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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葬儀最考究的地方,無疑就是墓碑了,這裡若出了錯就會出大事

不少外國人認為,中國是一個沒有宗教信仰的國度,其實這種想法並不嚴謹。

雖說我國沒有與印度教、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類似的本土宗教;雖說我國的道教信仰沒有太多稱得上虔誠的信眾。但是,中國人的“祖宗信仰”是外國人所不具備的。

中國人經歷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父系社會,所以,對祖先或父系的崇拜程度,遠遠高於其他國家的民眾。打個比方來說,歷朝歷代的開國皇帝,在登基大典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追封自己的父系。最典型的,莫過於唐高祖李淵,這位大隋貴族在成為皇帝后,接二連三地追封自家的父系祖先為先帝,甚至,把東周時期的李耳都封為唐聖祖。

嘉靖帝朱厚熜,是遵循“兄終弟及”原則上位的,所以,他的父親本不是皇帝。然而,在朱厚熜登基之後,便開始為自己的父親張羅並無實際意義的皇帝封號,還因此與文武群臣吵了十多年,掀起一段“大禮之爭”。舊社會的老百姓沒什麼主見,所作所為皆與統治者對標,是為“上行下效”。皇帝這樣重視已故祖先的身份地位,老百姓更是不甘落後。

當然,作為平頭百姓,沒有經濟實力像皇帝老子一樣搞聲勢浩大的追封大典,也沒有能力把父系祖先的姓名寫在史料中,所以,老百姓的方式自與皇帝不同。老百姓格外重視先人的葬儀,還由此引申出一套與外界風格迥異的喪葬習俗,甚至,形成一種獨特的喪葬文化。

大多數西方國家,在為先人下葬時只是找一處風景清幽的地方,將先人葬在碑下或十字架下,僅此而已,遠沒有中國的葬儀那般複雜。中國人為先人入葬時,要考慮的因素相當之多。

首先就是吉壤,也就是風水寶地。舊社會講究的人家,或遵循《周易》尋找吉壤,或乾脆找一位懂行的風水先生,挑一個風水絕佳的寶地。並且,在下葬過程中,不論是儀式、時辰都各有講究。

古代葬儀中最考究的一部分,無疑是墓碑了。

先人被葬入地下長眠,後人只能透過墓碑尋找先人的吉壤,這也是唯一能證明先人存在過的證據。墓碑,相當於已故之人的顏面和“身份證”,寫在上面的文字格式、排版也有相當考究的說法。

每年清明,在為先人掃墓時,後人都能在墓碑上看到“碑文”。雖說每一位先人的碑文格式、內容不同,但大體都包含了“故、顯、考、妣”這四個字。

但是,隨著古漢語的沒落,現今的人們已不清楚這四個字代表的意義是什麼,也不知道它們有什麼深意。其實,僅透過“故、顯、考、妣”這四個字,我們就能獲取不少資訊,如:先人的輩分,及與立碑者的親緣關係等。

那麼,“故、顯、考、妣”四個字分別指代怎樣的含義呢?

除了“白髮人送黑髮人”這種情況之外,絕大多數墓碑都是後人為故去的長輩立的,所以,碑文通常會以“故先考”亦或是“故先妣”作為開端,緊隨其後的是故去之人所屬的家族標識“XX氏”,然後,才是先人的名字,最後,還要加上“之墓”二字。

在這裡,最便於理解的就是“故”字。不論古今,這個字的用法是雷同的。所謂“故”,就是離世、故去的意思,代表著醫學意義上的肉體死亡和公知意義上的社會性死亡。不論古今,人們對這類象徵著死亡的字眼都是非常敏感的,如果直截了當地在墓碑上寫“死者XX”,無疑是對死者最大的不敬。當然,在講究身後事的古代,這種情況是決然不會出現的,所以,後人均以“故”來替代。一個簡簡單單的“故”字,既明白地表達了先人已過世的事實,又不失敬意。

與之類似的,便是“顯”字。雖然“顯”與“故”意思相通,但在讀這個字時,人們除了會聯想到生命終結的狀態之外,還會覺得過世者的身份顯赫。所謂“顯”,又有顯赫、顯貴之意。古代高門大戶已故之人的墓碑上,通常會使用這個字,用來表示逝者與眾不同的身份。如果某人的祖宅中,有先祖的墓碑上用到了“顯”字,說明先祖的身份十分尊貴,在當時的社會地位不凡。

尋常百姓家的已故之人,因為沒有官爵在身,是沒有資格用“顯”這個字的,所以,用於“顯”諧音的“先”字來表示同樣的意思。這個字同樣滿含敬意,如:古籍中經常會出現的“先父”、“先師”、“先皇”、“先帝”等,都是對已故之人的敬稱。

“考、妣”這兩個字,顯然從字面上來看比“故、顯”晦澀的多,但理解起來的難度並不高。所謂“考”,就是父親的意思;“妣”則是母親的意思。不過,這兩個字不可用在生者的身上,是對逝者的敬稱。所以,墓碑上有“先考”的是子女為亡父立的碑;“先妣”說明此碑是子女為亡母立的。

當然,根據文獻的顯示,各地對“顯、先”這兩個字的應用是不一致的,此處或與風俗或文化的不同有關。例如,有些地區的人們認為,雙親之中有一人離世,一人尚在人世,則要用“先考、先妣”,只有父母均不在人世時才會用到“顯”字。

再次強調,不論各地的風俗是怎樣的,“考、妣”這兩個字只能用在已故之人身上。如果對生者用到這兩個字,遠非鬧出笑話這麼簡單,這無疑是對父母最大的不敬。

故、先、考、妣這四個字在墓碑上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一般都會被寫在墓碑最中央的位置。這種寫法,亦被人們稱作“中榜”。

雖然都是寫在中間,但“中榜”的一些細節仍略有不同,指代的意義也各有內涵。

就拿“考、妣”這兩個字來說,前文中已經提到了這兩個字的用法,不過若這兩個字以“考妣”的形式組合出現,又有怎樣的含義呢?“考妣”是為先父先母合葬的意思。由於我國古代社會男權至上,所以代表著先父的“考”字自然要寫在前面,而“妣”位列其右。中國古代的男左女右,實為男尊女卑。

墓園中亦有部分墓碑,不會出現“考、妣”這兩個字,這又說明什麼呢?

顯然,立碑的並非逝者的兒女。例如,兄長故去,弟弟為兄長立碑,就不能用“考”字,只能用“先兄”或“故兄”這兩種敬稱。

細心的人一定會發現,絕大多數墓碑“中榜”的字數都是有規律的,通常有11字、12字、16字、17字、21字、22字這六種。其實,這並非巧合,而是一種風水學中的講究,是為“合生老”。

在風水學中,“1、2、3、4、5”這五個數字分別代表著“生、老、病、死、苦”。顯然,相比於後三者,生與老的意味更加吉利。11字、12字、16字、17字、21字、22字,都是數列以5為迴圈的過程中,指代“生”或“老”的數字,是為吉數。倘若用其他兇數,無疑應了“病、死、苦”三兇,不但有礙於逝者的死後安寧,對尚在人世的後人也會造成不利影響。

打個比方來說,“故顯考郭公厚芝老儒大人墓”這個“中榜”,不多不少剛好是十二個字。按照“生、老、病、死、苦”的序列進行迴圈,十二個字恰符合“老”字。在風水學人士的眼中看來,此為“老位”,大吉大利,故稱之為“合生老”。

因此,後人在為先人立碑時,必須要將中榜字數湊成“合生老”,為此不惜加字或減字。例如,若墓碑中榜的字數為十三個字,那麼便將“之墓”的“之”字刪除,以“XX墓”的形式收尾。如果中榜的名字僅有十個字,則在前面加上“皇、清、故、先”這些字,或再加上名諱,即可滿足“合生老”的要求。

當然,“合生老”的規則不單可用在墓碑上。晚輩在送長輩字畫時,在提字的數量上同樣要符合“合生老”的要求,倘若字數不對,講究的長輩難免會開罪晚輩的字畫寓意不吉。

民俗文化與封建迷信之間僅有一步之隔,今天我們探討的話題,其實並不算封建迷信。這種符合中國民間祖先信仰又不勞民傷財的文化,其實,正是中國民俗的一部分。

再回看文章開頭外國人對中國人評價的那句“沒有信仰”,未免有些滑稽了。中國文化之源遠精深,遠非其他國家可比。從我們降生於中華開始,便受到傳統文化的薰陶和滋養。

可以說,我國的傳統文化已融入到日常生活的各個細節中。中國人生而在世,所說的每一句話,所做的每一個動作,其背後都有典故和講究。

只不過,我們身處其中,無形中已將其當做尋常,並沒有覺得這些是信仰或文化罷了。

參考資料:

【《中國墓葬文化》、《墓碑禁忌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