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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事情,從來不酷

什麼樣的人,配得上一個酷字。

如果是學生時代,那些叛逆的孩子就算得上酷。

工作的時候,敢和老闆叫板的員工就是酷。

結婚的時候,敢和認識兩個月就閃婚的人也很酷。

這些某些時候看起來很酷的行為,的確會讓人覺得很酷。

可時日一久,這些所謂的耍酷行為就被什麼淡忘。

因為學校從來不缺不乖的孩子。

公司從來都有另類的員工。

什麼時候結婚這事認識多久都可以。

既然人人都能做到,又有什麼值得炫耀的呢?

不久前,未成年的小表妹和我聊起她班上的一個男生。

她說那個男生特別酷,很多女生都喜歡他。

還把那個男生的照片發給了我,詢問我長得帥不帥。

我看了一眼照片那個年紀很輕的小痞子。

梳著不符合年紀的髮型,戴著兩個耳釘,穿著滿是logo的潮牌。

那一臉哥就是個傳說的表情,再加上那個拍照的角度。

還配上了不知道什麼風格的濾鏡,整張臉有種失真的感覺。

怎麼看,都像是當年瘋傳網上的非主流頭像。

以我如今的年齡來看,實在欣賞不來他的酷帥。

我問小表妹,覺得他哪裡酷?

小表妹說這個男生無論長相和穿搭風格都很另類。

只有他才能駕馭這種渣男風格,學校裡很多人都覺得他帥。

最主要的是,這個男生講義氣,能打架,沒人敢招惹。

聽著小表妹的介紹,覺得無論時代,女孩子的審美都沒太大區別。

學校里長得好看的小痞子,永遠都有女生青睞。

可這樣的迷戀,往往來得快,去得更快。

只要上了大學,這種風格的男孩子就會少了很多關注。

而大學畢業之後,基本上沒幾個姑娘會欣賞這一款。

畢竟穿著時髦和打扮另類這種事,只要願意花時間,人人都能去嘗試。

而穿耳洞這種事,滿大街多的是無痛穿耳的店鋪。

要是想去體驗牢飯,也可以去動手打人。

這些事情,到了一定年紀根本就不會有人覺得酷。

相反,只會讓人覺得幼稚不成熟,還愛惹是生非。

我問小表妹,你覺得這種酷很難實現嗎?

你要是願意,明天也可以把自己打扮成個女流氓。

也可以為了義氣去和別人打架,不要命的人誰都怕。

這些事,但凡是個人,想做都能去做,又能酷到哪裡去?

小表妹有些不服氣,反問我那什麼樣的男孩子才酷?

我思考了一下,給她舉了點老生常談的例子。

常年霸佔年級排行榜榜首的人很酷。

因為在學習這方面,他有天賦又夠刻苦。

能考一次也許是運氣,但能一直霸榜那就是實力。

做個校園裡的小痞子,會招惹是非就夠了。

但想在一群學生中嶄露頭角,那拼的就是絕對的實力。

考第一,可比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要難得多。

那些配得上酷這個字的人,都得能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的一些人。

比如能長時間的保持自己的身材,能一直不斷的學習。

能孝順自己的父母,對待自己的伴侶忠貞不二。

能保持一項愛好長達幾十年,會用自己的頭腦賺錢。

會在別人有危難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

會在遇到危險的時候衝在最前面。

能在自己選擇的領域裡不斷深造,開創出自己的天地。

去挑戰這些普通人壓根做不到的事情,才是真正的厲害。

我的例子不知道小表妹能不能聽進去。

但這點不甚高明卻需要年紀到了才明白的觀點,直到如今我才明悟。

有些看上去很酷的行為,不過是一時的感官刺激。

只要豁得出去,人人都能夠去嘗試一下。

而真正很酷的事情,從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經歷。

用汗水打磨出來的成就感,遠比獵奇要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