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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也有注意事項,你有必要訓練一下

說到暗戀,我又得提到張萬森。

按說他也不算理性,畢竟為了星星悄悄做了很多事。

這些事裡當然也包括心酸的。

可是在我理解,

理性的暗戀應該就是“再怎麼愛一個人,也不要傷害自己”。

這個傷害不等於付出。

有些人暗戀不理性時,會折磨自己。

或是愛而不得產生報復心理。

但凡是默默付出、一個人消化了所有情緒,都算是理性的。

這裡也包括為了配得上暗戀物件而努力變得更好。

當然,

悄悄喜歡一個人,但是並沒有為對方做什麼,自然是更理性的表現了。

可以算是喜歡得不夠,也可以算是清醒明智。

這樣的狀態自然很好,淡定從容,得失隨意。

要是能回到最初,我也希望自己的暗戀更理性一些。

而我做得最不理性的一件事就是寫日記。

把喜歡的人寫在日記裡、卻藏不住,被人偷去後,至少有五六個人圍觀吧。

後來的事就不願去想了,自然是要被嘲笑的。

再後來,覺得受不了,就逃跑了。

因此輟學這件事,想想還是有遺憾的。

雖然不輟學的人生也未必就幸福,但是至少應該多學點知識再說。

所以,理性地去暗戀,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啊。

把對方當成一個可有可無的影子,無聊了想起,忙碌了放下。

若是要想得更遠一點,想要自信地站在他身邊,那就正好將他當成動力。

這樣也算沒有白白暗戀,讓暗戀物件成為激勵自己的存在,便是一件極好的事。

總之,暗戀的注意事項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保持理性。

當然,人們會說,太理性就不是真的喜歡了。

可是呢,太瘋狂是對自己不利、也對暗戀物件不利的。

那麼“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這種躺平式的暗戀想法就是值得推崇的。

有人覺得這樣是不努力,但是學會接受和努力爭取一樣重要。

畢竟爭取這個東西放在愛情裡是不好掌握的。

一不小心就成了糾纏、不甘心,勝負欲,給暗戀物件帶去不好的體驗甚至是困擾。

自己也會陷入一種自我否定或沮喪的負面狀態。

所以,要麼去告白,然後不期待結果。

要麼就把“喜歡誰當成自己的事”,想起來會心一笑。

就是那種“知道這世上還有你,我就很開心”的心理。

至於想要悄悄為對方做什麼,也就量力而行就好。

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精力、也不要因此耽誤或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有這種心理狀態,暗戀就可以是美好的。

若是得失心太重,那就還是不要暗戀了。

要麼去得到有把握的人,要麼就接受愛你的人。

人生有太多事不能掌控,但是愛誰這件事你其實可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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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勿染,有幸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