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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去世,兩任妻子共爭一套房,二婚妻子稱有遺囑,絕不公開

很多人都對再婚的人有看法,其實不管是頭婚還是二婚,只要雙方有共同經營婚姻的想法都會過得幸福甜蜜,但有一點,就怕再婚的人雙方都有子女,如果有一方離開,會對財產分配有爭議。所以,再婚的夫妻說起來都是淚。

因為,生活是一部不到最後不劇終的連續劇,有時候人是自己往前奔著走,有時候則是被劇情推著往前挪。無論情願不情願,幸福不幸福,一天天的總要挨著過。

家住四平市的王阿姨,和老伴兒趙先生有兩個兒子,本來該安享晚年的老兩口,現在卻因為一套房讓她的兩個兒媳爭個不停,大兒子是再婚,關於大兒子房子歸屬權的事,她也處理不好,只好求助當地媒體。

因為兩位老人表達有困難,所以就找來了大兒子的原配妻子楊女士來說明情況。王阿姨的大兒子,也就是楊女士的前夫於2019年因病去世,去世的時候留有一套房產,現在就是圍繞這套房產分配問題有了爭議。

趙先生的第一任妻子楊女士表示,她和前夫是2009年離的婚,這個房子是公婆出全款買的期房,2011年買的房子,2014年房子下來,公公用他的公積金裝修的房子。而前夫又在2015年和第二任妻子結婚。可是沒過多長時間,前夫又和二任妻子在2018年初辦了離婚手續。

2009年離婚,2011年買房,2015年再婚,按照買房子的時間線來看,這套房子應該屬於她前夫趙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現在出現的爭議是什麼呢?

楊女士說,前夫因為在婚後把二婚妻子的名字加到了房產證上,這套房子就變成了他們夫妻共同財產。而這中間他們離婚的時候是怎麼分配這套房子的,她都不太清楚,直到上個月,前夫的二婚妻子趙女士開始主動聯絡他們,想讓兩位老人和楊女士的兒子給她簽字放棄,她要把房子變更到自己名下。

因為趙先生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有他和第二任妻子兩個人的名字,所以這個房子就有二分之一要做遺產來進行繼承。又因為趙先生在去世之前已經和第二任妻子離婚,所以有資格繼承這一半房產的總共有四個人,分別是趙先生父母、趙先生和楊女士所生的兒子以及和第二任妻子生的兒子。

現在兩位老人要把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轉贈給楊女士的兒子,那麼這個半處房產的分配情況就是兩個孩子一個佔四分之三,另一個佔四分之一。而第二任妻子趙女士提出的要求是,她可以拿錢把整個房產落到自己名下,給楊女士兒子大概11萬-12萬,但她的兒子並不同意。

大兒子表示,要不然我給你錢,房子我留下,結果趙女士一看對方要給她錢,她又不願意了。本來開始說好的給楊女士兒子十一二萬,現在又變卦不給了。

楊女士覺得,既然你主動找上門說要分割遺產,那就坐在一起商量這個事,房子值多少錢誰都心裡有數,她早都打聽過賣個40萬沒問題,她的兒子佔總份額是八分之三,也就是15萬左右,趙女士給十一二萬就想辦事,明顯是要佔便宜。她認為對方應該和他們好說好商量,結果現在不商量還要讓他們無條件配合,這事誰能同意?

不光是她不同意,把情況給老人一說,老人和孩子都表示不同意。楊女士說,她和趙女士通過幾次協商之後都沒有個結果,對方除了強調自己的難處,還說拿這個房子二次抵押貸款了23萬。對方後來又扔出來一個殺手鐧,說是和趙先生離婚時兩人有離婚協議,前夫去世時還有遺囑,這讓楊女士根本不相信。

那麼,當初兩人離婚的時候,離婚協議中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配是如何約定的,趙先生去世之前到底留沒留下遺囑?遺囑的內容又是什麼?記者現場撥通了趙先生二婚妻子趙女士的電話。

趙女士電話中表示,前夫去世前留下一份遺囑,現在她已經起訴到法院了,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結果為主,但畢竟是一家人,如果能夠透過溝通解決何必要對簿公堂呢?經過溝通趙女士最終答應見面。

趙女士說,她和趙先生結婚沒兩年,前夫就因擴張性心肌炎發病,並導致腎臟功能衰退,本來就沒有穩定收入的兩個人,一方面要治病,一方面還要養孩子,生活的重擔都壓在她一個人身上,為了不拖累她,前夫多次提出離婚,可她都沒同意,直到後來發生了一件事。

原來,中途兩人開了一個超市,那個超市是他前妻所開,趙女士當時有工作,當她聽說丈夫要從前妻手裡接管這個超市她很排斥,因為她不想和丈夫的前妻有任何牽連,後來丈夫說這個超市不用她管,只須在上貨時,因為他沒有體力,讓她幫忙即可。可接手時他們也沒有核對,等他們開始營業的時候,才發現這貨品的數量好像有問題。

這下讓丈夫不高興了,緊接著房東又來找他們說是他的前妻還欠了房租,當他們給楊女士打電話時,對方卻一直關機,丈夫就認為是前妻在騙她,於是他就在店裡罵罵咧咧的,雖然不是在罵她,但讓趙女士也很不開心,兩人就吵了起來,趙女士看到超市不但掙不到錢,還惹了一攤事,也很惱火,就把丈夫給打了。

本來就沒錢,超市又不掙錢,孩子又小一生病,她的脾氣更不好了,丈夫那時就說:要死就死我一個人,也不想連累她,丈夫提出離婚,本來她就挺委屈的,兩人就把婚離了。

但離婚後,她也沒有放棄前夫,一直都是她負責照顧,直到後來工作忙,才交由公婆照顧,而關於房子和貸款的事情,趙女士也作了說明。

原來,趙女士是頭婚,兩人當時結婚時,趙先生承諾把這個房子給她,房子是婚前父母給他買的,後來抵押是因為欠錢比較多,前夫住院需要治療,他們也沒有生活來源,前夫就說去貸款,而前夫的徵信不允許,就以她的名義貸的款。而兩人當時離婚協議,房產分配是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歸兩人共同之子所有。

說起當年的事趙女士潸然淚下,當時前夫把她叫到醫院,她去的時候發現已經有兩個見證人在場了,最後在他意識清醒時當著她和見證人的面,前夫寫好了遺囑,並叮囑她一定要收好。既然趙女士有遺囑,她為什麼又找到公婆和楊女士的兒子要簽訂放棄繼承呢?

趙女士說,這個遺囑家裡邊人都不知道,她沒有跟家裡任何一個人說,她認為,前夫寫了只是對她和孩子的一個承諾,畢竟前夫和他的前妻也有一個兒子,她也很可憐孩子沒有爸爸了。所以就在她的能力範圍內她可以拿出一部分來,或者房子賣了,給他一部分。但是後來的事讓她挺傷心的,她手裡有這個遺囑,哪怕輸了,她也要跟他們打官司。

趙女士說,現在她已經將所有材料都遞交給了法院,請求按照遺囑進行遺產分配,當調解人想看一看遺囑時,趙女士表示,目前她還不想出示這份遺囑,一切等法院判決。

說起和前夫生活的幾年,趙女士說,公婆對她永遠都是冷眼相待,這也是為什麼這個房子她的丈夫一定要留給她,但她沒有同意,她曾勸丈夫房子留給她肯定會有爭議,你就留給孩子就行了。所以,現在這套房子是丈夫留給自己小兒子的遺產,名字雖然是她和前夫的,但她有監護權。

調解人員希望雙方坐下來協商解決此事,但趙女士表示:我的心意很堅決,我絕對不會去公開,一定要走法律程式。

楊女士認為還是私下解決,哪怕一人給個數,他們心裡也有底,包括小兒子的生活費,當爺爺的每月都給他們送錢,可趙女士一直不見面,連老人的電話都不接,這讓老爺子很生氣。

趙女士表示,因為當年老人對她冷眼相待,她才不願意和他們見面,這幾年她一直在還貸款,將來十年後,她的孩子也大了,如果他要將房子給他哥,那是他們之間的事。

趙女士堅持要走法律程式,她說這份遺產不管怎麼分配,難免會有議論,就由法院判決,無論最後的結果對自己是否有利,她都會接受,因為這樣就能堵住悠悠眾口,讓死去的丈夫安心,自己也落個清靜。聽趙女士這麼說,楊女士也當場表示認可。

情感分析:

縱觀整件事,這套房子是在大兒子和前妻離婚後,公婆出資所買,也就是說,大兒子是有權利贈與、轉讓的,所以他和趙女士結婚時,因為對方是頭婚,他是二婚,所以他自願在房產證上加上趙女士名字,說明這已是夫妻共同財產。

從趙女士的話中,能聽得出她是個很善良的人,公婆雖然當年對她不好,但她並沒有以德抱怨,而是考慮到前夫的兒子和老人也可憐,畢竟都失去了最親的人,她想把這套房子分出去一部分補償他們,說明她有仁人之心。

但當她的心意說明後,前夫兒子並沒同意,對十一二萬有爭議,並且還要房子,這讓她不能接受。所以她願意走法律程式說明她還是有一定的底氣,但是對她的說話也存在一定質疑。

1、既然前夫有遺囑把房子留給了小兒子,她沒有必要讓兩位老人和大兒子簽字放棄,這有點欲蓋彌彰。

2、當年前夫盤下前妻的超市,貨物對不上,房租有欠費情況,楊女士沒有迴應此事,真假難辯。

3、楊女士說前夫住院花的錢是公婆所出,後來借錢湊的住院費,可趙女士說是以她的名義貸款住院治療,這個貸款是否用於治療上面,兩人說法不一致。

4、和趙先生開超市時,因為有矛盾她還打了丈夫,這一點有些過分,明知道丈夫身體不好,能看出趙女士性格強勢。

5、既然有遺囑卻不公開,到底真假只有她自己知道,也能看出她有防範之心。

走法律程式這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不是唯一解決問題的途徑,如果真要到法庭上,講的是證據,對於真假法庭會去判斷。如果真有這份遺囑,這個財產怎麼處分,那就聽從法院判決了。如果沒有遺囑,這個房子就應該走正常的繼承,該有誰的份額就是誰的。

但趙女士態度堅決,哪怕輸了也要打官司,聽她的描述,思路清晰,條理清楚,不公開遺囑自有她的理由,既然有兩個見證人,我倒相信她的話是真實的。

對此,你們怎麼看呢?一起來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