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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婚前生了兩個孩子,女友卻要10萬彩禮,還要10萬彩禮,怎麼回事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曲折離奇的婚姻

女子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在這段婚姻中,她與前夫育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大女兒跟著女子,另一個孩子跟著前夫,後來,女子跟同事走到了一起,確認了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感情融洽,商量起了結婚事宜。

男方27歲,9歲時父母離異,一直跟著父親和繼母生活,有了心儀的女朋友之後,就跟父母商量想結婚,但父親一聽兒子的女友結婚前就生過兩個孩子,還提出要10萬塊的彩禮、要汽車、要五金,登時就不樂意了。

女子與前夫育有兩子,再婚婆家不辦婚禮,女子:男友說給10萬彩禮。

男方父親的意思是,女子要是跟他兒子結婚,那就不擺酒席,兩家父母坐一起吃個飯,給女子買兩套新衣服,這事就算成了,但女方認為給彩禮一事是男友提出來的,既然男友要給她一個風光的婚禮,那她為什麼要拒絕?

情感調解

其實調解員已經幫這對小情侶調解過一次,在上一次調解中,男方的小姨和外婆都來到了調解現場,男方的表弟指責男方的繼母對待表哥不好,表哥27歲了,還讓表哥睡在一米二的床上,並且不讓表哥有自己的淋浴室,夏天也不給表哥屋裡裝空調。

男方在調解時還跟父親起了激烈衝突,父子爭執不下,並道出了另一件內幕,原來,男方在兩個多月前曾與女友登記結婚,彼時女友已經懷了男方的骨肉,但是因為男方父母不願意給彩禮,甚至不願意出一分錢,兩人又火速離婚了。

調解員看著站在身邊的這對情侶,問道:“那個孩子生下來了嗎?”

女方:“沒有,當時我們登記結婚的時候,他爸爸就讓我寫張協議,以後我的大女兒不能來家裡,我也同意了,但是登記結婚後,他爸爸和舅舅就說不給我們辦婚禮了,他舅舅給我兩個選擇,一個是把孩子打、掉離婚,一個是不辦酒席,兩家人吃頓飯,給我買兩件衣服就算結束了。”

“是我男朋友承諾給我10萬彩禮,買汽車給五金,不是我要求的,是我男朋友說要給我一場風光的婚禮。”

調解員看向沉默不語的男朋友:“你女朋友說的是真的嗎?是你主動要求給女友這些東西。”

男朋友點頭。調解員心裡有些複雜,問女友:“你們的感情經歷了墮胎和離婚,是什麼讓你們到如今還想走到一起?”

女友:“是我男朋友他一直比較堅持。”

調解員問女友:“那你現在還愛你男朋友嗎?”

女友:“還是愛的。”

瞭解到兩人都對這份感情還抱著熱忱後,調解員見到了騎著電瓶車回家的男方父親,男方父親表示只要親戚不來參與,他也想跟兒子再好好談談。

雙方坐定後,男方父親表示要在調解之前先澄清兩件事,上次兒子在調解時說繼母對他不好,弄得兒子繼母后來要跳樓,他要兒子說句良心話,“你繼母到底對你怎麼樣?”

兒子:“繼母以前對我是好的,不過我確實沒有自己的淋浴房,你們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我身上。”

父親質問:“你說你舅舅打了你一巴掌,我問過了,他說只是推了下你,沒打你,而且他為什麼推你?你事先有沒有跟我們說過要給你女友10萬彩禮,還有汽車五金?”

兒子:“實事求是的說,我舅舅就是打了我一巴掌。”

父子倆再次爭執起來,調解員讓父親消消火,也讓兒子認了錯,言歸正傳繼續談論小年輕感情的事情,男方父親說,“我對兒子的女友還是滿意的,因為她能管住我兒子,但是我還沒跟女方父母談好,我兒子就找我要戶口薄去登記結婚,我說你急什麼?結果他找到派出所求助,這不是把事情越弄越複雜了?”

調解員問兒子:“你現在有工作嗎?一年的收入是多少?如果讓你自己在結婚時拿出錢,你能拿出多少?”

兒子:“我是做物流的,一年收入四五萬吧,現在我拿不出錢,前段時間我被騙了。”

女友對調解員說:“他現在還在外面欠了快五萬塊錢的債。”

男子父親對調解員說:“他信用卡透支,都是我幫他還的,他還借了高利貸,討債的人都上門了。”

兒子辯解道:“借高利貸是因為那時候我女友流產,我沒錢,但是我爸只幫我還了信用卡,借高利貸的人上門討債,我爸跟那些人說他不是我父親,我不是他兒子,後來還是我女朋友找人借錢替我還的高利貸。”

調解到最後,男方父親說自己晚上都不鎖門,仍舊盼望著兒子回家,至於兒子的婚事,他會再和女方父母商談一下,如果有緣就做親家。

情感點評

信用卡透支讓父親幫忙還錢,借高利貸讓女友幫忙還錢,我想問問這個女人到底看上了這個男人哪點?父親和女友在幫他還錢,他在做什麼?還埋怨父親不替他還高利貸。

討債人上門,如果父親表現出很疼愛你的樣子,討債人能輕易的從你家離開嗎?我不覺得那些人上門時父親的舉止有什麼錯,反而覺得這個兒子沒出息,工作這麼多年了,女友流產他連錢都沒有,這樣的男人能依靠嗎?

我是覺得調解中的這個女友還算不錯,她也很認可男友,說男友對她很好,對她的女兒也很好,除了結婚,很多事情男友都能處理的很好。

但結婚是大事,雖然女子離過婚,但並不代表她再結婚就不需要彩禮,不需要排場,既然男友承諾了那麼多,那肯定不能出爾反爾,只不過結婚所需要的錢,不能只要男友父母承擔,畢竟不是男方父母跟你結婚。

男方的性格特點是習慣性的去討好別人,他喜歡女友,所以他給了女友很多承諾,想讓女友一直跟他在一起,但他承諾給女友的東西他又實現不了,又不敢跟父母說,這就造成了女友和父親之間的矛盾。

調解中有一點我很無法接受,就是男方已經跟女友登記結婚了,卻為了迎合父親,陪著女友去離婚,陪著女友去墮胎,這個做法真的讓我大吃一驚,總不能說你離婚和陪女友墮胎,都是父親逼著你去的吧?

再說一件事,就是後媽被冤枉的事情,在調解現場父親也說了,一米二的床兒子就睡了一晚,只是為了過渡一下而已,也不是讓兒子在一米二的床上睡十年八載的。

想想繼母,嫁到這個家庭後,跟以前的兒子幾乎不來往了,撲心撲肝的對待繼子,把繼子當親生兒子,可繼子卻絲毫不領情,那心裡能不難受嗎?

為什麼兒子的外婆和小姨,以及表弟會對男方的繼母有這麼大意見?肯定是男方在他們面前沒說繼母的好話,為什麼不說繼母的好話?那必然是他覺得說繼母的壞話,外婆等親人會更心疼自己,這樣的男人有良心嗎?男方父母有什麼好挑剔女方有兩個孩子?也只有女方能管住你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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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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