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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藤健太郎迴應不起訴處罰:我不是個人,我不是一個人,我不是壞人

伊藤健太郎自從在去年10月28日,在東京都內駕駛小汽車時,因撞傷摩托車乘客而導致2人受傷後獨自離去,就因違反日本的汽車駕駛處罰法(過失傷害)和違反道路交通法(肇事逃逸)的嫌疑被逮捕(在同月30日釋放)就一直急著復出還債等處罰結果。

終於在今年3月,成功收到不起訴處分的演員伊藤健太郎(23歲)於1日,回答了TBS“新·資訊7日新聞主播”的採訪。前一天4月30日播放了該節目的取材內容。這是他第一次在電視上談論這個問題。

事故發生後第二天早上,原宿警署聯絡了他,他和事務所社長一起出庭,不到一分鐘就被逮捕了回過神來感覺好像被戴上了手銬”,“很冷呢,很涼快呢。還有很重呢。如果是夢的話,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早點醒過來”。

進入的拘留所“基本上真的什麼都沒有。有馬桶和洗手間,是什麼都沒有的混凝土房間,因為有裝在一個塑膠容器裡的便當,但是我當天沒有吃,所以裡面是什麼我不記得詳細”,“不知道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在牢獄裡只在想能不能保持自己正常,我一直在想身邊的人。”伊藤健太郎闡述道。

對於被問到因保留處分而被釋放後,並在記者們面前謝罪時的心境,他說“因為我做了演員這樣的工作,所以站在很多人的面前,這樣的事情也算體會有很多次。但是好恐怖啊。我很害怕從東京灣岸署的自動門後出來”。如果又被逮捕,攝影完畢的CM和電視劇的一部分鏡頭就會成為了冷藏作。關於報道稱其損失超過7億日元的賠償金一事,他表示“數目上來說就是這麼回事”,“我注意到了自己揹負的巨大債務。我再次覺得自己之前原來揹負了這麼多東西”。

關於還清債款的方法,“感覺今後就是在為了債務工作吧”雖然現在正在進行謝罪活動,但是隻要給大家添了麻煩的地方我都會去道歉。如果有人還在想起用自己的演出的地方,我會全力以赴去做這些工作的”。對於迴歸工作,伊藤充滿幹勁地表示,“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也不是有資格能自己說出來復歸娛樂圈的立場,現在說想復出這樣的話可能也有錯,儘管如此,我還是非常喜歡演戲,希望有一天我能回到現場拍戲。總之,我覺得必須一邊做現在能做的事,一邊努力下去”。

伊藤於去年10月28日,在東京·千馱谷的都道掉頭進入對面車道,與直行的摩托車相撞。該日,東京地方檢察廳因涉嫌讓乘車男女受左足骨折等重傷,且未經救護而肇事逃逸的罪名逮捕了他,但今年3月25日東京地方檢察廳決定不起訴。理由是地方檢察廳透過雙方和解,且2人也不希望處罰。因此過失傷害嫌疑被緩期起訴。關於肇事逃逸的嫌疑,他解釋說自己沒有承認意圖逃逸犯罪意願,法院以嫌疑不足放走了他。

至於目擊伊藤回到現場的人作證說伊藤健太郎並沒有道歉的樣子,而且正在玩手機的報道。他解釋說:“我趕到現場的時候,和受害者說了很多話,雖然我的確沒有在說‘對不起’,我想撞傷的人應該也是看到我在說話了吧”。此外,他還表示,“觸控手機也是事實,因為出了這麼大事情必須要和社長聯絡,所以我用手機是為了聯絡經紀公司,從旁人看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我是在擺弄手機。如果被這麼認為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伊藤於3月25日收到不起訴通知,因此在自己的推特上表示“給相關人員、粉絲們帶來了很大的麻煩,讓大家擔心了,我再次向大家道歉。對於因事故而受傷的受害者,我也再次表示由衷的歉意”。事情也算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