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未採取有效防塵措施 青島金海元林工程被處罰

本文共

530

字,閱讀約需

2

分鐘

青島金海元林工程有限公司由於未採取有效防塵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多項規定。依據該法,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金海元林公司進行了處罰,罰款壹萬元。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青島金海元林工程有限公司由於(以下簡稱“金海元林公司”)未採取有效防塵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多項規定。依據該法,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金海元林公司進行了處罰,罰款壹萬元。

據悉,金海元林公司未採取有效防塵措施,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三款、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九條第五款,以及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依據以上相關條例,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於6月15日依法對金海元林公司下達了青城行執行罰字〔2021〕第58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該司壹萬元。

據天眼查企業資訊網站顯示,金海元林公司成立於2020年1月22日,經營範圍包括建築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暖管道安裝、上下水管道安裝、房屋修繕、鋼結構安裝、道路維護;建築諮詢服務,生產、加工:普通機械零部件、模具(以上不含橡膠製品);批發、零售:五金機電等。

為落實,信網聯絡到了金海元林公司,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此前由於噴霧機故障,恰逢執法人員來到現場檢查,因此違反了相關規定。目前噴霧機已經修好,正在投入使用中,罰款也已繳納完畢。

信網記者 李美玉

[來源:信網編輯: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