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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抹脖子、兩次跳河都沒死成,“名臣”的套路被于振甲玩明白了

全劇最該死的人

《天下長河》作為一部歷史群像劇,沒有所謂的正派反派、好人壞人,整部劇追完只有一個感受:不該死的人死了,該死的卻沒死。

不該死的是陳潢、靳輔,最該死的人肯定是于振甲!

早在於振甲阻止桃源縣洩洪的時候,靳輔就該抬出王命旗牌斬了他,可惜靳輔一念之仁,釀成了水淹三省的大災,百姓生靈塗炭。

按理說有了這次教訓,于振甲應該長記性,知道自己和靳輔陳潢的差距,不該在治河的問題上跟他們鑽牛角尖了。

誰知道于振甲不但死性不改,還變本加厲。

在挖下河的問題上,仗著康熙的偏袒,于振甲再次和靳輔陳潢針鋒相對,甚至不論青紅皂白就把“屯墾民田”的罪名往他們頭上按。

結果就是海水倒灌,黃河兩岸百姓再次被淹!

黃河兩岸的百姓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黴,淹一次不夠還要被淹第二次,第一次可以說是天災,第二次完全就是人禍了。

僅憑這兩場洪災,于振甲百死莫贖其罪!

當然,《天下長河》中的于振甲較歷史上的小於成龍形象差距較大,一個完美無暇的清官名臣,在電視劇中演化成了不可理喻的負面形象,看似荒誕但又能自圓其說,編劇張挺也是個人才。

虛偽嘴臉

不管是史書小說還是電視劇中,都喜歡用

“貧窮”

來體現一個好官的清廉。

《天下長河》妙就妙在一反套路,多次借“窮”來揭露于振甲虛偽的嘴臉。

第一次黃河決堤後,于振甲母親給他娶了親,新娘是個全家死在洪災裡的孤女。

最聽媽媽話的于振甲同意了,晚上躺在新娘旁邊卻跟她說:

“你要是好人家的女兒,我就把你送回去,和父母團聚。君子不欺暗室,我以禮相待便是”。

于振甲這話就太虛偽了,兩人都躺床上了才說什麼“以禮相待”,真想放人家姑娘走早幹嘛去了!

接下來姑娘就說他是好官,因為她們村的里正都比于振甲這個縣令有錢,

這麼窮的官還能不是好官麼?

這一段真是極其諷刺,姑娘得知他就是那個造成洪災的罪魁禍首後,當晚就懸樑自盡了。

另外一個充滿諷刺效果的片段,是于振甲侄子想吃燒餅,他卻買不起。

宣旨的太監在大街上找到于振甲,得知他侄子要吃燒餅,當即命人把燒餅攤的餅全搶過來,還把攤主打了。

這筐子搶來的燒餅,于振甲居然扭扭捏捏地收下了。

且不說于振甲究竟有沒有窮到這份上,單看他看到攤主被打的反應,就知道這“不畏強權、剛正不阿”的於大人有多虛!

“名臣”的套路

《天下長河》中的于振甲之所以一直受到重用,不僅是因為他迎合了康熙的想法,更關鍵的是,他有著屬於自己的生存之道。

劇中兩次洪災,于振甲都是直接責任人,但他每次都逃過了被問責。

于振甲的生存方式很簡單,在別人責罰他之前,自己先去尋死覓活賣慘。

第一次於振甲到皇帝面前請罪,站了老半天,最後在大殿裡留下一隻鞋底。

康熙看著這隻破破爛爛的鞋底徹底發不出脾氣了,還命人給他送了一雙新鞋。

于振甲被罰去負責三省災後救援工作,他看著生靈塗炭、慘絕人寰的災難現場,內心終於開始崩潰。

于振甲拿出刀子想要抹脖子自盡,卻在關鍵時刻被闖進來的下屬驚醒,這次沒有死成。

挖下河又一次造成黃河決堤,于振甲直接跳河裡了。

電視劇中這一段直接用字幕完成:

于振甲兩次投水自盡,皆被救起,負荊進京。

這一段文字一帶而過,但是觀眾想想那個畫面就很諷刺,于振甲尋死覓活往水裡跳,卻反覆被下屬救起,最後不得不活下來,簡直就像一場黑色幽默。

其實《天下長河》一開始就有伏筆,落水的靳輔被于振甲救起,可見於振甲的水性很好,他要真想死怎麼會去投河呢?還專挑有人在邊上的時候跳?

就這樣,于振甲又一次逃過了責罰,他自己都愧疚到不想活了,康熙也不好意思再去責罰他了,畢竟挖下河也是自己堅持的主張。

最後黃河被治好了,功勞也有了,于振甲不怕死的美名遍天下,“名臣”的套路被他玩得明明白白。

但是用無數百姓屍骨一路試錯出來的功勞,這“名臣”二字他配嗎?

人皮妝成求官道,骸骨踏出清廉聲。

《天下長河》于振甲這樣一貧如洗的官,何嘗不是大貪官,貪名也是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