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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許敏和杜新枝矛盾爆發的真正原因

佛語有言:萬事皆有因果!

這世上不存在無緣無故的愛恨,一切恩怨的背後都必定會有利益衝突,而迷蹤複雜的錯換人生28年更是如此。

其實錯換孩子的案例非常之多,但唯獨許敏和杜新枝這一對鬧的天翻地覆:究其本質原因不是真相迷霧重重,而是利益得失不均所導致。

許敏和杜新枝真的矛盾爆發點,正是基於維護各自的利益才分道揚鑣,這其中最主要的有兩點:錢和人!

一、錢:賠償金分配不合

老話說:人首先考慮的是自己利益!

在郭姚兩家認親的第一個月雙方還是和和氣氣的,但從第二個月開始就漸漸心生嫌隙,各自有各的想法。

此時雙方還未吐露各自的不滿,因為此時他們還要聯合起來向醫院索賠,正是在聯合起訴之前他們因為賠償金的問題爆發了第一次衝突。

杜新枝提出的分配方案是:杜四許六,但遭到許敏的反對;

緊接著許敏提出要求:杜二許八,同樣遭到杜新枝的否則。

為什麼兩人對賠償金的問題會產生分歧?

其實並沒有多複雜,都是因為要保全自己的利益,都要考慮自己自然就會有矛盾。

站在許敏的角度看:

你兒子拖累我的全家,如今我自然要索回失去的一切,別跟我提什麼養子不養子的,那不是我的種,我有自己的親兒子。

如今賠償金下來,我自然要得大頭!

站在杜新枝的角度看:

我已經做出了四六分的讓步,如今你卻要得寸進尺,你拿了錢就可以直接走人,而我拿了錢還要給姚策治病,你來二八分是想要我兒子等死嗎?

如此二八分,你真說的出口!

因此無論是許敏還是杜新枝都沒有錯,都是從維護各自的利益出發:

血緣這個東西就是很奇妙,只要親生子出現必然是親近親生子,也肯定是要與養子劃清界限的,尤其是這樣病重無指望的養子,自然是趕緊拿錢抽身才是上策。

但能說許敏做錯了嗎?

一點也沒錯,誰會沒事去愛別人的孩子?

然而杜新枝也要維護自己的兒子,不能說二八下來讓她的兒子無錢治病,所以杜新枝是斷然不肯答應二八分的。

如此許敏和杜新枝的矛盾就產生了,許敏立即退出了與杜新枝聯合上訴,撤回治療姚策乙肝費用賠償申請,保留了自己獨自索賠的權利。

也就是許敏可以單獨向醫院索賠,包括醫療費用、精神賠償等等都可以獨自擁有。

這便是許敏和杜新枝真正決裂的開始,而這個決裂直接導致了後續一系列的事情不可控的發展。

當然除了錢之外,許敏和杜新枝另一個矛盾衝突自然就是人。

二、人:養子與親子

如果說姚策有希望康復的話,那麼許敏和杜新枝的衝突不會爆發成現在這種地步。

但偏偏姚策就是英年早逝,隨著姚策的離去郭威就成了兩家唯一的兒子:

對於許敏來說心理應該竊喜過,去世的只是自己的養子而不是自己親兒子,如今親生子迴歸她自然要緊緊攥在手上;

但對於杜新枝而言親兒子離世,如今養育了28年的養子要回歸江西,她心理自然也是一百個不願意。

如此兩位母親爭奪郭威的戰爭便開始了,由於長達的28年的養母養子關係,只要杜新枝本人不做出特別傷害母子情的事,郭威在感情上必然是偏向杜新枝的。

更何況郭威的事業和人脈都在河南,他不可能無緣無故的拋棄河南的一切,選擇回到人生地不熟的江西。

所以爭奪郭威,就該許敏主動了。

這是錯換疑點的出現,成為許敏眼前一亮的稻草:如果偷換為真,那麼郭威和杜新枝的關係必然會疏遠,這是許敏為什麼要一直堅持偷換論的重要因素之一。

也只有如此,郭威才有可能真正回到許敏的身邊,所以許敏一直在嘗試著尋找和偷換有關的證據,哪怕只是一點點的蛛絲馬跡她都會堅持,絕不會放過。

於是錯換風波就越演越烈,以至於到了現在這種兩敗俱傷的地步。

但許敏想要郭威拋棄河南的一切,迴歸江西那簡直比登天還難。

許敏在最新宣告中說到:

獨生兒子被迫分離流落河南,至今為歸!

錯換人生鬧成這樣,郭威都不肯回歸江西,可見郭威迴歸江西的意願不是很強烈,所以說許敏用“被迫”這個詞是不恰當的,因為這是郭威主動不迴歸。

難道說郭威不肯回歸江西,是因為惦記河南的養父母嗎?

這個原因多多少少有些,但真正讓郭威不願意迴歸的是現在的工作,郭威現在已經做到了大隊長:如果讓郭威此時脫離河南迴歸江西,無疑就等於讓他重新開始。

但是在陌生的江西,郭威能再次做到今天這樣的成就嗎?

可能性,非常低!

不得不說一句令許敏失望的話:

即便最後結果是許敏所願,郭威也絕不可能放棄現在的事業迴歸江西。

正所謂:兒大不由娘,更何況事業才是年輕人的第一要素。

許敏要想融入郭威的生活,要麼在江西給郭威提供一份更有前途的工作,要麼就主動去河南與郭威培養感情。

但許家拿什麼去給郭威未來保障?

舅舅和媽媽都失信,父親普普通通,而父系家族連面都沒露過,郭威有什麼理由放棄現在的事業回到許敏身邊?

所以只剩許敏主動前往河南,與郭威同住屋簷下,這樣親生子自然就回歸了!

可見錢和人才是錯換風波的真正原因,才是許敏和杜新枝鬧掰的直接因素,其他一切都是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