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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自身問題去思考愛情,選擇“主動”是丟失一切的開始

在這段感情裡,真的覺得委屈他了,就怪自己不懂事。

前男友覺得不合適立馬就跟我說分手了,在一起時間不長,他說不合適也許只是不喜歡我了吧,後來認真想想早點提出分手總比一直跟不喜歡的人耗在一起的好,我也不願意跟不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這對彼此都很痛苦。

雖然很傷心還是很喜歡他,但長遠看這對雙方都好,是公平的也是負責任的,畢竟他是真的不會再喜歡我了,他說不後悔跟我在一起過,我也很感激能夠遇到他,也是真心祝福彼此能夠找到生命中對的人,這樣的戀愛才真的能讓人成長成熟起來吧。

我就是跟女朋友因為一個想安穩,一個想發展才最後被劈腿。四年感情不及新歡一個星期的撩撥。

這個問題真的基本無解啊,我在三線城市考了個編制安穩過日,而她雖然跟我同鄉但是一心想往大城市扎堆,可是那個無望的房價我是不可能買得起了。

她作為女生不一樣,還是有機會找個大城市土著嫁了的,而我要想為了她出去,一來要放棄編制,二來還得讓家裡人砸鍋賣鐵幫忙首付,剩下的做半輩子房奴,這個只能說不合適了,我跟不上她的野心。

剛剛和男票聊天,雙方都覺得維持長期的情感是並非是件易事,男方很容易感到厭煩,女方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丟失自我,所以自然而然地待在一起,自然而然地忙自己的事,這種狀態也很微妙吧。當然前提是確定彼此是相愛的。

一方喜歡另一方太多往往會產生自卑感。當在一起後,情感深的對情感淺的往往需求感也會更多,會造成一方懷疑自己是否喜歡對方,最後結果分手。找愛的人,先把對她的自卑丟了再去找她,否則永遠都配不上。

昨天剛說了分手,但是那種稀裡糊塗,正在氣頭上分的,兩個人都喜歡彼此,現在真的難受,最重要的是不知道應該就此狠下心不再見面,還是應該道個歉,在這段感情裡,真的覺得委屈他了,就怪自己不懂事。

大多數時候,不合適真的是藉口,純粹的藉口,只是位拋棄找的藉口而已,儘管合適的人很少,不過,不磨合磨合怎麼知道,而且什麼叫做不合適?我愛吃肉你愛吃素?我要抽菸你討厭煙味,食色性也,現在大多數人見色起意。

當膩了以後以不合適為藉口分手,然後去找另外的小哥哥小姐姐,真的令人作嘔,不過那種雙方在長時間的感情中,確實對未來的分歧太大而分手,那個是對的,不過後面的情況現實之中太少了。

感覺戀愛談太多的人會更容易說分手,因為豐富的感情史提供了自大的自信,實際上是這種人的准入門檻低,然後對待感情也很輕率。剛剛結束一段感情,整段戀情中對方滿嘴未來,然後忽然有一天開始不接電話了不回wx了。

問原因,說想多了,說會改,然後還是繼續不接電話,或者掐電話,別說會回wx,一次次沒回應,在異國他鄉的機場和好朋友打電話哭成傻子,回去當天打電話還是掐電話,絕望,發了分手。

等到的回覆,是,哦,然後解釋說,覺得還是適合一個人,在車站冷風中等了2小時,想著見最後一次,然而連一句,不會來了,回去吧都未成等到,哭了一個禮拜,忍著不去仔聯絡,想透了。

一個連分手都逼著對方說,從頭到位不接電話不回wx,大概都未成真正喜歡過自己吧,但是,某個人,你知道麼,你真的欠我一聲對不起。除了感情還有一種能在一起的理由叫做習慣,其實感情中哪有那麼多非黑即白,除了第一眼愛情。

就是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只要有一個人不珍惜了,其他都是白費,感情就是費洛蒙,靠著化學物質生活一輩子是不可能的。每個人都特有特點吧,固執也好,隨緣也罷,能坳得過自己內心的總是少數,這些人比較容易是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