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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喬治·喬治·喬治·喬治·喬治·喬治·喬治·喬治的評價是什麼

在文學史上,許多作家、詩人和思想家都曾在花園中獲得慰藉。對他們而言,花園是安靜獨處的絕佳場所,也是遠離塵囂的避難所,但更重要的是,花園可以為他們的作品提供靈感,為思想賦予生機。

哲學家尼采的思考大都是在花園和樹林中進行的,他對他的朋友說:“頭頂上得有片藍天才能讓我整理思緒。”因此,尼采對他的居住環境非常挑剔,一定得是美麗風景與宜人氣候的完美結合,這也導致他每次都要費很大力氣才能挑到心儀的住所,而且每次安頓都難以持久。英國作家伍爾夫也是一位花園愛好者,她的主要消遣方式就是在自家花園中漫步,同時在腦中醞釀她的一本書或一個故事,她還將花園裡的一個工棚改成了書房。有一段時間,她迷上了園藝,她在日記中寫道:“帶著一種奇怪的熱情給草坪除了一整天雜草,我得說,這就是幸福。”

美國詩人艾米莉·狄金森以離群索居著稱。從25歲開始,她就棄絕社交,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自己房間窗邊的一張小桌子上埋頭寫作,幾乎沒怎麼離開過家。在有生之年,她只有少數幾首詩曾被髮表,剩下的上千首詩稿直到死後才被世人發掘。孤僻、叛逆與天賦構成了後世對狄金森的典型印象,事實上,狄金森在生前並不缺乏社交,但比起詩人,她更多是以園藝愛好者為人所知。

狄金森出生於一個律師名流之家,整個府邸佔據上百畝土地,狄金森從小就在家宅花園中長大,精通園藝。在父親為她打造的溫室裡,從普通品種到外國品種,從開花的灌木、多年生植物到球莖植物,都被狄金森打理得井井有條。她的確很少見客,但卻常常給年老體弱的人、傷心的小孩以及幸福的新媽媽送去新鮮的花束,並附上她的詩歌。對她而言,這種廣泛而深入的社交生活比見面交談更符合她的心意。

在狄金森的詩作中,花園中的意象也常常被她用來表達自我。她將詩歌描述成“頭腦裡的花”,花園中萬物的秘密和親暱舉動都被她填充進文學技巧的寶庫。春天的球莖植物尤其讓她著迷,不僅因為球莖植物有著迷人的花形,還因為在她眼中,球莖植物的季節性生長規律是一個謎,它傳達了一種宇宙與生存的資訊,激發了她持久創作的信念。

在新英格蘭阿默斯特,以金嗓子聞名的格林姐妹和她們的哥哥走進了狄金森的府邸。這座令人望而生畏的房子佔地約一百畝,俯瞰主街,對面是愛德華·狄金森家的另外四百四十五畝土地。作為一名與當地市政和商界權威關係密切的有錢律師,狄金森是當地的名流,但在1877年的那個春夜,他已不在人世。格林兄妹孤零零地站在客廳裡。

格林一家被邀請進行了一場私人表演,但是看不到觀眾。不管怎樣,他們還是莊嚴肅穆地演唱了《舊約·詩篇》第二十三篇。(“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房間裡很安靜,接著是微弱的掌聲。幾年後,克拉拉·格林寫道:“從樓梯上傳來輕輕的拍手聲。”這幾位歌手一定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他們受到了愛德華的大女兒艾米莉·狄金森的難得的歡迎。她已經離開樓上的臥室,依舊穿著一襲白衣,去書房裡與他們交談。狄金森很激動地說著,一面讚揚他們的表演,一面又回憶起小時候,她記得她們的嗓音還有她們哥哥的口哨聲。

克拉拉留意到“一雙又黑又大的眼睛嵌在一張小巧、蒼白、精緻的臉上,還有一副小巧的身軀,樸素、單純得像一個孩子”。格林小姐此後再沒見過這位詩人。

克拉拉·格林活到了中年,狄金森又多活了十年。但艾米莉很少見客,事實上,她幾乎誰都不見。她成年後有一半的時間都是住在家宅裡。她在三十多歲時寫道:“我不跨過父親的土地,去任何一座房子或城鎮。”更具體一點說,狄金森的大部分閒暇時間都是在窗邊的一張小桌子上度過的,她在那兒可以俯瞰整個主街。她一直寫作,寫了數以千計的書信、便條和詩歌。大多數作家都渴望獨處以便寫作,但艾米莉·狄金森是一位宅家女王。她拋棄了婚姻、孩子,甚至尋常的家庭天倫之樂,全身心地投入孤獨的寫作和思考中。眾所周知,她沒有參加自己父親的葬禮和追悼會。當送葬的隊伍坐在樓下時,艾米莉坐在自己房裡,虛掩著門。

當然狄金森不可能每一天都在這種“居家放逐”中度過。她會下樓幹家務活兒,比如,打掃衛生、做水果罐頭,還有做飯。眾所周知她的廚藝頗佳,愛德華·狄金森對她做的麵包情有獨鍾,他每年的紀念晚宴上都有她著名的“黑麵包”。左鄰右舍的孩子會得到新鮮出爐的姜麵包,放在籃子裡從她臥室窗口裡放下來。偶爾艾米莉也會被朋友們哄下樓來。有一次,與她通訊的朋友塞繆爾·鮑爾斯大老遠費勁地趕來,大聲衝她喊道:“艾米莉,你這個該死的壞蛋!快點下來!”這讓她感到很難為情,只好下樓來見他。雖然艾米莉跟朋友在一起的時候也可以活潑可愛,但離開她的“避難所”,對她來說是一種折磨。用她的話說,比起跟人的親密接觸,她更情願待在她的“監獄”裡。

花束

只有一樣東西一直吸引著這位樓上的隱士:家宅花園。據說她曾這樣說過:“我是在花園裡長大的。”花園是一家人打發時光的地方,尤其是在她孃家這邊。她的母親也叫艾米莉,非常喜愛格倫維爾玫瑰,她把這些玫瑰從家宅移植到了普萊森特北街的家裡,這可是一項大工程,足見她對園藝的熱愛。還是小女孩時,狄金森在樹林裡快樂地尋找花朵(“四處漫遊尋覓深紅的花朵”),她的植物標本簿中收集了四五百種植物,她把它們壓扁、烘乾,還貼上了標籤。在中學的植物課上,她還是一個乖學生,儘管後來她十分懷疑科學對真理的壟斷(“花是…… 一種生物,它的葉子上記載著歷史,它的一舉一動裡傳達著激情”)。這位詩人二十多歲的時候得到了一間溫室,緊挨著父親愛德華的書房。她很早就接觸到了園藝,並從此開啟了熱愛花園的一生。

如果說狄金森性格里帶有貴族的偏見,那麼她在園藝上則是個民主人士,並且不怕弄髒手。她的侄女瑪莎·狄金森·比安奇一直記得被艾米莉姑姑打理得井井有條的花園,花園裡有開花的灌木、多年生植物和球莖植物,完全不像小姑拉維尼亞的花園那樣“一團糟”。尤其是花朵,對詩人來說不可褻瀆。在她的溫室裡植物種類繁多,從普通品種到外國品種,從亞洲的亞熱帶茶花到普通的康乃馨,不一而足。朱迪思·法爾對詩人的花園進行了詳盡的研究,她寫道:“要像狄金森一樣成功地種植茶花、梔子花和茉莉花,需要一套複雜、靈敏的操作——噴霧、施肥、覆膜、排水、上盆,還要防蟲。”來訪的客人有時會看見她跪在一張地墊上侍弄她的盆栽,他們一敲門,她就趕緊跑進屋裡不見了(“嘿!她走了。”直到差不多六十年後,一個名叫奧斯汀·坎普的人還記得這個情景)。

今天,我們很難相信,狄金森在世時,她的花竟比她的詩歌名氣更大。1886年她去世後,前來弔唁的人想起的都是她的花。狄金森給年老體弱的人、傷心的小孩以及幸福的新媽媽獻上了成千上萬的小花束,並附上她的詩歌。這些花朵和詩歌給了人們安慰、歡樂和祝賀。她的嫂子蘇·狄金森寫道:“她給許多戶人家送去了這些寶貴的水果和鮮花,人們將永遠記得她的慷慨和體貼。”有了這些花兒,她就不再靦腆,有了詩歌, 她就變得直率。她給朋友塞繆爾·鮑爾斯的信尤其大膽。下面這張頑皮撩人的便條,就別在一個鉛筆頭上寄給了鮑爾斯。

考慮到狄金森所處的時代和階層,她對花園的興趣絕非巧合。園藝是維多利亞時代一種體面且流行的娛樂方式,並由此產生了一種通用語言——傳情達意的花語。關於植物花語的書常有出版,讀者一般都是像狄金森家這樣受過教育的美國人。就這樣,詩人對花與詩的熱愛合二為一,維持了一種廣泛而深入的社交生活。如果她不願離開狄金森家的農場,她就會將農場的農產品,合著她自己的心意,打包寄往整個新英格蘭。

艾米莉·狄金森也有自己的私人象徵語言,並且常常用花園來表達自我。譬如,果園就是一座禮拜堂,蟋蟀則舉行“德魯伊式”(譯註:德魯伊,古凱爾特信仰中的祭司或占卜者)的彌撒,而黃花菜的花語是不朽。她寫道:“記憶是不許凋謝的雪莉花。”她還把自己比作紫羅蘭、玫瑰和“被採摘”的雛菊。她美妙地把自己的詩歌描述成“頭腦裡的花”,或者球莖(花語是“凝練的技藝”)。就這樣,花園成了她的第二語言。

狄金森把家宅也詩意化了,它的美麗、韻味和一幕幕戲劇化的場景,都發生在父親的領地上。對這位詩人而言,這裡就是一個親密無間的小宇宙,在這裡,她洞悉各種秘密和親暱舉動。譬如,鬱金香看到她的腳就披上了它的“胭脂紅衣衫”。她看到知更鳥匆匆回巢睡覺,她不會驚擾它們的秘密(“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她聽到樹葉間的窸窣聲,那是機敏的鳥兒。對這位宅在家裡的女詩人來說,家宅不僅僅提供了文學技巧的寶庫,還像她的私人團契(譯註:基督新教信眾的特定聚會,用於分享生活感受,增進信仰和感情)一樣,這裡的動植物就是她用作表達的語言。

這不是說狄金森就是一個傳統的基督徒。狄金森寫道: “有些人過安息日去教堂 / 我卻留在家裡過。”她並不相信傳統的天堂地獄的觀念,也不被幽冥和酷刑嚇倒。狄金森畏懼“永生”,彷彿那是一個無底洞,靈魂在其中受盡折磨。在另一首關於“空虛”的動人詩歌中,狄金森寫到了“停頓的鄰里”, 在那裡,“時代沒有留下根基”。相反,狄金森筆下的來生更接近浪漫主義的傳統,一種屬於愛默生與勃朗特的傳統。她痴迷於她所謂的“不朽”,這個想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她的導師——一神論(譯註:主張以理性的態度審視加爾文神學,否定傳統的三位一體論,只有一位上帝,耶穌不具有完全的神性)者律師本傑明·牛頓的影響。她寫道,他教她“信仰不可見的事物,還有生活,那更高貴的、更有福的生活”。

狄金森不是什麼神學家,她從未提出過一套關於不朽的系統理論。但她的個人信仰表明,花園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她經常把天堂描述成伊甸園,她在那裡獲得了文學上的不朽。她對朋友亨利·沃恩·埃蒙斯提起自己的詩歌,把它比作“我們未曾見過的花園中那永不凋謝的花朵”。她向哥哥奧斯汀說起她的花園,“花開不斷,風霜不曾來襲”。換言之,不朽並不是一個神的王國,而是一種不滅的意識,在死後依然留存於“花朵”——詩歌中。她認為,追求藝術上的不朽,就像北國之花在抵擋冬日的陰霾雨雪一樣。她問:“造物主,我可否繁花爛漫?”

狄金森關於冬天的隱喻表明她對四季都有著敬畏之心,而且,她在詩歌裡表達了對每一個季節的熱愛。不過,她最喜愛的還是春天,因為春天激發了她對持久創作的信念。她寫道:“但是在三四月間 / 誰不會出來 / 誰不與上帝 / 熱情會面?”春天的球莖植物尤其讓她著迷。她寫道,自己為之“發狂”, 因為球莖植物有著最迷人的花形。狄金森認為,球莖植物的季節性生長規律是一個謎,但同樣也傳達了一種宇宙與生存的資訊,肯定了她對來生的信仰。舉例來說,水仙花每年冬天都會枯萎,到春天又會再度萌芽。這對狄金森來說意義非凡,對她來說,花兒跟孩子一樣寶貴。她因花兒們死於霜凍和蟲害而痛心,還從植物的身上看到了一種軍人般的勇氣和求生技能。她寫道:“當一朵花,是深沉的 / 職責。”在狄金森眼中,春天是這些士兵在銷聲匿跡之後開始勇猛新生的季節。每一株存活下來的球莖植物,都能給人上一堂關於重生的課。

對一位離群索居、常常孤獨、偶爾生病的詩人來說,這真是一個可喜的訊息,因為她在童年時代就目睹了太多的死亡和疾病。出於家庭禮儀、保守的道德觀和她自己逆反性格的緣故,她並未獲得文學界的認可,但她在詩歌中覓到了不朽,並在四月的球莖植物身上找到了希望。她曾經寫道:“‘希望’是長羽毛的小鳥 / 它棲身在靈魂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