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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丈夫居然不肯給我生孩子,我說了這樣一段話,我就哭了

婚姻裡最悲哀的狀態不是形同陌路,而是還不如陌路。攜手走過風雨,經歷過坎坷,最後卻成了對方眼裡的仇人。

01

在林女士的婚姻裡,男人是上級、是領導、是指揮官,而她卻是那個不受待見的人。

林女士和丈夫現在處於不說還好,一說就吵的狀態。林女士說既然大家都不好過,那就離婚吧!可男人永遠是那句話:你去起訴吧!

可是林女士知道,如果起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得不到,那僅有的家產也別指望,因為她內心深處對公婆和丈夫就有畏懼感,她知道他們不會給她任何好處,但是不明白為什麼要耗著她,彼此折磨。

林女士和丈夫已經有兩個女兒,但是丈夫還希望林女士再生一個兒子。當然,這並不是矛盾的根源。

早在兩年前,丈夫就頻繁地在外面亂搞,絲毫不顧及林女士的感受。林女士柔弱的性格,早已被丈夫拿捏住了,知道她無力反抗,所以一直以來,也並未收斂。

面對丈夫的不尊重,林女士除了傷心難過,也別無他法,但是讓她再生一個,她自然也不願意,更何況,生男生女她也決定不了。

02

現在丈夫對她愛答不理,公婆嫌棄她沒本事,就連孩子和她也不親。林女士感覺自己在這個家不僅是個外人,還特別多餘。

但是她愛自己的孩子,希望和她們生活在一起,哪有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呢!可是孩子們並不愛她,因為孩子從小就跟著爺爺奶奶,現在也只跟爺爺奶奶親。

林女士很無奈,並不是自己不帶孩子,是丈夫要把孩子交給爺爺奶奶帶,讓林女士出去工作,可是文化不高的她,混到現在也只是個臨時工。

從婚姻一開始,林女士就默認了丈夫不可一世的強者地位,家裡大大小小的事,沒有丈夫點頭,她不敢輕舉妄動。所以後來孩子給誰帶她只能順從;丈夫要出軌,她無能為力;現在丈夫要耗著她,她也沒有任何辦法。

其實,在林女士的婚姻裡,她除了在丈夫面前沒有任何地位,在公婆面前也沒有發言權。

03

天性強勢的公婆早看出了林女士的軟弱,所以壓根不把她放在眼裡,兒子背叛婚姻,他們視而不見;兒子不讓兒媳帶孫子,他們支援,說年輕不去掙錢就想找藉口在家閒著。

因為孩子跟著他們,所以孩子的事情,林女士沒有發言權。

現在丈夫不願意離婚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婆婆擔心離婚後,重新找一個厲害的進來,怕他們一家拿不住,也擔心孩子對孩子不好。所以婆婆早早就提醒:別離婚,先和她耗著,好歹她是孩子親媽,免費的保姆,而且她也不會傷害孩子,等孩子長大些要離再離。

在林女士面前厲害的丈夫,聽信了親媽的話,對林女士提出的離婚請求不置可否,讓林女士一個人跳獨角戲。他知道只要自己不同意協議離婚,林女士就沒有辦法得逞。

婚姻因愛而起,所以首先要講愛,但愛是相互的,如果對方對你無愛可言,甚至只有利用和霸凌,何不索性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04

在這個男人的心裡,妻子早已不是妻子,而是一個替自己生孩子的女人,只是一個不會傷害孩子、還能為自己洗衣做飯,任由自己為所欲為也只能忍氣吞聲的女人。

把她留在身邊,即省了離婚的麻煩,還順從了母親的旨意,最重要的是,也成全了自己“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幸福”生活。

都說家是講愛的地方,可在這樣的家庭,講愛沒有,講理也難。

婚姻是合作,也是戰鬥。

柔是女人的天性,但若是遇人不淑,那就應該給自己穿上盔甲,即使不戰鬥,也要學會保護自己。

當溫柔解決不了問題,“潑”一次就解決了。你不離婚,還可以訴諸法律,行動起來,比坐以待斃要強,更何況那樣的家庭,淨身出戶又如何?靠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即使苦點累點,也總比忍氣吞聲要強,至少自己痛快。

只有自己強大了,別人才會尊重你。

孩子是每一個當母親的心頭肉,但是自己無能,孩子跟著也遭罪。何不先試著養活自己,試著讓自己變強,然後再去爭取孩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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