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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關手續建公墓?南昌進賢縣老王村建墓叫停一年後重啟

今影片客戶端訊 2021年11月14日,今影片客戶端刊發報道《江西進賢:以清雜為由砍伐林木? 村民多方反映無果》後,進賢縣張公鎮老王村毀公益林建公墓一事被叫停。

近日,該村村民再次反映,老王村委會在之前公益林裡建公墓被叫停一年後,又在違法開工,部分墓穴已建成。情況是否屬實?記者再次進行了調查。

在張公鎮老王村建公墓的現場,記者看到墓地四周已用鐵絲網圍了起來,幾個工人正在用磚塊砌門頭,在墓地西南邊,已經建好了兩排存放骨灰盒的簡易墓穴。

“雖然建公墓被擱置一年,但據我所知,建公墓仍然沒有取得相關手續。”葉家村小組組長葉冬水告訴記者。

就在此時,老王村支部書記舒國泉來到了現場,他告訴記者:“我們停工一年就是要把手續弄好,為了辦手續我們都花了3萬元。”

當記者詢問建公墓的手續在哪,能否出示一下時,舒國泉表示手續不在村委會在張公鎮,想看到鎮政府去看。

對於支部書記舒國泉的這一說法,葉家村小組村民覺得很荒唐,“既然是公墓,是政府提倡的,也是為老百姓提供服務的,為什麼辦手續要花3萬元?”村民葉洪(化名)不解地問到。

已經建好的兩排存放骨灰盒的簡易墓穴

記者瞭解到,江西省民政廳頒佈的《江西省殯葬管理辦法》中明確,公墓和公益性墓地,應選用荒山瘠地,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地建造墳墓。

江西省《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建立公墓需提交建立公墓的申請報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建立公墓的可行性報告等相關材料。此外,公墓建設還需提交建設規劃圖紙,並需要取得《公墓建設許可證》。

但在進賢縣張公鎮,該鎮黨委副書記汪敏僅向記者出示了進賢縣發改委關於老王村公益性墓地建設專案立項批覆及進賢縣民政局的批覆,並沒有提供公墓建設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老王村公墓建在林地裡,明顯與《江西省殯葬管理辦法》規定相悖。對此,張公鎮相關負責人解釋,他們去其他地方參觀過“林下建墓”的專案。“我們只是在林下建墓地,沒有破壞林地屬性,這個還是相關部門鼓勵的。”

對於張公鎮相關負責人稱去其他地方參觀過“林下建墓”專案的這一說法,進賢縣民政局主任科員熊金祥告訴記者,2018年,他們確實有去其他縣參觀過“林下建墓”的專案,就是公墓建在樹林裡。

熊金祥表示,只要保證每畝儲存110棵以上樹木是可以的。而對於有關“林下建墓”是否出臺過相關法律法規,熊金祥稱:“沒有,反正好多地方都是這樣操作的。”

“2021年,我省印發過關於規範城鄉公益性公墓佔用林地積案審批制度的通知,明確實行林地墓地複合利用,不推山砍樹,不改變林地性質,在林地內依山就勢建設墓穴。”江西省民政廳熊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江西已印發過林地內依山就勢建設墓穴的相關通知,那林地造墓是不是比荒山瘠地造墓更方便些,手續更簡單?“不是這樣的,建墓地相關條件必需要滿足,所有手續也一定要辦理。” 省民政廳熊姓工作人員表示。

“其實林地造墓手續更復雜,要完善更多的程式。” 省民政廳熊姓工作人員表示,不僅需要按江西省《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提供所有材料及審查意見,因為涉及林地還需要提交林業部門審查。

採訪中,進賢縣相關部門並沒有提供滿足老王村公墓建設的所有條件及所有手續,究竟是無法提供還是另有隱情?對此,今影片客戶端將繼續關注。(記者 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