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
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慶陽市推進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
(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
市、縣城鎮規劃區範圍內
所有新建商品房
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
同時將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一併納入“交房即交證”改革範圍
鼓勵有條件的縣(區)
新建商品房實行現房銷售
《方案》明確
自2022年6月起由各縣(
區
)
分別確定1個專案
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
2022年8月1日起
合水縣全面推行
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2023年1月1日起
市、縣(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
新建商品房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
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慶陽市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中、省駐慶有關單位:
《慶陽市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已經五屆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透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慶陽市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全市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工作成果,構建房地產規範管理長效機制,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甘肅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統籌推進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建設專案“多測合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窗受理”、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推行電子證照等改革事項,最佳化整合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備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理等流程,全面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2022年各縣(區)分別確定1個專案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2022年8月1日起,合水縣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各縣(區)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新建商品房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
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將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一併納入“交房即交證”改革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新建商品房實行現房銷售。
二、工作任務
(一)調整最佳化辦事視窗。
1. 加強視窗建設。
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專案審批、稅費收繳、不動產登記、交易及公共服務事項視窗建設,實行不動產交易、登記、稅費繳納“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加強視窗工作人員作風建設,按照《甘肅省不動產登記視窗標準化建設指南(試行)》等標準規範,做好“交房即交證”相關政策諮詢和引導服務,推動不動產登記服務視窗標準化、規範化和便利化建設。
2. 推行聯動辦理。
構建資訊共享、聯合審批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與工程建設專案審批事項有機結合。健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依託“一窗受理”服務視窗和資訊平臺聯動,加強資訊共享,推動水、電、氣、暖、有線電視、通訊網路等公共服務與不動產登記同步辦理。
(二)整合最佳化業務流程。
3. 嚴把審批關口。
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和審批程式,對不具備相應條件、未繳清相關稅費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嚴禁違規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手續。
4. 嚴格落實商品房預售制度。
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標準和條件,在為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依法嚴格審查專案開發企業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專案,督促專案開發企業嚴格按照“交房即交證”的程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違規銷售的專案,責令立即停止銷售並依法作出處理。
5. 最佳化預售合同網籤備案。
制定“交房即交證”標準化商品房預售合同範本,將協助購房人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職責,明確交房交證時間、條件和雙方權利義務,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的房屋竣工聯合驗收合格、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權屬清晰無爭議且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網上籤訂預售合同,系統自動核驗,一鍵生成電子合同,並實時推送至大資料管理等部門,實現實時共享。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範圍。
6. 全面推行預告登記。
對預售商品房全面實行預告登記,推動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與預告登記同步申請、協同辦理,對不積極落實預告登記的開發企業實行聯合懲戒,並將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範圍。積極探索開展預告登記和轉移、抵押登記合併申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告登記時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轉移、抵押登記相關材料。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未變化材料直接沿用。
7. 前置調查測繪流程。
將預售商品房的權屬調查、地籍勘測、規劃測量、房屋測繪、關聯落宗等流程前置至竣工聯合驗收之前或同步進行,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積極推動 “多測合一”改革,建立測繪成果資料庫,全力做好調查測繪成果稽核入庫,為聯合驗收和不動產登記提供完整合格的測繪成果。
8. 嚴格實行聯合驗收。
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專案限時聯合驗收的規定和要求,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將人防、消防工程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強化專案全過程監管和糾偏,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能。推行以工程保函替代工程質量保證金,提供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嚴格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未完成竣工驗收、未辦理登記的房屋不得直接交付使用。
9. 並行開展核實核算。
在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嚴格按照規劃條件核實相關指標資料,做好有關“期轉現”資料核實、土地指標核算、物業管理用房確認等工作;足額完成土地價款、報建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補償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公共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不動產首次和轉移登記時不再進行核驗。
10. 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告知承諾制。
對約定結算節點內完成的質量合格工程內容,即時同步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工程價款。推行告知承諾制,將“竣工結算備案”等事項調整到竣工驗收備案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承諾期內補齊相關材料,對存在失信行為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理及信用懲戒。
11. 加快推動不動產首次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專案規劃、消防、人防、竣工等驗收合格並取得備案手續後,2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明確申請材料,對能從工程建設專案審批管理系統等共享獲取的竣工聯合驗收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資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供。
12. 實行交房與轉移登記聯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交房條件時,採取現場交房交證方式的,應提前將集中辦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組織好現場發證;採取購房人集中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批次提前申請登記辦證的,由企業統一代領,送證上門。登記機構可以授權開發企業現場辦理轉移登記,或購房人透過網辦平臺線上自助申請辦理,發放不動產權電子證照,也可以委託郵寄紙質證書。
13. 推行不動產登記延伸服務。
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建設、房屋交易、稅務、金融與不動產登記全流程業務協同聯動。創新登記服務舉措,最佳化不動產登記業務流程,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加快推行不動產登記服務埠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延伸,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鼓勵購房人透過甘肅省“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甘肅省電子稅務局等服務平臺,自助辦理轉移登記申請、稅費繳納等業務。
14. 加快落實司法查控機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關於推進資訊共享和網路執行查詢機制建設的意見》(法〔2016〕41號)要求,充分利用不動產登記資訊資源,創新法院查封協助執行手段,建設不動產登記資訊“點對點”司法協助查控平臺,法院透過系統實時辦理查解封,消除“資訊孤島、資訊延時”,實現不動產登記資訊與司法部門的資訊零時差互通共享。
(三)加強平臺協同共享。
15. 提升不動產統一登記平臺互聯共享功能。
依託全省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資訊平臺,加強我市不動產登記資訊平臺與住建房屋交易、稅務稅收徵管、財政統一支付及工程建設專案審批管理等平臺系統的互聯共享功能,實現覆蓋全市、面向大眾並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的“一站式”不動產綜合服務平臺,達到樓盤表統一、資料同源的目標,提升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跨省通辦”服務。
16. 推動工程建設專案“一網通辦”。
完善工程建設專案審批管理系統,將不動產首次登記納入系統進行申報,建立全市工程建設專案程式碼與不動產單元程式碼的關聯關係,實現與國土空間基礎資訊平臺、稅收徵管系統、不動產登記平臺等無縫銜接,實現房地產開發專案報建、審批、竣工備案、測繪、交易、登記成果全流程資訊共享和“一網通辦”。
17. 加強資訊共享與應用。
依託政務資料共享交換平臺,推進部門資訊共享整合,實現司法查控、戶籍資訊、竣工驗收備案、商品房預售備案、房屋測繪成果報告、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稽核、土地房屋資產調撥、醫學證明等資訊與不動產登記互通共享。推進工程建設專案、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規劃許可、房屋買賣合同、抵押合同、完稅憑證等與不動產單元程式碼“一碼關聯”。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資訊共享。加大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應用。
(四)不斷強化監管約束。
18. 落實全程監管整治機制。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嚴格落實施工圖審查、備案制度,確保施工圖設計符合規劃許可要求。加強建設用地、工程規劃及建築施工批後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將預售資金監管期限延長至該商品房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之日,確保所有預售資金直接存入監管賬戶,優先用於支付所欠稅費及工程款。加強對測繪行業成果質量嚴格把關,確保測繪成果客觀、準確。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嚴禁開發企業違規代收契稅和維修基金,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19. 建立健全誠信守信體系。
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市場主體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資訊和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資訊歸集範圍,統一記入市級社會信用資訊平臺,透過“信用中國(甘肅慶陽)”網站等渠道依法向社會公開,並推送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
三、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流程
(一)申請服務,專案預審。
開發企業在專案啟動後,即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交房即交證”服務書面申請及專案用地、規劃、建設及交房時間表等相關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開展專案預審,符合條件的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範圍。
(二)銷售備案,預告登記。
住建部門向開發企業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5個工作日內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推送樓盤資訊,不動產登記機構根據樓盤資訊,3個工作日內完成樓盤關聯落宗。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住建部門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網籤備案與預告登記同步辦理,同步歸集資料。
(三)前置測繪,聯合驗收。
“交房即交證”專案主體工程完成、達到驗收條件後,自然資源部門即開展前置調查測繪,將土地權屬調查勘測、規劃驗收測繪、房屋面積實測等合併開展,按照《甘肅省工程建設專案聯合測繪技術標準》(甘資字〔2021〕43號)將測繪成果稽核入庫,及時推送相關部門共享。住建部門牽頭開展聯合驗收,出具驗收結果,完成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四)出具稅票,繳納稅費。
開發企業根據驗收結果,按照實測房屋面積為購房人出具購房稅票。購房人完成契稅、維修基金等費用繳納。
(五)不動產登記,交房交證。
開發企業提交不動產首次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5個工作日內完成 “期房與現房”樓盤對應稽核,為企業頒發不動產權證書。領證後,開發企業即組織購房人提交轉移登記報件,配合辦理轉移登記手續,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照“即來即辦”的原則,核發分戶不動產權證書,企業向購房人“交房即交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工作機制,強化協同聯動,釐清不同階段工作責任,其中住建部門負責交房階段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交證階段工作,稅務部門負責最佳化稅費徵繳工作並積極推動網上繳稅功能,財政部門負責指導做好土地價款、報建費等徵繳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市大資料服務中心負責做好不動產登記資訊平臺和部門間資料共享等工作,推動“交房即交證”改革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加強排程督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建立“交房即交證”排程、督導、通報等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履行市場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建設和規範經營房地產開發專案,確保按期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的宣傳力度,廣泛動員市民群眾積極參與改革,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覺守法、誠信經營,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要及時總結推廣“交房即交證”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主動關注社會輿情,及時迴應社會關注,不斷提高改革質量、擴大改革成果。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慶陽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實施方案》的通知(慶政辦發〔2020〕98號)同時廢止。
【來源:中國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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