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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江湖規矩到底有多少門道?“綁票”不能綁女人,否則不吉利

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近代武俠之風盛行,也讓人們對江湖產生了更多認識,江湖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環境,既不同於官場,也與傳統民間社會有一定區分,江湖中人大都是在社會上打拼,混飯吃,任何地方都有規矩,想要生存下去必須得遵守。

“江湖”並不像武俠小說中描述的那樣,不僅僅是“武林中人”的江湖,其中有許許多多的門道,例如江湖騙子,也是這個群體中的一員,此外江湖中的騙子按照劃分還能分為多個門類,可分為“金”“皮”“彩”“掛”“平”““團”“調”“柳”八個門,也就是現代的武術、相聲、戲法、戲曲等等,江湖中人大多都屬於“掛”類,都是練家子,此外有些小偷土匪也有各自的身法絕技。

舊社會雖然是皇權當道,不過官府辦事效率並不高,一些偏遠地區甚至沒有公家管轄,因此維護各行各業的秩序,十分困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出現了“江湖規矩”,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一種制度,才能保證基本的生活需求。

畢竟舊社會打打殺殺十分常見,必須得有一個共同的法則約束各自行為,直到今天許多行業還保留著眾多規矩,只是換了一個稱謂而已,這種人人遵守,卻沒有被拿到明面上來說的規則即為“潛規則”。

即便是人人厭惡的賊也有嚴密分工,正所謂“賊有賊伴,盜有盜夥”,各行幹各行的買賣,偷盜的不會去搶劫,入室行竊的不會做扒手,甚至每個團伙都有自己的地盤,對於越界的人輕則重打一頓,嚴重的話會砍去手腳以示懲戒。

偷盜自古就有,屢禁不止,官府很難進行管理,有些團伙會劃分地盤,更有助於管轄,有時候一些越過地界進行偷盜的賊人,會被另一個團伙舉報,目的就是懲戒他們“越界下貨”,說起來也搞笑,一夥賊竟會把另一夥賊送到官府。

此外這些賊也有的不敢下手,偷了東西以後不會即刻銷贓,而是藏起來等待三天,如果這些東西偷是大人物所有,不出意外就會發佈告示命人緝拿,辦案人員會找來扒手頭子對峙,如果把東西送回去,官府不會嚴格追究責任,小偷也能繼續在街上混日子。

這樣可以避免被官府通緝的下場,如果是一般百姓的東西,貴重物品拖關係的話也能找回來,這就是賊這一行的規矩,看過舊社會影視劇的人會發現,一些大戶人家會僱傭武藝高強的人看家護院,這些人就屬於“掛”門,其中專門看場子的人稱為“戳”,跟隨主人上街出遊的稱為“拉”。

看家護院的人只管飛賊外入,對於家賊則不干涉,對付夜裡闖進來的飛賊,並不會為了東家拼命,主要以嚇唬為主,此外無論賊人跑多遠都不會去追,不會輕易離開院子,碰上有錢的東家,看家護院的人會賺不少錢,並且大戶人家雖然有錢,賊人卻不會輕易下,因此在當時是一個好營生,不過看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幹的,大戶人家只會聘請那些有名頭的武師。

許多著名武師都曾給人看過家,創立形意拳的李飛羽,武藝高強,為了混飯吃也曾到鄉紳家中護院。

押運貨物的鏢師也是如此,押鏢經常需要長時間趕路,為了防止強盜搶奪財物,鏢師多是結伴而行,住宿的時候會有專門人員守夜,不能輕易放鬆,凡是有人出入的地方都要嚴加看管,其餘人雖說不用守夜,也不會安穩入睡,至少都是和衣而睡,一有風吹草動便於動手,住店也會選擇相對熟悉的店家,保證安全。

如果迫不得已必須住店,鏢局的夥計們會仔細檢視房間,有沒有暗門,是不是黑店,院子中的水井等都要仔細檢視,這些行業都有自己的“江湖話”,俗稱“黑話”,碰上懂得人自然會上去交談幾句,拉拉關係,遇到同行怎樣做,遇到劫匪怎樣做,都有相應的對策,碰上劫道的土匪,並不是一上來就開打,能談則談,找來中間人達成協議最好,說不定還能交個朋友,此後在走鏢也不用擔驚受怕,如果實在談不攏,就只能靠鏢師動手了。

至於幹綁架勾當的強盜也有規矩,首先不會輕易綁架女眷,一來會壞了自己的名聲,再就是女性社會地位低下,進過土匪窩就賣不了好價錢了,同樣也拿不到高價贖金,再者只要錢,不傷人命,如果把人毫髮無損的送回去,官府會從輕發落,如果官府執意追查,很有可能引來土匪報復,直接撕票。土匪有個不成為的規矩,他們認為綁票女人不吉利,看來古人還是迷信的。

相對正面的“武林人士”規矩更多,例如兩個武者進行比試,會先簽生死狀,生死有命,即便失手打死人也不會引起報復,更不會壞了名聲,如果壞了這份規矩,就會亂了秩序,不想分出生死的話,也會“點到為止”,類似於投降,喊出“點到為止”以後,對方繼續下死手,就是壞了規矩,會受到武術界集體反對。

比試之前還要選一個聲望出眾的人主持,目的是為了找一個證人,防止對方輸了不認賬,比武以後會讓同門兄弟接應,以防對方趁機報復。

當然這些所謂的江湖規矩,必須得有人遵守才行,說到底並沒有法律效益,只是在政府管不到的地方維持秩序而已,為了保持一種平衡狀態,當然規矩越少,百姓才會生活的更加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