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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元宵節,我總想念故園的正月十五夜,想念故園的正月十五夜

元宵節上燈的風俗始於漢代,東漢順帝年間,張道陵建立道教,把正月十五定為“上元節”,以燃燈祭祀“太乙神”。此俗歷代相沿。到隋朝時,每年以燈為媒,宴請各國使節。唐代中期已成定俗。唐玄宗曾於正月十五重開宵禁,點燈千盞,三夜不息,成為一時之盛。及至北宋乾德年間,放燈時間起於十四,止於十八,更為興盛。

如今,每年正月十五夜,無論城市鄉村,闌珊燈火,酷炫光影,美輪美奐,不夜如晝,呈現著盛世繁華。

“離家三里遠,別是一鄉風”。我總想念故園,想念故園的正月十五,想念那山村正月十五的燈火。那時,年味還如香醇的老酒那般濃烈,春節的喜慶還沒走遠,父輩們農忙的腳步還沒有邁開,“正月裡還是年”的觀念自在人心,把春節後半月接踵而來的元宵節也作為重大節日度過。那時還沒有湯圓之說,水餃和著麵條入鍋,俗說“元寶”和“錢串子”,更有把嫁出三年內的女兒接回孃家過十五的講究。

元宵節夜晚來臨,每間房子裡都點燃油燈或紅燭,還有房頂、糧囤、雞舍、豬圈……還有村外的水井邊、橋頭、路口……燈火搖曳,處處可聞油香或燭味……

更有一盞燈、一燭火,燃在心頭,燒在胸口,搖曳成最深的記憶之燈、懷念之火——那是正月十五晚上給故去的先人們墳塋前點燃的燈。意味著送去光明和溫暖,驅離黑暗和冰冷。我的老家把這叫做“上燈”。後來在二十公里外的小城上學、成家、居住,我一直沿襲著小時候正月十五“上燈”的習俗,每年的元宵節回老家,只為點燃父親墳塋前的燭火。

西天那抹火紅還沒有隱去,月亮還沒有升起,村子裡血緣相近、祖墳在一起的兄弟子侄開始相約,包好香燭、拿起鞭炮,去給自己故去的先人們上燈。大攜小、老帶少、父同子,三三兩兩,還有外村看好“風水”購置墓地開車來的……去東山、北坡、南溝的路上人和車便多了起來,特別是東山連綿,林深樹茂,故去的鄉親祖輩大多葬於此,路上更是嘈雜繁忙。

天空稍暗下來的時候,上燈的人流散落在山林深處、溝頭山坡,來到自家墓地,在先人的墳塋和墓碑前,虔誠的燃起一支燭火、點起三根沉香,點燃一串鞭炮,給故去的先人或鞠躬或磕頭或說說一年的家事和祈願……

黃昏的四野,燭火搖曳,星星點點,山坡盡染,不時響起鞭炮聲……而今年元宵節前飄落的長情春雪,豐盈了流年,最撫世間煙火凡人心。燭火、鞭炮聲和白雪相映,一起慰藉著故去的先人。

記得小時候,每年正月十五下午天空還很亮堂的時候,母親便催我說:“孩子,去山上給你爹上燈吧,早去早回……”父親病逝,哥哥常年在外做生意,上燈的事情就落在我身上。因為害怕曠野山風掠過的呼嘯,擔心回村沒有熟人相伴,我總是早早的去,早早地回。兒時的印象裡,對父親畏怕居多,記得事情不過一二。總記得父親病逝前因怕吃藥,總是要用糖才吞得下藥的苦。我便在上燈的時候,把經年積攢的糖塊,選最好的帶到父親的墳前,用手指挖開冷土,把糖塊一一放入,然後捧土填埋,再一遍遍的把土拍實撫平……

還記得小時候去上燈,燭火常常被風吹滅,要再行點燃,直到香盡燭滅才能回家。現在,人們把點燃的蠟燭放進去底的瓶子裡,把瓶子用墳土圍緊,燭火可以燃燒結束。這樣既不用擔心引起山林火災,又不用反覆地去點燃被風一再吹滅的蠟燭,這也算是上燈的一個發明吧。

據瞭解,僅僅老家方圓不足數十公里有這個風俗,小城周邊和其他的鎮街也沒有這個活動,真的應了的那句俗語:三里不同俗,十里改規矩。上燈,寄託哀思,承載想念。這是老祖宗傳下來的規矩,人人如此,家家如是。既是血脈相連的延續,亦是壯闊的歷史長河裡一朵習俗文化的浪花,從未泯滅,從不忘記,一直延續!

2021年2月26日元宵節

壹點號詩心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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