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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問|購房人借名買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在一些城市推行限購政策的背景下,個別購房人透過“借名買房”規避購房限制,但卻忽視了“借名買房”本身帶來的法律風險。近日,北京的李先生向新京報記者諮詢,如果購房人是借名買房,並與開發商簽訂了買賣合同,那麼這份合同是否有效?

解答:

對於李先生提出的問題,北京雲政律師事務所李洪雲律師表示,在房地產市場中,確實存在一些出於規避限購、逃避債務等原因而借名買房的情況。借名買房指的是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

據李洪雲介紹,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是當事人在主體適格(年齡、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且不違背國家法律、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一般會認定借名買房合同有效,當借名人符合房屋購房資格和過戶條件時,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不過,如果借名人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借名購買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人主張確認房屋所有權或要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一般不予支援。

李洪雲提醒,在實務當中,借名人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之前,有可能出現政策變更或登記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擅自轉讓給他人的情況。即使雙方簽訂了書面合同對借名買房事宜進行了明確約定,該買賣合同有效,但不一定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借名買房依然存在很多法律風險,不值得提倡。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武新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