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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和才女私定終身被抓,當知縣的面各寫首詩,對方聽完當場放人

相信大家在影視劇中都曾看過古代縣衙升堂的場景,縣太爺端坐在桌案之後,一聲“升堂”之後驚堂木重重拍下,分立兩邊的衙役手拿刑棍敲擊地面,口中呼喊“威武”,場景看上去十分嚴肅。

所以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在古代和官府打交道,那一定是一板一眼的,尤其是在審理案子的時候更是如此。實際真是如此嗎?其實不然。雖然古代大多數官員會比較嚴肅,草擬案情作出判詞的時候會刻板冗瑣,但也有一些官員卻特立獨行,他們才華橫溢又不乏趣味,有些時候給出的判詞不僅短小精悍還富有趣味性。這其中最為人稱道的當屬將判詞寫成詩。

在《小豆棚》就記載著一個關於鄭板橋的有趣判詞故事。他在某地任知縣的時候,有一天一群人扭送來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原來他們是這附近寺庵中的出家人,寺廟和尼姑庵離得比較近,兩人日久生情。紙裡包不住火,最終兩人之間的事情被發現,於是便被鄉紳綁到縣衙。

鄭板橋見這兩位出家人年紀都不大,而且看他們的神態不難發現他們之間是真的有感情。於是便寫了首詩作為判詞:

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規寂,此後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年鄭板橋。

他的這首詩開頭和結尾令人讀之便想笑,對這兩個出家人可謂是充滿了調侃之意。不過鄭板橋的調侃完全是善意的,他並沒有處罰這兩個人,相反還讓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這件事雖是一樁笑談,但同時也是一樁美談。

其實這樣的事情,不僅發生在鄭板橋身上,在明代時也曾發生過這樣有趣的故事。而在這個故事中主角變成了一個秀才和一個才女。

在明代,福建龍溪縣有一位秀才,名為張松茂,他和鄰家的一位女子金媚蘭兩人青梅竹馬,長大後自然也對彼此產生了情意。不過因為張松茂家中貧寒,是一位窮秀才,所以金家對於他們的感情百般阻撓,還不讓二人見面。於是他們便只能“兵行險著”,偷偷私會,私定終身。

這種事情次數多了,自然也就被金家人發現。有一次兩人正在私會,被金家人撞破。在古代這可是關乎女子名節的大事,一氣之下,金家人便將張松茂綁到了縣衙,讓縣太爺給他們金家做主。金媚蘭對於張松茂也很是擔心,也匆匆趕到縣衙,還闖進了公堂。

當時判案的官員名為王剛中,他對於張松茂和金媚蘭這兩位的才華也是有所聽聞,而且見堂下兩人情投意合,舉止並沒有什麼出格之處,便想要成全他們二人。於是便問道“聽說你們兩會寫詩?”兩人雖然一頭霧水,但還是點頭承認。

王剛中指著縣衙屋簷下蜘蛛網上粘著的一隻蝴蝶,對張松茂說“你就以此來作首詩,如果寫得好,我就免了你們的罪”。張松茂思索片刻張口就來:

只因賦性太癲狂,遊遍花叢覓異香。近日誤投羅網裡,脫身還藉探花郎。

在這首詩中,張松茂將自己比作那隻蝴蝶。只因性格太過狂妄,所以才做出了私會金媚蘭之事,這也導致他被金家人逮住,誤投羅網之中,現在能不能脫身全靠探花郎了。在詩中,張松茂既有對自己行為的悔改之意,也有對於王剛中的讚美奉承之語,因為王剛中本就是探花出身。

王剛中聽到此詩,對於張松茂的才華也很是認可。不過他也沒忘記金媚蘭,指著門口的珠簾讓金媚蘭也作一首詩。金媚蘭作為才女,隨口便吟出一首佳作:

綠筠劈成條條直,紅線相連眼眼齊。只為如花成片斷,遂令失節致參差。

金媚蘭這首詩,表達了兩人情投意合,只因無可奈何所以才會做出私會這種事,但是兩人都是品性高潔如綠竹的人。

王剛中聽了金媚蘭的詩,也知道他們本就是互有情意,雖是私會但也不願責罰他們。於是便同樣作了首詩作為判詞,當場放了他們。

佳人才子兩相宜,致富端由禍所基。判作夫妻永偕老,不勞鑽穴窺於隙。

這道判詞其實就是認可了張松茂和金媚蘭之間的感情,覺得他們郎才女貌,所以便將他二人叛為了夫妻,讓他們白頭偕老。最後還不忘調侃他們,以後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私會了。

兩人對於這樣的判詞自然是心悅誠服,立馬磕頭拜謝王剛中。金家人對此也無可奈何,再考慮到金媚蘭的名節之事,很快便為他們舉行了婚禮,這對有情人最終成為佳偶。

不得不說能夠遇到這樣的知縣,張松茂和金媚蘭都是幸運的。要是遇到一個不通情理的知縣,他們免不了就是一場牢獄之災。對於這則軼事和這幾首小詩,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