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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女生準時下班被批工作不積極,“踩點走”到底有沒有錯?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近日,江蘇南京。一女生下午六點準時下班,被領導發微信批評,不要踩點下班。孫女士稱,她做的是文員崗位,公司上午九點半上班,下午六點下班,當天自己已經做完工作,像往常一樣六點下班,沒想到就被領導批評,讓她哪怕幹完活,也要6點後才能關電腦,她覺得不是很理解。(據12月8日河南商報)

和孫女士一樣感到不理解的,還有廣大同為打工人的網友。不少人表示,光看了標題火就上來了,既然公司規定了上下班時間,不就說明這段時間才是工作時間嗎?如果加班不主動給加班費,到了下班時間為什麼不能回家?這種“潛規則”究竟是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還是隻是滿足領導的掌控欲?

但也有人仔細看了聊天記錄之後,覺得這位領導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他是覺得該員工每次6點就立刻站起來離開,說明6點前已經關了電腦,收好了東西,等著下班,希望她可以保持電腦開機到6點,然後過一兩分鐘再走。嚴格來說,也就幾分鐘的事,雖然顯得有些計較,讓人心裡不舒服,但也只是要求上班上到最後一秒,並不算違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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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忍一忍,按照領導要求去做,還是堅持自我,昂首挺胸地“踩點走”,每個身處不同際遇的打工人,可能都會有不同的選擇。但是,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對於“踩點走”這件事如此在意和堅持,的確值得老闆們、領導們好好思考。

從前,“老闆不走我不走,老闆走了我堅守”是職場非常流行的“潛規則”,下班時間越晚似乎就越敬業,踩點下班就被視為“不上心”,在下班時間上“內卷”,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加班文化”,很多人哪怕沒什麼工作要做,也一定要在公司拖到很晚,以免讓自己顯得不夠愛崗敬業。但這種務虛的、形式主義的“加班”,實際上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損害了員工的身體健康,也並不利於企業長久發展。

但如今的職場氛圍早已悄然變化,年輕一代打工人更重視自身法律權益,也更在乎工作的實際效果,多數人都與這位不服批評的女生持有相同的看法,那就是,員工和企業就是契約關係,工作任務完成了就可以走,沒必要玩些虛的,領導如果不喜歡,那是領導自己老古板,思維僵化。

所以,問題的關鍵其實在於,有沒有“踩點上下班”,到底是否能真實地反映員工的工作態度?上班摸魚、下班不走的人,和上班火力全開,爭取能準點下班的人,究竟哪個算是更用心?工作是否盡力和認真,到底是應該看在崗時間,還是應該看實際工作成果?因為每個企業,每個崗位都有不同的要求,其實也很難有一個標準答案。

有些工作是看成果看效率的,但也有些工作就是需要在崗時間充足,尤其是一些對外服務的工作,如果員工都還沒到時間就關電腦,踩點就走人,那麼對於一些卡點來辦事的人,是不是會造成不便呢?

是否踩點上下班,本不應是一件如此絕對的事情。企業要多一些管理智慧,不要總是預設員工都是不想上班的,對下班時間過於斤斤計較,一看到“踩點走”就心裡不舒服,單純以工作時長來判斷員工的工作態度,甚至無理地給員工“貼標籤”;但同樣的,員工也無需刻意地以必須“踩點走”來強調自身權益,既然端了這個飯碗,還是要盡職盡責地完成工作,至少對得起自己的薪水,有一份積極的態度,才能在工作中有所收穫和成長,也更能有“踩點上下班”的底氣。

每一次對於“踩點上下班”的熱議,其實反映的都是員工對於企業人性化管理的籲求,大家並不是非要計較這幾分鐘,十幾分鍾,而是希望自己踏踏實實幹的活能被看到,希望職場能夠更重視實效而非形式,這也是現在90後、00後普遍的職場心態。如果企業真的希望激勵動能,提高效率,還是應該順應時代,擁抱改變,構建平等包容的企業文化,和年輕人一起成長,彼此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