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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場送禮技術含量高,不能寫具體數額,而要以不同的詩為暗號

道光二十五年,福建汀漳龍道張集馨奉旨被調任為陝西督糧道。按例,道員級別的官員調任,需要回京履職接受皇帝的召見。

張集馨很清楚,陝西督糧道是公認的“天下道府第一肥缺”,心中不免歡喜。同時他也意識到,此次回京將有一筆巨大的開銷,於是在回京的前幾日,便列下了一份長長的送禮清單,並讓家人東拼西湊借了16000兩銀子。

說起送禮,絕對是一門技術活,張集馨久在官場混跡如此簡單的道理不會不懂。在回京的路上,他把送禮的清單看了又看,生怕有遺漏的地方。

所幸,張集馨辦事謹慎,此次入京禮送得很到位,而且也得到了京官們的一致認可。所以他才能在陝西督糧道的位置上順利幹滿三年,之後升任陝西按察使。

那麼,清代官場送禮需要講究哪些技巧呢?

這裡頭的花樣恐怕是讀者們難以想象的。

送給京官的禮統稱“敬”。

清初的時候,地方官的法定收入還不是那麼富裕,至少在法律層面上僅有那點微薄的俸祿。雍正朝以前,地方官入京也要送禮,但僅僅侷限於一些直接上司或是同年、同鄉等京官。

雍正即位後,實行養廉銀製度,其目的是為了改善地方官的經濟收入,使他們能夠在地方上安心工作。

不料雍正的步子邁得太大,養廉銀的標準定的過高,本來地方官作為重點的扶貧物件一下子成了富翁。如此一來,原來被認為是高收入的京官群體又變成了貧困階層。

雍正似乎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於是又提高京官的待遇,實行雙俸制。即便如此,京官們還是心有不滿,認為俸祿的基數太少,就是拿了雙俸也遠遠不及養廉銀數額之高。

所謂

“不患貧而患不均”

,地方官的收入一下子高出京官十餘倍甚至上百倍,這必然會導致財富的再分配。

“敬”就是在這種前提下引申出來的一種陋規收入。通常情況下,“敬”的類別主要有三:

冰敬、炭敬、別敬。

“冰敬”通俗地理解就是降溫費,每年夏天外省官員需要按時給京官送冰敬;“炭敬”是保暖費,每年冬天要準時獻上。

理論上說,京官再不濟也不至於買不起冰炭,但以這種名目從外官那拿錢,總是顯得理直氣壯一些。

“別敬”理解難度稍微要高些,主要是指外官因遷調而進京述職,或京官外放為地方官臨時向相關官員饋贈的財禮。冰敬、炭敬、別敬就是清代官場上的經常提及的“三敬”。

乾隆時期,官場送禮的套路被固定下來,文獻中因此也有了

“京信常通,炭敬常豐”

的說法。

“敬”要送給哪些京官?具體數額又是多少?

官場送禮上不了檯面,純屬暗箱操作,當官的都明白其中的道理。以督撫為例,他們級別高送的人也就多。

京官中必不可少的部門,主要是軍機處、內閣、六部、都察院等幾個要害部門。此外像一些級別不高但權力很大的司官,也得孝敬一番。

比如戶部、刑部分管天下錢糧、刑名,與各省督撫打交道的地方也最多,所以戶、刑二部的郎中、員外郎也是重點“幫撫”物件,少燒一炷香搞不好就要吃大虧。

級別低一點的布、按、道等,因為與京城各衙門在業務上的聯絡不太廣泛,故而只送京堂等官。

除了打點上級,在京的同鄉、同年則是官場上的政治利益集團,這些人多少有些情誼在裡頭,關鍵的時候用得上他們,這筆錢也是一兩都不能少。

此外,地方官任職省份的京官老爺們,多少也得破費一番,畢竟在人家地盤上當官,需要這些人來幫襯。比如一個浙江籍官員出任廣東巡撫,那麼他就必須要給在京的廣東籍主要官員送禮。

至於其他的非要害部門,也要看情況打點。像翰林院那幫舞文龍墨的翰林們,別看眼下地位不高,可他們的仕途不可限量,搞不好若干年以後就能入閣拜相,所以也得提前做好鋪墊。

而像鴻臚寺、太常寺、欽天監、太醫院等衙門,只需要打點長官便可,用不著挨個都送。

三敬的數額也是相沿成習的,根據野史筆記的記載,不同的級別的官員從八兩至四百兩不等,其標準是按官階大小而定的。

正常情況為:首席軍機大臣400兩,其他軍機大臣300兩、軍機章京50至100兩不等;協辦大學士、各部尚書、左都御史200兩,侍郎150兩;郎中100兩,員外郎80兩;翰林、各部主事8兩至30兩不等。

有讀者或許會說,8兩或者是10幾兩未必也太寒酸了吧。實則不然,看起來送的不多,可架不住人數太多,如果全部送到沒有上萬兩銀子肯定是下不來的。就如張集馨那樣,他調任陝西糧道,就足足花了一萬七千多兩。

和現在一樣,送禮也得寫明是誰送的、送了多少,否則就容易對不上號。可是在禮單上註明數額顯然又不是那麼體面,為此官僚們便想出了一個辦法。

如果是送8兩10兩的,便在禮單上寫上一首八韻十韻的梅花詩,若是幾十兩就寫數十韻的梅花詩,要是大幾十兩,就寫賢人詩,到了三百兩則寫毛詩。

有了這個辦法,便可以將原本充滿銅臭味的送禮變成了儒雅無比的檯面活,雙方既體面又隱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