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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中的董卓從漢軍將領,到漢朝的破壞者,一個純粹惡人的養成

我們常說,看待歷史上的人物,不能以今論古,而是要從其所處的特出時代特徵出發,發現他身上的閃光點,不能一竿子打死。

這個道理沒什麼問題,但董卓是個例外,他的惡是全方位的,即使拿著放大鏡仔細檢視,估計也很難找出一個優點。最適合他的字眼:一個純粹的惡人。

但即使如此,董卓並不是天生就惡。曾經的他,也是個為漢王朝奮戰的邊將,特殊的履歷、混亂的大時代,才給了這個惡魔釋放內心邪惡的機會。

董卓出生於隴西臨洮(今甘肅岷縣),這裡地處東漢王朝的西部邊陲,與羌人等各少數民族雜居。年少時的董卓,身上就有一股遊俠的氣質,他甚至專門趕到西北羌族居住區遊歷,與一些部落酋長、首領結交。

後來,當董卓結束遊歷回家務農後,這些羌人好友陸續趕到臨洮看望他。為了接待這些朋友,董卓傾其所有,甚至痛快的殺掉自己賴以生存的耕牛來招待客人。在農耕社會,耕牛對於一個農民的意義不言而喻,董卓的仗義、大度,讓這些豪傑大為感動,他們回鄉後,很快籌集了1000多頭牛、馬、羊,全部送給了董卓。

董卓的這種豪爽作風,對他今後的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董卓的首個人生轉折點,是在漢恆帝末期。當時,朝廷在漢陽、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個郡挑選良家子弟擔任羽林郎。勇力過人、精通騎射的董卓入選其中,並且擔任了負責掌管行軍事務的軍司馬一職。

兩漢以來,羽林郎所處的郎官署,不僅是朝廷的警備軍官團,也是中高階軍官的孵化基地,董卓從此步入了東漢軍隊的管理層,一步步往中高階軍官晉升。

接下來的軍旅生涯中,董卓既立過戰功,也遭受過失利。先後官升郎中、廣武令、蜀郡北部都尉,以及主管西域諸民族事務的西域戊己校尉,後來還擔任過幷州刺史、河東太守,其後又回到京師擔任中郎將。

東漢末年,爆發了黃巾起義,董卓在率軍平叛時曾因作戰失利被削去了官職。後來,當韓遂等人在涼州作亂時,熟悉西北事務的董卓再次被起用。在這次戰役中,董卓充分體現出他的狡猾、靈活作戰風格,曾經有六支隊伍共同出軍,最後其中五支失利,只有董卓全身而退。

戰事結束後,董卓駐紮在扶風郡,後來被封前將軍、斄鄉侯,擔任幷州牧。

在軍旅生涯中,董卓的特點、優勢被髮揮淋漓盡致。

首先,他的部下大多是涼州人,“董卓將、校在位者多涼州人”,憑藉自己多年生長在遍地的優勢,以及與羌胡等部族首領的刻意結交,董卓手下要麼是彪悍的羌族戰士,要麼是常年在邊境作戰的漢人驍勇,久經戰火的考驗,使他們戰鬥技能、戰鬥意志都遠超中原其他地區的軍隊。“天下之權勇,今見在者不過並、涼……八種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

其次,董卓的大度、豪爽,讓他成功把麾下將士轉化為私兵。上文接待羌族首領的方式,就把董卓的豪氣體現得淋漓盡致。在軍隊中,他仍延續了自己這一風格。比如當初他跟隨中郎將張奐征討幷州,因為立下戰功,被朝廷賞賜了細絹九千匹。但與大部分將領貪財的做法不同,董卓幾乎沒有考慮,就把這些財物全部分給了戰友們。

董卓與手下的羌、漢精兵朝夕相處近十年,憑藉這種大度風格,他成功籠絡了人心,“士卒大小相狎彌久,戀臣畜羊之恩”,他手下的將士,名義上是大漢軍隊,實際上已變成了他的私兵。

但如果不是何進腦袋發昏,董卓也許永遠只能做個地方軍閥;在平臺的限制下,他的野心、殘暴,也許永遠沒有機會徹底釋放。

董卓進京的過程咱們很熟悉,在此不贅述。只能說,他是天上掉餡餅、憑空撿了個大便宜。畢竟在他進京之前,十常侍為首的宦官群體早已被袁紹等人誅殺殆盡,他入朝的由頭,已經不復存在。

但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帶兵進了繁華京城的邊將,怎麼可能甘心再度回到苦哈哈的地方軍鎮?透過四招,董卓輕輕鬆鬆把西漢朝廷掌控在手中:

奉迎少帝和陳留王;

虛張聲勢,安排手下將士晚上偷偷溜出城、白天大喇喇開進城,區區3000人硬是整出了3萬人的氣勢;

拿下原何進、何苗手下隊伍,幹掉丁原吞併呂布等悍勇將士,董卓而更加如虎添翼;

廢除少帝,立陳留王。

透過以上四步後,董卓牢牢掌控了東漢朝堂、攫取了最高權力,實現了對原有君臣綱常制度的徹底破壞。如果他是要藉此創造新秩序,倒也不難理解,畢竟“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但他接下來的舉動,則把他死死地釘在歷史恥辱柱上,淪為了一個完完全全的大反派。

史書中,對於董卓的殘暴行徑絲毫不吝嗇筆墨,比如“卓性殘忍不仁,遂以嚴刑脅眾,睚眥之隙必報,人不自保”,董卓生性殘暴、毫無憐憫之心,拿起屠刀赤裸裸的脅迫朝廷文武,眾人如履薄冰、人人自危;

董卓的軍隊曾經悍然襲擊正舉行廟會的尋常百姓,男子被斬首、婦女和財物被搶走,首級公然掛在牛車上,浩浩蕩蕩的返回洛陽,對外號稱是討伐流寇的戰功,其後將這些女子公然分給士兵;至於董卓本人,甚至大大咧咧的跑到宮中姦淫嬪妃、公主,讓朝廷內外震駭莫名。

董卓甚至專門在宴會時虐殺活人取樂,“先斷其舌,或斬手足,或鑿眼,或鑊煮之”,受刑之人躺在地上哀嚎掙扎、慢慢痛苦死去,在場的官員嚇得筷子都拿不穩,董卓卻面不改色、開開心心的飲酒作樂。

當然了,董卓的暴行還不止於殺人,他公然開挖皇家陵墓;法令苛酷、破壞舊有制度;破壞宮中的銅人、鐘磬,以示對漢家威儀的羞辱;廢除五銖錢,鑄造劣質五分小錢,造成貨幣貶值,物價上漲,商業凋敝;焚燒洛陽宮室,脅迫數百萬人口遷往長安,飢餓寇掠交加之下,大量百姓沿路死亡。史稱“二百里內無復孑遺”。

董卓對東漢朝廷的破壞,是全面性的,涵蓋了政治、經濟、金融、民生、文化等所有領域。身為漢朝軍人,他們對當時的社會沒有帶來任何益處,只有無盡的破壞與殺戮,因此,後世史學家把董卓及其涼州軍事集團形容為“國家恐怖主義”、“恐怖盜匪集團”。個人認為,這幾個詞還是比較貼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