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小夥伴,寫自己“寫作變現”的經歷。
看過之後,第一感覺“這不就是寫的我嗎”!
於是悟到——大家的寫作之路,很相似。
不過,來到評論區,
看到熱評,卻讓我感覺怪怪的。
有很多贊,看來持有這個觀點的人很多。
上個月,我還看過一個“有點名氣”的作家的書裡,這樣寫:
“網上那些號稱“創作者”的人,把寫作這樣純粹的事,弄得烏煙瘴氣。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我就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偏見呢?
所以今天,咱們就來說道說道:
寫作變現很可恥嗎?
人人都能寫作!
你應該聽過這樣一句話:
“網際網路放大了每一個人的能力”
但,你以為發個評論、湊個熱點、點個贊,就有話語權了嗎,你的能力就被放大了?
並沒有!
網際網路,像是一個平行世界,每個人都可以用另一種身份進入。
在這裡,你獲得了新生。
但事實上,
網際網路世界和現實世界一樣——靠能力說話。
在網際網路世界,99%的人依然是普通人、小透明,只有那麼一小撮,被稱為“網紅”的人,他們的能力被放大了。
那普通人就沒機會嗎?
有!
想要變牛逼,你需要——“被別人看到”
想要在網際網路世界放大自己的能力,你需要一些工具包
,比如:寫作、錄音頻、拍影片、做社群等等
其中,“寫作”是門檻最低,最容易上手的工具。
人人都應該學會寫作,而且——
人人都能寫作。
寫作變現可恥嗎?
我上大學時,和同學一起組織一次義捐活動,收集到1000多本書,捐給山區上不了學的孩子們。
第一次做,啥也不懂,靠著年輕、熱血,初生牛犢不怕虎,沒想到,還真做成了。
我們先聯絡當地一個慈善基金組織,有位大哥,非常熱情。
看我們一堆小屁孩兒,什麼也不懂,卻敢幹,就主動幫我們。
聯絡捐贈區域、組織宣傳活動、制定活動計劃等等……
過程中,我和大哥聊了很多,他給我說的一些事,顛覆了我的認知。
他說:“所有的慈善機構,都要學會自己掙錢,都是商業化運作的,你們這些,只能是小打小鬧。”
在那之前,我的認知是:
“慈善機構,不應該是:別人捐錢,經你們手,去幫助需要的人。”
“慈善機構怎麼還能去賺別人的錢?”
“是不是太俗了,甚至可恥,不符合慈善機構的初衷?”
我當時情商實在太低,當面就說人家可恥,不過大哥沒在意,他說:
“拿我們單位來說,大體運營是這樣:
先收到社會各界人事捐款,然後我們要用這些錢去投資,形成固定的商業模式,
保證現金流轉,賺到更多的錢。
這樣我們才能持續運營下去。
持續運營是重中之重。
因為,社會捐助不會一直都有,但需要幫助的人,卻一直都在。
所以,
可持續發展是核心!
而想要可持續發展,慈善機構就必須能自己賺錢。”
上面這個故事的重點是——可持續發展。
做慈善,都要賺錢堅持下去。
寫作者透過“變現”,堅持寫下去,有何不可?
再說了,寫作是一門手藝。
手藝人不靠手藝賺錢,那靠什麼呢?
所以,“變現”是寫作的持續動力,這無可厚非!
寫作是藝術
有些人認為寫作變現可恥,可能是基於這種思維“寫作是藝術”!
藝術,不應該盯著錢看,要多看自己的作品?
那咱們就來分析一下 “藝術”。
先來看兩個故事:
1)
有一個人,做過很多職業,都不太喜歡。
到了35歲,迷上了畫畫,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畫畫,但因為非常熱愛,堅持畫了10年。
但不幸的是,10年中,他只賣出了1幅畫,窮困潦倒,精神也變得不正常,鬱鬱而終。
2)
另一個人,也熱愛畫畫,他好像很有藝術天賦,年紀輕輕就舉行了畫展。
他非常熱衷於把自己的畫賣出去,他說:“我希望擁有大量錢財,像窮人那樣生活”——不被金錢困擾。
當然,他也做到了。
故事講完了,可能你也能猜到:
第一個故事的主角是梵高;
第二個故事的主角是畢加索。
兩位都是偉大藝術家。
如果任你選擇,你選誰呢?
我肯定選畢加索。
回過頭來,再看看這個觀點——“寫作是藝術,藝術不應該只盯著錢!” 是不是很諷刺。
你忘了,
在你有好作品的同時,你也可以很有錢。
有人曾問畢加索:“你最好的話是哪一幅?”
畢加索霸氣地回答:“下一幅!”
每個寫作者,都應該具備這種精神,永遠追求更好!
怎樣寫作變現?
寫到這裡,我想先總結一下我的觀點:
1)網際網路放大每個人的能力,但你需要工具,比如寫作。
2)人人都能寫作。
3)寫作是門手藝,靠手藝賺錢,不丟人。
4)希望你最好的作品,永遠都是下一篇!
寫作能變現,但,可惜的是——
並不是所有人,都賺到了錢,甚至只有少數人賺錢了。
是因為寫的不好嗎?
可惜不是,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怎麼賺錢。
這也是80%的人,堅持不下去的原因之一。
寫作既然是門手藝,那它其他手藝(如程式設計、車床、司機、會計、醫生、教師等等)沒多大區別。
透過學習和練習,你就能寫好。
小學語文課文《賣油翁》中,給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這幾個字——“無他,唯手熟爾!”
每個平平無奇的手藝背後,都隱藏著日積月累的、重複枯燥的大量的練習。
因此,如果你剛剛開始,而且如果你認為寫作是“一上手就能行”的手藝,那我勸你回頭。
我在19年時,聽一個業內前輩,說過一句振聾發聵的話——
“想把文字寫的還可以,先寫上100萬字再說別的。”
天賦這東西,很不靠譜,我們都靠努力。
當然,並非達到“賣油翁”的程度,你才能變現。
也許,你只是沒找到門路。
有方法的寫和沒方法的摸索,相差巨大。
一個新手,並不能判斷自己寫的好與壞,如果你能遇到一個好編輯,他會告訴你怎樣改進。
這種練習,你會進步飛快。
而同樣是新手,自己默默寫,可能堅持2周,無人問津,也就放棄了。
所以有時候,選擇真的比努力更重要。
出於對寫作的熱愛,我們也正在做一個“共同寫作計劃”,幫助新人入門,共同進步,抱團取暖。
同時不定期分享變現方法,多個朋友多條路,賺錢是價值的創造,我們不做零和遊戲。
如果也喜歡寫作,卻沒有門路,歡迎你!!
文 | 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