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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寧窮死,別娶生妻”,有道理嗎?“生妻”指的是啥?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包羅萬千,其中的一個分支,便是俗話。俗話是千百年來,經過一代又一代的人們,口口相傳流傳至今的話語,俗話是古人對於日常生產生活細緻入微的思考,是古人智慧的結晶,是古人生活的一種反映。

既然俗話來源於生活,自然涵蓋的領域非常廣泛,其中有一部分俗話,是涉及到婚嫁的,這類俗話有很多,例如“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等等。

也有一些關於婚嫁的俗話,比較冷門,知道的人並不是很多,例如今天要講的這句——“

寧窮死,別娶生妻

”,俗話往往言簡意賅,通俗易懂,這句俗話字面上的意思也很簡單:指的是寧願窮死,也不要去娶“生妻”當老婆。顯而易見,古人眼中,“生妻”是不好的,那麼啥是“生妻”呢?

“生妻”這個詞語,起源於西漢文學家李陵的《答蘇武書》,文中率先提到了“生妻”這一概念,道:“

丁年奉使,皓首而歸;老母終堂,生妻去帷

”,後來唐朝的學者李善在其《漢書辯惑》中,解釋道:“

子卿婦年少,聞以更嫁

從中可以知道,所謂的“生妻”,指的是被休了的,其前夫還活著,將要改嫁的女子。簡而言之,“生妻”可以理解為“離婚後的女子”

對待古人留下的俗話,並不能以現代人的上帝視野去解讀,而是要代入到古人的時代背景中去。現代婚姻與古代婚姻截然不同,現代人們離婚的理由也與古人不同。

例如,人們對於古人的婚姻制度,也存在著些許的誤解,認為古代的男子,是“三妻四妾”,其實不然,古人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成語“三妻四妾”中的三妻,分別指代嫡妻、偏妻、下妻,除了嫡妻之外,剩下的都屬於妾。

在唐朝的律法《唐律戶婚》中,曾經記載道:“

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

”,在京劇《梨園春。鍘美案》中,陳世美辜負了秦香蓮,包公問斬陳世美時,陳世美的其中一個罪行,便是“重婚罪”

同樣,古人並不能隨便休妻,一紙休書並不是如影視作品中描寫的那般,那麼容易寫出來的。古人休妻得尊崇“七出三不去”的原則。

七出指的是七種情況下可以休妻。

1、不順父母。古人講究孝道,認為百善孝為先,如果妻子對雙方的父母不孝順,是可以休妻的。

2、無子。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如果妻子不能延綿子嗣,古人認為也能休妻。

3、身有惡疾。之所以認為身有惡疾可以休妻,古人給出的理由是:“

不可共粢盛

”,認為這樣不能參與家族祭祀。“祭祀”在古人眼中,也是孝道的表現。

4~7、淫、妒、多言、盜竊。無論是“不順父母”、“無子”還是“身有惡疾”都是與孝有些牽連。後面四種情況,都是屬於個人品行,有些情有可原,例如“淫”。有些未免過於苛刻,例如“妒”、“多言”

因為“生妻”很有可能是因為以上七種情況被休妻,古人的價值觀並不能接受這樣的女子為妻子,因此俗話才說“寧窮死,別娶生妻”。

“三不出”是對“七出”的一種補充,所謂的“三不出”,為:

1、所娶無所歸。指的是妻子被休了之後,無家可歸。2、與更三年喪。妻子曾參與守孝三年。3、前貧賤後富貴。指的是糟糠之妻。

舉個簡單的例子。如果古人的妻子無子,符合七出,可以休妻。但是妻子被休了之後,沒有孃家可歸,即使妻子無子也不能休妻。

妻子無子不能休妻,豈不是與古人“無後為大”相互矛盾?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唐律》中記載道:“

立庶為長

”,也就是說,妻子無子,可以立妾出的庶子為長子。

如今離婚的情況與古代不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現實生活中,二婚過得幸福美滿的例子,也不在少說。時至今日,這句“寧窮死,別娶生妻”放到現代,已經不受用了。你覺得呢?歡迎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