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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只因婦喂子露出胸前黑痣,引兩男子爭妻,名官差點誤判

清朝康熙年間,一天,春暖花開,大地又披上了悅目的綠裝。銀練河流水清澈,雪白的鴨群撲閃著雙翅,嘎嘎地歡叫著,嬉戲在溪流中,悠然自在。

江南江西總督于成龍奉旨巡行,經過江蘇鎮江府。就在他要去拜見鎮江府知府的時候,在南城街上遇見了兩男搶一妻的怪事。街上—群孩子呼喊著:“快去看,兩個男的打架;女的哭得可傷心啦!還抱著個小娃娃呢!”

於大人在轎中吩咐旁邊侍衛:“到前邊,我們也看看怎麼回事!”“是!”侍衛答應著。

往前走了不遠,果然一夥人圍著兩男一女,吵吵嚷嚷,哭哭啼啼。於大人從轎簾邊觀看那兩男一女。一個男的瘦高個子,長方臉,三角眼,穿著一件半新的深色府綢衫,三十歲上下,他生扯硬拽著那個女子。那女子二十六七歲,五官端正,紫布衣褂,淺藍色裙褲,完全是農村婦女的打扮。她淚流滿面,眼睛都哭紅了。她邊哭邊撫摸著懷中的孩子,回頭不斷張望著另一個男子。那男子三十多歲,黑黑的面孔,短藍色褲褂,粗布鞋襪,像個樸實憨厚的農民。他無可奈何地擦著淚,說著:“孩子他媽,讓我們怎麼辦啊!”

於大人看到此景,心中納悶,於是吩咐:“停下!喚那三人前來問話。”

轎子停了下來,侍衛走到人群中喝道:“閃開!閃開!於大人駕到,喚正在爭吵的三人問話!”

大家一聽於大人來了,一下子閃開了一條縫兒,讓侍衛過去。侍衛向那吵鬧的三人說明情況,把他們帶到轎前。

侍衛掀起轎簾。於大人問道:“抱娃娃的婦女,你為何啼哭?那兩個男子是你何人?”

那女子擦了擦眼淚,說:“稟報大人,”她指了指農民打扮的男人說:“他是我的丈夫。今日我們去孩子他外祖家中祝賀生日,不想在銀練河清溪渡口,遇見了這個人。”

於大人看了看那瘦高個兒的男人,接著聽那女子說:“這個男子說我是他的妻子……”

那瘦高個子男人聽到這裡,連忙插話說:“請大人聽小人講幾句。小人名叫洪昂,一年以前,我的妻子不知叫誰拐跑了,我到處尋找,今日終於找到了她。可她起了外心,不願跟我回家,要和拐她的這個潘貴一塊走。”

潘貴——那個農民裝束的人,擦著淚膽怯地說:“這女子是我妻子,我沒有拐騙過人。可鎮江府老爺卻判我無理,將我和我妻子鄭月桂趕出衙門,讓這個與我們素不相識的洪昂把我妻子領走。”

他還沒有說完,洪昂就說:“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潘貴爭辯說。

於大人制止他們說:“先不要爭吵!你們先不要離開,待我詢問了鎮江知府,再做分曉!”

於大人來到鎮江府衙門,早有人通報了知府吳大人,吳大人盛裝相迎,問候道:“於大人一路風塵,辛苦了!”

於大人笑了笑,還禮說:“有勞迎迓,實不敢當。”

兩個人來到府中坐定,於大人說:“吳大人,適才我在路上碰到潘貴、洪昂爭妻一事,大人可已定案?”

吳知府吃了一驚,忙說:“鄭月桂是一個刁姦之女,大概應是洪昂之妻”

於大人不等吳知府說完,就打斷他的話說:“判斷案情,事關百姓財產、幸福、性命,不可有半點馬虎。‘大概’都不應是我輩審案態度。一就是一,白就是白,不能含糊其辭!”吳知府連連點頭說:“大人所言甚是,下官今後一定牢記在心。”

經過於大人瞭解,原來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今天清晨,農民潘貴和他妻子鄭月桂,抱著剛生下不久的小孩兒,乘船到岳父家去。鄭月桂坐在船上,忽然孩子啼哭,鄭月桂一邊輕輕拍著孩子,一邊哄他說:“小寶貝,不哭了。一會到了外婆家,外婆給蒸蛋羹吃。小寶貝,乖乖……”那小娃娃還在哭,鄭月桂只好解開衣釦,喂孩子吃奶。坐在鄭月桂對面有一個瘦高個子的男人,名叫洪昂,他在不斷地打量著鄭月桂……

船到了清溪渡口,潘貴和鄭月桂從船上下來,正要走去,那個洪昂跑過來,一把抓住鄭月桂,說:“看你往哪兒跑!我找了你一年多了。你離開我,不要自己的丈夫,跑去跟了這個泥腿騙子。走,跟我回家!”潘貴嚇了一跳,連忙上前問:“你認錯了人吧?”洪昂朝潘貴臉上“呸”地吐了一口唾沫,伸手揪住了潘貴,罵道:“你這個騙子!一年前,你拐走了我的老婆,今天,讓我碰上了。哼,冤家路窄,仇人相見,我絕饒不了你!”說著,對潘貴拳打腳踢。氣得潘貴兩手哆嗦,可又不知如何辯解才是。

恰巧,有兩個鎮江府衙門的公差從這裡經過,聽到吵嚷,趕了過來,說:“爭吵什麼?這裡難斷是非,走,跟我們到衙門去一趟。”公差把洪昂、潘貴,鄭月桂帶到鎮江府衙門,知府吳大人立即升堂審問。

吳大人看了看堂下跪著的兩個男子和一個抱娃娃的女人,問道:“你們三人,為何爭鬧?”

潘貴連忙說:“叫潘貴,和妻子鄭月桂,乘船到岳父家裡去,來到清溪渡口,剛一下船,這個男人就抓住我的妻子,說是他的妻子,還把我毒打一頓,求大人給我做主。”

那洪昂偷偷看了看鄭月桂,也連忙搶著說:“我叫洪昂,一年以前,我的妻子被人拐跑,我到處尋找,不想今日遇見了他們倆。是他拐走了我的妻子,還要賴玩刁,不肯放人,請大人叫他還我老婆。”

吳大人聽了兩人的申訴,都有些道理,無法判斷誰真誰假,誰是誰非,於是又問鄭月桂:“你到底是誰的妻子?”

鄭月桂羞澀地說:“我是潘貴的妻子。”

洪昂連忙磕了一個頭,說:“我娶了她過門不到一個月,她就跟我三心二意。她原來和潘貴早有勾搭,今天故意裝作不認識我。大人可別上了他們的當。”

吳大人一聽,也有道理。鄭月桂到底是誰的妻子?唉,難說呀!當今世道,騙妻柺子是常有的事,莫非,潘貴確實騙了洪昂之妻,今日被洪昂遇上。當然,鄭月桂之話就不可信,她一定是向著潘貴說話……對,再問問這二人說鄭月桂是自己的妻子,有何根據憑證。吳大人一指潘貴,問:“你說鄭月桂是你的妻子,可有什麼證據?”

潘貴說:“大人明鑑,鄭月桂確實是我的妻子,孩子都有了,還要什麼證據?”吳大人一拍驚堂木,說:“此話無理!你們既為夫妻,怎能沒有證據?”

還沒等潘貴回答,他又問洪昂:“那麼,你有什麼憑證?”洪昂連連點頭,張口講道:“有!有證據!她是我的妻子,當然就有證據,我可以說出她身上別人誰都不會知道的記號。”

吳大人說:“那你就講!”

洪昂有些得意地說;“我妻子右胸下面,有一顆很大的黑痣。這就是我的憑證,大人如若不信,可以叫人查驗。”吳大人聽了,點了點頭,立即叫來官媒查驗,果然發現鄭月桂右胸下邊有一顆黑痣。

於是,吳大人判決說:“根據憑證,鄭月桂應是洪昂之妻。潘貴拐騙有夫之婦,實屬可惡,重責三十大板,以儆效尤。鄭月桂應隨洪昂歸去,改邪歸正,做賢妻良母。”

聽罷宣判,鄭月桂大吃一驚,不由得失聲痛哭,連喊:“冤枉!冤枉!”

吳大人生氣了,喝斥道:“小民刁婦,再要撒野,本官判你重刑!來人,把她趕了出去!”

就這樣,洪昂拖著哭哭啼啼的鄭月桂,抱著孩子走出了衙門。潘貴捱了打,皮開肉綻,渾身像散了架一樣,踉踉蹌蹌,一步一步去追趕洪昂和鄭月桂……

於大人瞭解了案情,覺得疑點甚多,就對吳知府說:“吳大人,此案似有冤情,據理也顯牽強。”吳知府臉有些紅了,連忙說:“是,是。於大人必能察識此案,學生即送行臺一審真偽。”

於大人來到行臺坐定,先提鄭月桂到堂上。鄭月桂抱著孩子,口喊冤枉,跪了下來。於大人和顏悅色地問:“你要照實講,哪個真正是你的丈夫?”

鄭月桂答:“潘貴確實是我丈夫!”

於大人又問:“你以前可曾認識洪昂?有無來往?”

鄭月桂搖了搖頭,肯定地說:“從來不認識。更無來往。”

於大人心中思忖:這個婦女並不認識洪昂,從無來往,這就怪啦,洪昂怎麼會說出她右胸下有顆黑痣?而且,經查驗確實無誤?鄭月桂擦了擦淚痕,她懷中的孩子突然哭了起來,大概是餓了肥,哭得好傷心……

於大人猛然抬頭,心中恍然大悟。他舒了一口氣,說:“鄭月桂,你的孩子餓了,就在大堂上給孩子喂吧。你不要怕,老夫為你做主,一定不會冤屈你的。”

幾句話說得鄭月桂心中暖烘烘的,說:“謝謝大人!”說著,稍微側轉身子,解開衣釦,撩起衣服,給哭著的孩子餵奶……

就在這一剎那,於大人也看到了鄭月桂右胸下確實有一顆黑痣。包公暗暗點頭,待鄭月桂喂完,問道:“鄭月桂,你在哪裡遇到的洪昂?”

鄭月桂想了一想,說:“我與丈夫乘船,在船上遇見了他。他好像就坐在我的對面。一下船,他就揪住我不放,還毒打我丈夫。”

於大人又問:“你在船上可曾給孩子餵過奶?”鄭月桂看了看懷中已經不哭的孩子,說:“想起來了,上船不久,船身搖擺,小孩害怕,哭了起來。我哄他,他還哭,只好解開懷讓孩子吃。對對對,就是這個洪昂,坐在我對面賊眉鼠眼地瞧我!”

於大人說:“嗯。你今年多大年歲?你父母姓什麼叫什麼?家住在哪裡?一一說來我聽。”鄭月桂回答道:“小女今年二十三歲,父親姓鄭名泰,五十歲。母親姓張,四十五歲。家住在西廊村。”

於大人問清楚以後,又提審潘貴。潘貴說的和鄭月桂說的一樣。最後,提審洪昂。洪昂上堂連忙跪下,於大人問:“我已審問清楚,鄭月桂確係潘貴之妻。想你洪昂,如此大膽!你憑什麼說鄭月桂是你妻子?”

洪昂有些緊張,急忙申辯說:“我妻子右胸下有黑痣一顆,請大人檢驗!”於大人冷笑了一聲,說:“胸下有一顆黑痣,她喂孩子吃奶,誰都可以看見,何足為憑!你說她是你的妻子,你一定知道她多大年歲,父母姓名,她家住在哪裡?你要一一講來!”

洪昂吞吞吐吐地瞎猜了一頓。他胡亂編造的話和鄭月桂說的一點也對不上號。正在這時,派去了解情況的衙役們回來稟告說:“稟報大人,清溪一帶有一個為非作歹的流氓,就是這個洪昂!”

於大人大喝一聲:“洪昂這廝大膽!無故妄圖爭占人妻,猶自強辯,實在可恨!來人,重打四十,發配塞北邊外充軍!”

潘貴和抱著小孩兒的鄭月桂雙雙跪下給於大人磕頭,說:“謝謝於大人!您免我一家妻離子散,解救之恩,永遠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