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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一個惡習,讓他的朝堂之上當眾責打大臣,還讓他下令殺頭!

明太祖朱元璋,是一個才能與缺點同樣突出的人。他的才幹自然毋庸多說,能夠從一個討飯的乞丐,奮鬥成君臨天下的大明朝皇帝,就足以說明一切。但他的缺陷也同樣非常明顯,比如狹隘多疑,暴躁嗜殺,對功臣宿將大開殺戒等等,使得他在後人心目中成為一個令人生畏的兇暴之君形象。

朱元璋的脾氣暴躁,以馭下嚴苛聞名。朱元璋有一個惡習,暴脾氣一上來,經常在朝堂之上當眾責打大臣。君臣奏對之間,某個大臣一句話說得不合朱元璋心意,或者犯了某項大錯,暴怒的朱元璋往往會下令錦衣衛或者宦官,把大臣按倒在地進行“杖責”,輕則被打的骨斷筋折,重者當場喪命也並非鮮見,這項刑罰被稱之為“廷杖”。

“廷杖”,是充分體現古代皇權的暴戾和等級制度的陋規,嚴重背離了法治精神。無論官吏是非對錯,自有國家法度管理約束,犯錯者應當交由刑部、大理寺依律定罪,該殺則殺,該關則關,堂堂一部《大明律》,不但官吏百姓應當遵守,皇帝也應該遵守。僅憑一時之氣,不分青紅皂白就把大臣當場按倒痛打一頓,甚至當場打死,置國家法度於何地。

由於朱元璋是一位“廷杖”愛好者,“廷杖”在明朝也曾風行數百年,使得很多人都產生一個錯覺,彷彿“廷杖”是朱元璋的首創和“專利”。清朝人在編修《明史》時,就曾在書中下了定論:“廷杖之刑,亦自太祖矣”。朱元璋也結結實實背了六百多年黑鍋。

實際上,朱元璋脾氣暴躁是不假,但他卻千真萬確不是“廷杖”的首創者。歷史上有很多皇帝,脾氣上來摟不住火,都對大臣進行過“廷杖”。唐朝的唐玄宗,也曾經常對大臣進行杖責。

《新唐書》記載,監察御史蔣挺犯了錯,惹怒唐玄宗,唐玄宗當場下旨,“敕朝堂杖之”,大臣張廷珪極力勸阻說:“有犯當殺即殺,當流即流,不可決杖。士可殺,不可辱也”。但唐玄宗卻當成耳旁風,依舊我行我素,“洛陽主薄王鈞者,為嘉貞繕第,會以贓聞”,唐玄宗火冒三丈,“有詔杖之朝堂”,又在朝堂之上當眾杖責王鈞。

隋文帝楊堅,是出了名的賢明之君,但也有實行過“廷杖”之刑。開皇十七年,隋文帝發了一道詔書:“其諸司論屬官若有想犯,於律外斟酌決杖”,明確宣告可在法律之外對大臣實行杖責。隋朝名將史萬歲,就是被隋文帝當眾打死在朝堂上。

隋文帝之前,還有一個皇帝,也實行過“廷杖”。他就是劉秀的兒子漢明帝劉莊。《太平御覽》記載,“明帝時,政事嚴峻,故卿皆鞭杖”,很多大臣都捱過劉莊的打。

《後漢書》記載,有一個名叫藥崧的人,當過漢明帝時期的尚書郎。有一次因為工作失誤,激怒劉莊,劉莊氣得抄起一根大棍劈頭蓋臉就打藥崧。藥崧抱頭鼠竄躲入床板下面,口中說:“天子穆穆,諸侯煌煌。未聞人君,自起撞郎”,劉莊這才息怒。

那麼,劉莊是第一個興起“廷杖”的皇帝嗎?還不是,他也是跟他爸爸學的。漢光武帝劉秀,一生英明神武,歷來被視為千古罕見的賢君。但“廷杖”之刑,卻是出自他的手中。《後漢書》對此有過相關記載。

《後漢書》記載,“時內外群官,多帝自選舉,加以法理嚴察,職事過苦,尚書近臣,乃至捶撲牽曳於前”,劉秀有時候過於苛責嚴厲,大臣一旦失誤或者觸怒他,往往會在御前當場被按倒在地杖責一頓。劉秀留下的這條陋規,誰知陰差陽錯讓朱元璋背了六百多年黑鍋。

參考資料:《後漢書》《明史》《太平御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