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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感覺與思維都是對事物的反映:有哪些不同呢,體現在3點

一個女孩子,你對她的認識呢,剛開始,會從哪些地方開始呢,最初,從她自身具有的個別性質屬性;其次,從她與其它事物之間的聯絡:外部聯絡;最後呢,從跟她相關的一些現象。

你對一個女孩子的感覺,反映了這個女孩子的個別屬性-現象-外部聯絡。或者說這個女孩子的個別性質屬性、現象及其外部聯絡直接

作用於你的感官通道,就會形成你對她的各種感覺,比如視覺,比如聽覺,比如嗅覺,比如味覺,比如觸覺等等,

一句話,

感覺只是對事物的個別屬性、表面現象及其外部聯絡的

直接

反映;

多次接觸這個女孩子,

你把對女孩子的各種感覺綜合起來,形成了

整體知覺,在感覺知覺的基礎上,你頭腦裡留下女孩子的印象,也就是女孩子不在你身邊時,你也能想起她的樣子,這其實就是表象。

注意感覺、知覺是事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而表象呢,不是事物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而是事物不在你的感覺器官之前,你頭腦裡卻能回想起事物的樣子,這就是表象。

你頭腦裡回想起事物的樣子,此時呢,事物是不在你感官之前,因此呢,不像感覺、知覺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你頭腦裡回想起事物的樣子,是從事物之中抽象概括出來的,因此呢,表象,也具有抽象概括的特點。

之前對事物的各種層次的反映:感覺-知覺-表象,為思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不妨,簡化一下:事物-感官系統-【

感覺:

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

知覺

-

表象

,表象之後,其實就是思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