙碌是應該是,是她們的分內之事,沒有人關心,沒有人會感激,更沒有人會對她們說一句辛苦了。

別說了感恩了,更多的時候,她們連自己的權益都無法享受到,為了所謂的“大局”,為了家庭的和諧,也因為自己的責任感在,他們很多時候不得不被動或者主動的丟棄自己的權益。

她們,有一個集體的名字,叫做出了嫁的女人。

“我嫁給你,嫁到你家已經五年了,每年都是在你家過的年,今年你就放我走吧,我想回家跟我爸媽和弟弟好好聚一聚,我已經好久都沒有跟他們一起吃一頓團圓飯了。”

張娟(化名)低眉順眼的柔聲懇求著自己的丈夫,而丈夫呢,卻一口拒絕了張娟的請求。

“不行,哪有嫁了人的女人回孃家過年的,不是我不讓你走,是這不合規矩啊,你就算要去孃家,也應該是初二以後去,這是我們這裡的風俗習慣,從來就沒有說女人大年三十要去孃家過年的。”

張娟聽了以後一時語塞,隨後無奈的辯解道:“我也想初二再過去啊,可是你老家離我家實在是太遠了,你們家的親戚又那麼多。我每次跟你回來,從初一開始一直都有親戚上門,一直到初五要回去上班了,來拜年的親戚還接連不斷的,我只要跟你回家了,哪有時間再回家去啊?”

丈夫聽了卻一臉的事不關己:“這個我管不著,過年親戚上門,你肯定是要在家裡忙的,你不忙,難道讓我媽去忙?家裡的親戚一來起碼都是七八號人,我也不可能把親戚往回攆,你這話說的,就好像怪親戚過來串門了。

你非要回孃家幹嘛?我們家是虧待你了嗎?沒有好吃好喝的招待你嗎?不過就是過年讓你忙個飯而已,這你都不想幫忙,成天想回孃家,平時啥時候不能回,非要擠著家裡脫不開人的時候嗎?

這事兒你不應該找我溝通,你想回,就去找我媽問問看,要是她給回,明天你就回,我也就不管了。”

沒辦法的情況下,張娟今年也只能跟著丈夫回了婆家老家。張娟心中是委屈的,她自從嫁到婆家以後,每年過年都讓她感覺被揭下一層皮,說不出的勞累。

“自從我嫁過去以後,除了第一年婆婆幫忙搭了把手以外,後來就都是我一個人在忙,我27歲才結婚的,其實結婚的時候我已經很懂事了,不像是現在一些小姑娘那麼自我,我會充分考慮家庭,該幫忙的時候我一定會搭手,可是我沒想到的是,這些責任會全部都落到我一個人的頭上。”

張娟帶著委屈回去,一直都愁眉不展,張娟的婆婆,算不上對張娟好,但也沒有對張娟不好,畢竟一年也不來幾次,不住在一起,張娟覺得婆婆既能幹也算得上是個講道理的,所以當婆婆問張娟怎麼了,張娟再也忍不住把自己的委屈吐露出來。

“婆婆,你也是嫁了人的,你應該懂我心裡的憋屈,我就想著能過年回一次孃家,他都不願意答應,真的很不公平,我這個要求真的過分嗎?”

然而張娟沒想到的是,婆婆聽完卻並沒有為張娟說一句話,反而對張娟說道:

“已婚的女人就是沒有資格回孃家過年,回孃家不像樣子,更不像話,過年大老爺們的歇著很正常,婦女們忙著收拾也是應該的,你咋結婚五年了,還沒想明白呢?這有啥不公平的,都是這樣過的。”

婆婆的一句話,讓張娟的心徹底涼了,也讓她知道只要在這個家裡,她想回孃家過年徹底是無望了。

大年三十的晚上,張娟偷偷地寫下了一份離婚協議書,找了孃家的哥哥過來把她接回了孃家。五年婚姻走到了盡頭。

張娟27歲嫁人,今年已經32歲了,嫁人五年,她沒有一次回家過年的機會。想要回自己家而已,卻要徵求婆家全家人的同意,這已經夠無奈的了。在婆家過年,從年頭忙到年尾,一刻不閒著,過年對於其他人而言,是一種休息,可對於嫁了人的女人而言就是一場戰鬥,她在婆家戰鬥了五年,卻沒有一個人理解她,或者是體諒她的辛苦。

對於張娟來講最大的打擊,還在後頭,不是過年有多辛苦,不是在婆家過年有多委屈,是婆家人對她的態度。

她本以為,丈夫不理解,是因為丈夫是男人所以無法感同身受,即便心中有委屈,她也還是能勉強進行自我安慰,但是五年來,張娟一直都接替了婆婆的活兒,她認為婆婆是最能理解她的,不說幫她出頭,最起碼的也能幫她說說話。

然而當她想要回家過年,丈夫拒絕讓她找婆婆拿主意的時候,當她滿懷希望的懇求婆婆支援的時候,婆婆卻用一句話,讓她的內心徹底崩潰。

嫁了人的女人,就沒有回家過年的資格了。嫁了人的女人,就應該圍著鍋灶接替婆婆的重擔,過年的時候忙前忙後,讓男人們面子上有光。

憑什麼呢?

女人難道就不需要過年嗎?女人過年難道就不需要休息嗎?男人可以回自己的父母家,女人憑啥就一定要跟著男人回家,不能回自己家呢?

回回都是如此,女人從年前就開始忙著準備年貨,包包子包餃子,過年之中的聚會,男人們圍在飯桌上邊吃邊喝,而女人們呢,則在廚房裡忙的天昏地暗。

女人想走?不行,理由千篇一律總是過年離不開人。女人走了,家裡就沒人張羅飯菜了,沒人接待親戚了,家裡的鍋碗瓢盆屋裡屋外都沒人收拾了,走了等於就是撂下了一大攤子事兒,所以女人不能走。

就好像沒了女人在,這個家就沒辦法維持下去了,就好像女人沒嫁過來之前,家裡就沒法兒過日子了。

成年人過年,一定是累的,但是更多的只是身體累,而嫁了人的女人們在過年裡感受到累,是身體和心理上的雙重勞累,這份累,苦在沒人能懂。

所以,張娟一聲不吭地提出了離婚,回了孃家,年還沒過完,家就散了,她也在所不惜。

張娟,她的心如死灰,即便是再堅持一年、兩年,婆家不懂得體恤她的苦,離婚還是早晚的事情。

一個人的心死了,一切就都全完了,不可能再有重新來過,或者是破鏡重圓的機會,現在明白還不算太遲。

嫁了人的女人,不是拉磨的驢子,她們有自己的權益,作為丈夫也好,作為婆家也罷,都應該給予嫁進家門的女人公平。

女人有兩個家,嫁了人也有資格回孃家過年,這個權益誰也無法剝奪,女人為了婆家做事憑的是情分,不是義務,想要過個好年,就請好好的善待女人。

未必需要做些什麼,也許只是舉手之勞,也許一句辛苦了,就是對她們而言,最好的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