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娛樂

越南每年吃掉400萬隻貓,為何中國人不吃看李時珍寫了啥

《山海經·中山經》: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谷。有獸焉,其狀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朏朏’,養之可以已憂。朏朏就是貓,也可以說是一種像貓的神獸,古人認為將它養在身邊,可以解憂。

從朏朏的作用來講,跟現代貓相差無幾,除了朏朏之外,《山海經》當中還寫了一種名曰讙的異獸,形狀跟一般的野貓很相似,只是長著一隻眼睛三條尾巴,《西山經》中記有:一目而三尾,名曰獾,其音如百聲,是可以御兇,服之已癉。意思就是說吃了它,可以治療疾病。

不過中國古人吃肉很講究,從西周開始就有了規定,《禮記·王制》中載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肉食文化並非一蹴而就,而是一步一步發展的,牛肉、羊肉最為珍貴,宋朝時期殺牛都是犯法的,更加別說吃牛肉了。

縱觀古今,古代的肉食文化當中,豬馬牛羊甚至就連“龍肉”都吃過,卻很少見貓肉,這又是為什麼呢?

從靈異文化來講,貓在中西文化當中,都是一種不詳的動物,荷蘭畫家尼古拉斯·瑪斯在《祈禱的老婦人》當中畫了一隻企圖偷食物的貓,從畫家的本意來講,這隻貓以自我為中心,代表惡魔,中國文化中,也有貓妖一說。

不過在埃及文化當中,貓是受人崇拜的神靈,月亮女神貝斯特就是守護古埃及的貓頭女生,因為文化差異不同,貓在各國文化當中,也各有不同,但從科學的角度來講,貓肉確實“不能”吃。

貓是老鼠的天敵,能夠捕捉田鼠,消滅田野害蟲,雖然貓肉並沒有立法保護,但至少在隋朝時期以前,很少見有人吃貓,《隋書》中有載:所謂貓鬼野道之蠱乎?從這裡來看,古人對於貓還是有一定的迷信思想。

明代時期,吃貓的現象已經出現,但只是用來當做藥引,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說:古方多用狸,今人多用貓,雖是二種,性氣相同,故可通用。

將貓的頭骨燒成灰,透過酒服用,就可以治療對口毒瘡,除了頭骨外,貓肉、眼睛、牙、腦、舌、肝、皮毛、貓屎,都可以當做藥引子,可以說貓全身下上都是寶,不過貓確實不好吃。

《本草綱目》載:然狸肉入食,貓肉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貓肉帶有一股酸味,很難下口,雖然中國各地的飲食文化不同,但吃貓肉的真的很少,現在醫療業這麼發達,誰也不會特地去抓一隻貓做成藥引。

但越南卻非常喜歡吃貓,這跟當地的風俗有關,貓在越南有“小老虎”之稱,當地人認為吃了貓肉可以恢復身體機能,更何況越南物資匱乏,當地人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也開始吃貓,他們吃貓很講究,烤熟之後,在混入一種特殊的佐料來中和酸味。

據統計,越南一年要吃掉400萬隻貓,因為需求量太大,貓肉變得非常珍貴,一隻品種好的貓在黑市上能夠賣到50~70美元,這麼大的利潤,也讓不少的人四處抓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