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娛樂

孫海洋女兒給弟弟孫卓的信:苦苦掙扎14年,找到你"癌症"治癒了

孫海洋尋親告一個段落,兒子孫卓雖然回來,但失去的14年親情,再也找不回了。

在孫卓的意識裡,養自己的父母可能位置更重要,他年幼就離開親生父母,猛然間思想轉換不過來,能夠理解。

但我們不能同情買家父母,

因為他們的快樂,建立在另一個家庭的痛苦上。

孫卓的姐姐孫悅,14年來感受到父母的悲痛和無奈,她用自己的角度,寫下一封給弟弟的信,令人淚目。

孫海洋,也是電影《親愛的》裡張譯飾演的父親原型。

他有一兒一女,兒子孫卓4歲那年,在店門口玩的時候,被人拐跑了。

女兒孫悅那時在老家,後來孫悅被接到了身邊,她比孫卓大5歲,對弟弟是有印象的,沒有看到弟弟的身影感到奇怪。

她看到店鋪周圍貼滿尋找孩子的資訊,雖然從未和父母正面討論過這件事,但她還是從經常來訪的人交流中,拼湊出事情的原委,弟弟真的丟了。

為了尋找弟弟,父親放下了店鋪,還多次搬了家,母親性格變得敏感,父母經常發生爭吵,互相埋怨對方沒看好孩子。

有次孫悅看到媽媽在包燒賣,鼻子裡的血控制不住流下來,整盆的餡只能倒掉。

為了能早日找到弟弟,父親和有相同經歷的人成為朋友

,大家互助尋找,人們聚在一起時,表情剋制,氣氛壓抑,

孫悅從不去打擾父親,在自己心情煩悶的時候,她就寫日記,幾年時間寫了10個本子。

孫海洋一直是堅強的人,孫悅唯一一次看到父親哭,是有個朋友找到了孩子,孫海洋去接他們,被記者看到,問他有什麼想法?孫海洋一下子情緒就繃不住了,眼淚稀里嘩啦地流下來。

更多的時候,孫海洋性格平和,他一邊尋找兒子,一邊也照顧著家庭,對女兒態度溫和,有次孫悅被母親批評,一時叛逆離開了家,等天黑後才回去,母親急哭了,父親看到她的時候,明顯鬆了一口氣,一句話也沒責怪。

再後來,

孫悅有了弟弟,取名為“輝”,諧音“回”,他們從沒有忘記過孫卓,也沒有停止尋找,終於透過人臉識別和DNA找到孫卓,孫悅在國外留學,看到認親的錄影,她哭了。

弟弟的眼睛像媽媽,額頭像爸爸,她不停地回憶弟弟小時候的照片,把那個18歲的少年和印象中的照片作對比,終於重疊在一起。

孫悅在信中,形容自己的家庭患了“癌症”,14年來家裡的每個人都在苦痛中掙扎,孫卓找到了,“癌症”治癒了。

身為姐姐,她對弟弟有太多的思念,也因為看到父母的痛苦,而更期待一家人的團聚。

而孫卓的那句“

兩邊的父母沒有孰輕孰重”,則像一根鞭子,抽打著每個人的心。

人是有感情的,一個孩子對養自己的父母有感恩之心,是本能反應,但在感情上,我們應該辨別是非,分清善與惡的區別才好。

養親,到底該不該感恩?

這是很多人爭辯的問題,有人認為養親對孩子是真心付出,可以得到尊重,也有人認為他們的本質是壞,尊重就是縱容。

在這個問題上,我堅定地認為,

養大孩子的人不能合情合理化,他們應該要受到懲罰。

是的,我不願稱他們為養父母,原因是動機。

真正的養父母,是一個孩子身處困境,被親生父母拋棄,他們透過正規渠道領養,並且給予孩子足夠的愛,這樣的養恩大於親恩,應該被尊重和敬佩。

但養孫卓的父母,他們明明知道孩子的來歷,還試圖虛化對方的身份,並且透過撒謊的方式,讓孩子成為自己的家人,他們的付出是有期待的,目的是希望孩子給自己養老,

這樣的行為不是愛,而是佔有。

他們的幸福,建立在另一個家庭的痛苦上,在電影《親愛的》上映後,他們如果有良知,就應該告訴孩子真正的身世,減輕孫海洋一家的痛苦。

而他們做了什麼,一直強調自己的付出,用情感來影響孩子,讓孫卓不好意思輕易放下這個家,甚至還願意去給對方養老。

這就是情感的捆綁,他們以為自己付出了,養子就應該給自己回報,卻忽略如果沒有他們,孩子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還記得郭剛堂嗎?

他是電影《失孤》的原型,兒子被拐走24年,為了尋找兒子,他摩托車騎壞了十幾輛。

離兒子最近的時候,中間只隔了200公里,孩子被找到後,除了一開始的驚喜,他們品嚐到的更多的是心酸。

養大孩子的那對夫妻,他們有自己的3個女兒,為了要一個兒子,不惜花一萬塊買下郭新振,透過給孩子好的生活條件,讓郭新振對自己有感恩之心。

他們不認為自己有錯,一直在強調付出,比如家裡只訂了一份牛奶,就只給郭新振喝,還讓3個姐姐掏錢給郭新振買房,試圖用溫情抹去自己的過錯。

就連郭新振自己都表示,自己不會離開養父母,會跟對方在一起,讓一直飽嘗尋子心酸的郭剛堂,被逼認下對方做“親戚”。

可這樣的溫情,真的可以合理化嗎?

如果錯誤可以用溫情掩蓋,那麼,對失去孩子的父母,是多麼沉重的打擊。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寶貝回家”的創始人說:“

我們不叫養父母,而是買主,他們是一個非常自私的團體,他們才是犯罪的根源。”

如果沒有他們的存在,孩子就不會被拐賣,完全可以在父母身邊快樂成長,可正是因為他們的私心,有了女兒還想要兒子,才導致這麼多家庭骨肉的分離。

令人心寒的是,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還一直以恩人自居。

認為如果不是自己買下孩子,孩子可能會吃更多的苦,可如果你真的心存善良,難道不是救下孩子去報警,並且告知孩子身世嗎?

他們沒有,不僅不告訴孩子身世,還會轉移住址,試圖讓親生父母一輩子都找不到,這樣的自私,難以寬恕。

他們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孩子再也難以回到原來的生活軌跡,即便一家人團聚,失去的歲月也無法再重來。

這或許也是孫悅的真實感受,

孫卓回家了,親朋好友都給了他大紅包,從一千到一萬不等,大家把這些年該給的紅包,一次性都補給了他,可他想的卻是,要把這些紅包都給養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貧窮。

多心酸吶!這無異於在親生父母心上再扎一刀,而且還說不出來。

親生父母擔心給孩子壓力,也害怕好容易找到的孩子再走了,小心翼翼維護著薄弱的親情,讓人看了難過。

如果有一天,孩子不需要對買家感恩,才是真正的進步。

不是所有的罪惡都值得被原諒,也不是所有的關係都該被和解。

願天下無拐,每個孩子都能跟親生父母在一起,無需再有親情的糾結