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來,“三星堆”的考古挖掘工作備受大家的關注。
為什麼關注?
關注,源於我們對於中華文明起源的好奇心,源於對待中國古歷史的求知慾。
不過,近日的某家自媒體卻邀請來了寫“盜墓”的小說家,來給大家上“考古”的課。
這就很有意思了。
考古的東西,難道真的可以用盜墓來解釋?
考古和盜墓,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兒呢?
事實上,問出這種問題,本身就很業餘;而把二者混為一談,更是匪夷所思。
盜墓和考古,我們該如何來看待這兩件事兒?
那既然這兩件事兒已經不可避免地被“綁在一塊兒”了,那我們也只能將這兩件事兒“拎出來”分別說一說。
在大眾文學中,盜墓,當然是更吸引人的詞彙。
這源於很多有關於盜墓的小說,盜墓型別的小說,往往神秘感極強,故事情節引人入勝,因此很受大眾的喜愛。
然而,既然是小說,那麼它們就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不合常理的虛構和情感上的價值傾向性。
盜墓,究竟是一種什麼行為?
這就要從“盜墓”這兩個字開始說起了。
“盜”,最初的意思是
而“墓”字就不用說了,指的是墓地、墓葬。
所以,“盜墓”首先一定是出於貪慾;其次,它的行為是“劫掠”,也就是打劫。
所以歸根結底,盜墓,是為了一己私利,而說盜墓賊是強盜,更是毫不誇張。——
與我們生活中常見的強盜相比,盜墓賊,只不過是打劫了死人的物品而已。
打劫死人的物品就不算打劫嗎?當然不是。
所以,盜墓等於打劫。
而打劫,還分好幾種呢。
劫錢、劫色,因為結仇而打劫。
大多數的盜墓者,當然是為了墓葬中貴重的財物;極少數人是為了劫色;而為了洩恨報復的盜墓者,也佔了相當一部分。
考古學家曾發現,秦始皇陵墓葬曾經多次遭遇盜墓者的破壞,墓葬中甚至有被火燒過的痕跡。
為什麼要燒?值錢的東西,拿走不就得了?
為了洩憤,我不僅要拿走你的東西,我還要燒掉你,打劫,就要“身心俱劫”。
這就是那些為了洩憤而盜墓的人所想的吧。
據說,下令燒掉秦始皇陵的人,是項羽,項羽是楚人,而楚人對於秦人的恨,是亡國之恨,自然是恨之入骨。
因此,盜秦始皇的墓,不僅要搶光,還要燒光。
事實上,盜墓的行為,的確要比考古更久遠。
原因在於:距離我們越久遠的年代,殉葬品可能就越貴重。
自打春秋時期,“禮樂崩壞”之後,“厚葬”的風氣愈發濃烈,那有人“厚葬”,就開始有人打量著“盜”這些“厚葬”。
所以盜墓的行為,自古時起就頗為興盛。
可是歸根結底,掘人墳墓是不敬,盜人物品是不法。
盜墓這樣的違法行為,是不能被世人所接受的。
而
注意,考古是科學研究,而不是個人單方面的、獲取利益的行為。
考,指的是“考察”、“研究”;古,意義就更為深遠,一切過去式,都可稱之為“古”。
另外,你以為考古僅僅是考察墓葬?
並不是,一切過去的遺蹟,過去的人居住和活動的地方,都可以作為考察的範圍。
所以從這一點上,“考古”就不能跟“盜墓”放在一起來說。
在“考古”面前,“盜墓”本身在範圍上都具有侷限性。
這兩個詞彙的涵義大相徑庭,怎麼能混為一談呢?
當然,會有人說,考古,不也是在謀取利益嗎?
沒錯,考古的確也是在獲取利益。
不過,考古所獲取到的利益,是讓當代的人們,能夠認識到我們先人的文化和文明,從而認識我們自己從哪裡來,又可能到哪裡去。
這樣的利益,對於人類的發展,是無形的、無價的。
這,又怎麼能和那為了一己私利的“盜墓”相提並論呢?
考古,代表了人類努力挖掘自己、試圖認識自己的意識形態,這樣的科學研究,使人類能夠以史為鑑、奮發有為;這樣的價值,“盜墓”遠遠達不到。
所以,請不要再將盜墓和考古兩者混為一談;更不要再拿盜墓來炒作考古。
這樣的行為,不僅僅使我們的智商迴歸從前,更會讓我們的良心無處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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