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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臘腸、腐竹等!安徽通報16批次食品不合格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李俊傑

記者從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該局組織抽檢餐飲23類食品502批次樣品,其中抽樣檢驗專案合格樣品486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園子菜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清蒸臘腸,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安徽省驛達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君王服務區(蚌埠)銷售的、標稱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生產的開心果,黴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亳州市致渝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宿州市蕭縣好友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連雲港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味花生米,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蚌埠市懷遠縣荊山王小五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六、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園店銷售的、標稱六安市金寨縣齊山福源茶業專業合作社生產的六安瓜片,其中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金寨縣齊山福源茶業專業合作社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為安徽潤宜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園店將合肥茶森商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供應的六安瓜片標示為六安市金寨縣齊山福源茶業專業合作社生產並進行銷售。

七、安徽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淮南新城吾悅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宿州市高口豆製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腐竹,其中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宿州市高口豆製品加工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為安徽淝水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是包裝上標稱企業生產。

八、蚌埠市五河縣海晶純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五匯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九、宿州市開發區惠榮偉水產批零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安慶市望江縣範小兵蔬菜配送中心銷售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十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區陶山嘉苑農貿市場一樓活魚區5號韓永超銷售的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二、蕪湖市南陵縣新天地飲用水廠生產的新天地藍精靈純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三、宿州市碭山縣頤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宿州市碭山長香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安慶桐城市惠又多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合肥市廬江縣廬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花菜,其中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廬江縣廬州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複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十五、淮北大潤發商貿有限公司相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大連宏晟水產有限公司生產的幼嫩幹裙帶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六、宿州市蕭縣金地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地泉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