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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舉也分片區,南方和北方標準不同,為此事還打過一場官司

科舉,說到底就是選拔人才,傳統觀念中,就是天下舉子集中到一起考試,然後根據成績擇優錄用,充其量出現一些大大小小的舞弊案,又跟片區有什麼關係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得從科舉的起源講起了。

一:從“親親”到“賢賢”

科舉是怎麼來的?

夏商周時期,是不需要科舉的,因為那時候施行“世卿世祿制”,以血緣為紐帶管理天下,老子是官,兒子是官,孫子是官,上千年下來,從無例外,對此,古人有個比較委婉的說法,稱之為“親親”,用人就用自己家裡人,家裡人還用他自己的家裡人,總在一個小圈子裡迴圈,還需要什麼考試呢,長大以後,順理成章的繼承就是,哪怕他是個傻子。

然而,用家裡人雖然放心,但長此以往,就會出現強枝弱乾的局面,出現強枝弱幹會怎麼樣?對全天下而言,“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變成“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對地方而言,“諸侯執權柄”就變成“大夫執權柄”,乃至於“家臣出令”,“扶犁黑手翻持笏”,下層,原先呼來喝去的下層想要翻身做主,導致政局動盪,天下混亂。

“親親”的根基產生動搖,家裡人靠不住了,靠不住怎麼辦?

前669年,以昏聵聞名的晉獻公盡逐諸公子,廢“公族大夫”,改成“士族大夫”,創造性的將用人範圍從公族擴大到士族;前659年,以後永霸西戎的秦穆公上位,為了更廣泛的招攬人才,在晉獻公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在秦國開創“客卿制”。

以上種種,成了“親親”之後,“賢賢”的起源,用人開始不考慮血緣,而是考慮是否有才,事已至此,科舉制便出現胚胎,當然,等他長成參天大樹還早著呢,因為“賢賢”不也得經歷一下歷史的考驗不是。

二:從“推舉制”到“九品中正制”

“賢賢”意味著,公族以下,跟國君沒有半點血緣關係計程車人,可以根據才華進入朝廷,從而有了當官的機會,那麼,士人是一個很大的群體,其中有“口能言之,身能行之”的國寶,也有“口不能言,身能行之”的國器,有“口能言之,身不能行”的廢柴,也有“口言善,身行惡”的國妖。

君王自然要“敬其寶,愛其器”,從這些人當中挑出國寶、國器予以重用,然而非常尷尬的是,理論上雖然很是完美,但國寶、國器奔愣上又沒刻上記號,該怎麼將他們從芸芸士人當中挑選出來呢?考試?說得很好,但該怎麼考,也就是該怎麼選拔人才呢?

秦朝,國運太短,還不存在人才問題,因此,他們暫時不必為如何選拔人才操心,劉邦建立西漢之初,能幹的文臣武將一大堆,也不必為如何選拔人才擔心,但到了漢武帝時期,事情就變得有些糟糕了,怎麼個糟糕法?

漢武帝當上皇帝以後,西漢已成立五六十年了,五六十年意味著什麼?

非但開國的功臣老去,就連功臣的子女也漸漸老去,如周勃、周亞夫,事情到了這個份兒上,人才便出現了青黃不接的局面,青黃不接怎麼辦?自然要公開選拔人才,可怎麼公開選拔人才呢?

為此,漢武帝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創造性的推出“推舉制”,什麼意思?命令各地郡縣,按照才學和品行,向朝廷推薦人才,然後由朝廷統一考察使用,這就是所謂的“舉秀才,舉孝廉”。

由地方向朝廷推薦,朝廷透過一定的考察之後,特別優異的,直接到地方或朝廷當官,稍次一些人的,留在身邊,當個郎中,相當於後備人才儲備庫,跟在皇帝身邊,一邊幫皇帝辦事,一邊學習如何處理政務,學成畢業以後,再選派合適的官職。

為了確保這項制度能順利實施,漢武帝還給各地方下指標,大致是“郡國口二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四十萬以上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同時,還將推舉指標納入官員日常考核,完不成任務者,一律不達標,年終評比上就會劃分為劣等。

如此一來,制度上是相對完備了,但問題是,朝廷每年下達幾個當官的指標,當官又都是人人都喜歡的好事,既然人人都喜歡,指標就會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供不應求怎麼辦?

各種歪門邪道隨之而來,甚至還有地方豪強把持地方推舉,將朝廷選拔人才的制度變成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久而久之,“舉秀才,不讀書;舉孝廉,父別居”等名不副實的情況出現,推舉制有了施行不下去的可能?

施行不下去怎麼辦?

三國曹魏時期,出現了“推舉制”的變種“九品中正制”,選朝廷德高望重的老臣擔任原籍中正官,負責每年一次的人物考評,將參加考評得分人物化成九等,報上朝廷,供朝廷選用,如此一來,“推舉制”當中的地方推薦,變成“九品中正制”當中的朝廷官員推薦,表面上看起來有點進步,但實際上呢,換湯不換藥而已。

推舉制的弊端依舊存在,人們開始尋找更新的,更有效的選拔人才的方法。

三:科舉制的出現

公元587年,隋一統天下之後, 鑑於“推舉制”、“九品中正制”出現的種種弊端,隋文帝楊堅廢除察舉,建立科舉,命各州每年選三人到京城參加考試,這一舉措,視之為科舉制的萌芽;公元605年,隋煬帝楊廣設進士科取士,科舉制至此登上歷史舞臺,此後,逐步完善,一直延續下去,延續了1300餘年,成為封建王朝選用人才的主要手段。

科舉制與“推舉制”、“九品中正制”不同的是,它注重“以文取士”,確立了一個用人的硬槓桿,理論上講,杜絕了選拔人才方面,地方上徇私舞弊的可能。

然而,杜絕徇私舞弊,科舉制就沒有毛病了嗎,當然不是?

主要矛盾就集中在,中國疆域遼闊,各地發展不均衡,發展不均衡就意味著人員水平有差異,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實施一刀切,一個標準衡量整個兒天下,貌似公平的背後往往會隱藏著巨大的不公,甚至還會造成部分地區的離心離德,為什麼這麼說?

公元1397年,即洪武三十年,朱元璋開科取士,翰林學士劉三吾、王府紀善(王府屬官)白信蹈等為考試官,錄取宋琮等52名進士,經三月廷試後,以陳郊為第一名、尹昌隆為第二名,劉諤為第三名,稱之為春榜。

春榜釋出後,人們忽然發現,上面錄取的居然都是南方人,北方士子無一人上榜,北方士子無一人上榜怎麼辦,當然十分不滿,認為是主考官有意識歧視北方人,於是聯名上疏,狀告考官劉三吾、白信蹈等在錄取中偏袒南方人。朱元璋知道以後非常生氣,立即命侍讀張信等在落第試卷中各閱10卷,增錄北方士子,但張信等複閱後發現,北方士子的試卷大部分文理不佳,並有犯禁忌之語,複閱結果報上去後,又有人說張信等故意以陋捲進呈。

朱元璋大怒,五月,追定考官劉三吾為藍玉黨,以老戍邊;張信等被凌遲處死,春榜錄取陳郊、劉諤、宋琮等南方士子,也一律削去功名,發配邊疆。

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閱卷,定韓克忠、王恕、焦勝等分別為一、二、三名,是為夏榜,下榜當中,錄取的全是北方人,所以又稱北榜。

這就是明朝有名的南北榜之爭,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真的是劉三吾偏袒南方人嗎?當然不是,這裡面是有原因的,魏晉以後,北方戰亂較多,南方相對穩定,相對穩定意味著經濟文化比較發達,長此以往,南方士子的水平自然稍高一些,劉三吾等不考慮實際情況,根據一個標準取士,結果,造成南北方的不平衡,從而引發一場天大的官司,後來還因此獲罪,從這個層面講,劉三吾等是很冤枉的,因為他們吃了制度缺陷的虧,吃了虧怎麼辦?

公元1425年,洪熙元年,皇帝終於覺醒了,明仁宗朱高熾決定,科舉會試,按地域分配名額,第一次,根據地域,將天下分為南區,北區,考試時在試卷上註明,採用不同的標準,錄取比例分別是南六十,北四十。之後呢,又覺得這樣劃分太過籠統,有些交界地帶不好劃分,索性第二次再加個中區,南北中的錄取比例分別調整為55%、35%、10%,依舊是南方人錄取的較多。

此後遂成定製,一直延續到清,到公元1905年,廢除科舉,雖然錄取比例稍有變化,但大體上,將參加科舉計程車子按地域分成南北中三區,三區標準不同,區別對待的方法一直沒變。一則用人上不敢馬虎,二來呢,敢馬虎嗎,稍有不慎,都會帶來不滿,從而引發一場天大的官司,明洪武年間的南北榜之爭,不可不慎啊。

參考文獻:《荀子》、《史記》、《三國志》、《晉書》、《隋書》、《明史》、《大國憲制》、《劍橋秦漢史》、《中國科舉考試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