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娛樂

馬超為何號稱冷血戰神他起兵對決曹操,或因身世裡暗藏一個秘密!

文:立早閒人(白馬晉一原創團隊成員)

素有“一世之傑”美譽的馬超不顧在鄴城生活的二百餘口親人的死活,毅然決然且孤注一擲地起兵反抗曹操,成為殺害三族的間接兇手。在權力的面前,親情在馬超的眼裡根本不屑一顧,一文不值。之所以造成馬超的薄情寡義,最直接的原因莫過於馬超的身份尷尬。

首先,從馬超的字號可知。

眾所周知,馬超,字孟起。孟,從子。本義為妾媵生的長子。班固《白虎通義·卷八·姓名》:伯者,長也,伯者子最長,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幼也。適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以魯大夫孟氏。因此,馬超字孟起,表明了馬超並非馬騰正妻所生的長子,而是妾或媵所生的長子。

接著,從袁紹的地位可悉。

漢末郡雄之一的袁紹,雖然統一河北,佔據冀、青、幽、並四州,一度成為漢末最強的諸侯,但是在同父異母弟弟袁術的心裡依舊是“吾家奴”,在敵人公孫瓚的眼裡仍舊是“非袁氏子”。袁紹袁術是同父異母的兄弟。袁紹雖是哥哥,但是庶出,妾媵所生;袁術雖是弟弟,但是嫡出,正妻所生。袁紹後來還被過繼給伯父袁成,依舊被袁術所看不起,依舊被袁術看成“家奴”。由此可見,庶出的兒子在封建社會的地位是何其難堪。

最後,從律法的表意可會。

在古代,中國的繼承具有如下三項特徵:即其一,重權利、身份繼承,輕財產繼承。古代的繼承主要是指直系卑親(晚輩親屬)從長輩獲得家族的宗祧和封爵。財產繼承,則稱之為“分析”、“析產”或“分析財產”。在古中國的歷朝律法中,對“析產”遠不如“繼承”重視。在不同時代,繼承(權利、身份繼承)也有所不同:商代前期採取“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商末逐漸形成嫡長子繼承製;到西周,正式形成“宗祧繼承製”。進入封建社會,繼承包括宗祧繼承、封爵繼承和財產繼承三種。封爵繼承和財產繼承從屬於宗祧繼承,其繼承權也屬於嫡長子。宗祧,宗族宗廟。因而,宗祧繼承製是指嫡長子繼承祖先的宗族和祭祀祖先的權利、義務,其意義在於傳宗指代。

其二,重長幼之序、男女有別,輕賢德之分。宗祧繼承和封爵繼承通常情況下是嫡長子的權利,特殊情況下庶子中的長子才有繼承權,與其它兒子和女兒毫無關係。這種權利、身份繼承中的長幼有序、男女有別貫穿商周及整個封建社會,被認為是天理、人情之自然,國法只是表呈天理、人情而已。封建社會里的宗法制度,基本原則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賢不以長”。該原則的意思是:只要正妻有子,以長為先而不以賢為先;在正妻無子的情況下,才可以在庶子中選賢為先而不選長為先。

其三,重法定繼承,輕遺囑繼承。在古代,權利和身份繼承(宗祧繼承和封爵繼承)以律法形式固定,必須嚴格依法進行,違法將受法律制裁,因而不存在遺囑繼承。為此,遺囑繼承只適用於一些,諸如身喪戶絕、財產無承分人等特殊情況。這是中國古代律法重(民)義務輕(民)權利的必然結果。

在封建社會里,在宗法和律法的雙重影響下,即使是出身名門,家世顯赫的袁紹,都被嫡出的弟弟袁術等同於“家奴”,更何況生於中原王化的偏遠地區(扶風茂陵,治今陝西省興平市東北竇馬村)的馬超。字叫孟起的馬超和字叫本初的袁紹在整個家族的地位依舊極其尷尬:即長又賢,卻非嫡。

筆者按:冷血,比喻冷漠無情。冷血戰神馬超,不顧老父親、親兄弟等家屬的安危,居然聯合韓遂等關中九部一起起兵反曹操,從而間接害死在鄴城生活的馬氏三族二百多人。在個人私慾至高無上的人的眼中,沒有親情人倫,沒有禮義廉恥,一切都為私慾讓道,更談不上德行。馬超就是這樣的一人,視親情為兒戲。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